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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哥哥 第十章 作者:乐风

  “早安!”

  “早安!‘哥哥’。”绾书懒懒地翻一个身,无意起床;她侧着身子,盯着已延伸到桌脚的光影看。

  今天天气很好,汤玛士一定又会邀她到处去玩。他以为这样会令她高兴,殊不知,心里悬着事,她是怎么也放不开心去游玩的。

  为什么他总是无法以平常心来看待自身的能力呢?

  “唉!”绾书叹着气,又翻一个身。

  这些天的相处,表面上他们浓情蜜意、其乐融融,但她能感觉得出,有股暗流形成一股无形的压力流窜在他们之间,只是他们都选择视而不见。

  绾书很明白,造成这股暗流的主因,就是汤玛上那身随心所欲的超能力;他居然害怕那力量会伤害到她?

  “真是荒唐!”她喃喃地扁嘴批评,复又叹了口气:“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解开他的心结呢?”

  她苦思对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哥哥”歪着头,奇怪地打量它的主人。平常它说早安,主人都会自动起床,怎么今天她不起来,是不是没有听到?

  它于是振翅飞起,停栖到绾书枕旁,开嘴大叫:“早安!”

  “啊!”正陷人苦思的绾书大大吓了一跳,身躯一震,倏地坐正,怒瞪鹦鹉。“臭‘哥哥’!”

  “咕……”

  它很委屈地发出咕声。怎么骂它嘛!它是好心叫她起床耶!

  “绝书,你起来了吗?”汤玛士在门口叫。

  “哦,起来了。”绾书七手八脚爬下床,顺便把“哥哥”赶进浴室。“你等我一下。”

  汤玛士走到窗边,俯看下面的青绿草,阳光照在他黑亮的发上,竟反射出亮丽蓝色,绾书走出卧室,看到这情形,惊得呆了。

  “你弄好了?”他回头笑道:“‘我们去吃早餐,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在他回头刹那,黑发在半空画出一道蓝色圆弧,美丽极了。他不是只有眼睛会呈蓝色吗?或者力量潜藏在身上,会令他随时产生这种迷人的色泽?

  她实在很好奇!超能力到底能做多少事?那随心所欲的能力,会有终止或衰竭的一天吗?当他到古稀之年,能力是增长抑或减弱?还有那眩惑人心的蓝,是为何而来?又为什么是多变的蓝,而不是其它的颜色?

  她有一肚子的疑问,却苦于难言,只有呆呆站着,眉头纠结。

  “绾书?”干么傻傻地瞪着他看?“你怎么了?”

  “喔,”她忙挪开视线。“没什么,我们可以走了。”

  汤玛士深深看她一眼,眼底抹过一抹不知名的光芒,然后他漾开笑容。

  “来吧,老婆婆煮了中式餐点,应该会合你胃口。”

  “嗯”



  吃过早餐,汤玛士拉着她就跑。

  “嘿!要去哪里?”

  “跟我来你就知道了。”

  “但……‘哥哥’快来——他拉她跑过长长的走廊,然后往地窖里钻。绾书忍住到口的疑问,跟着他来到一道石墙前。

  “用你的遥控器打开它吧。”汤玛士指示。

  绾书边在心里发誓不问问题,一面照他的话,掏出遥控器指向石墙。

  石墙慢慢往旁移开,原来这是第三道石门,绾书暗付。记得老婆婆说过,第三道石门是日光室。

  结果门一开,她就愣住了。

  “这……这是日光室?”她手指着,不可思议地问。

  “这是通往日光室的甬道。”他微微一笑。开始举步往现出的密道走。

  绾书只得跟上,边惊异地打量四周。名叫日光室,就算没有艳阳高照,也不该这样阴沉黑暗吧?可是看这甬道,阴暗潮湿,她甚至听得到海水滴在岩壁的声音,他们不会是在海里吧?雨道黑漆漆的,她全赖汤玛土拉着她才得以前进。

  好不容易看得到微光,她可以分辨出他们正置身在一个巨大的山洞底,空气变得比较新鲜,充斥海的咸味;洞里另有一个极大的水池。

  水池应该和外面的海洋相通吧。她忖道。

  “咕!”“哥哥”飞得很快,一路上咕咕叫不停,然后直直飞撞进绾书怀里。

  “安静”她搂住它,转身走到水池旁掬水一尝,咸的!“这是海水吧?”

  “是的。”似乎在衡量她还要多久才会发问,一路上他也一直保持静默,直到这时才笑道:

  “哇!小东西,你无与伦比的好奇心今天休假啦?还是你认为观察就会有结果?”

  他从她手里拿过遥控器,然后按着遥控旁的突起处,指向水池。

  绾书正想反驳自己不是小东西,却在看到从水池里浮起的东西时,惊得呆了。

  “这……天!这是……”

  “潜水艇。”汤玛士好心地替她解答。

  “我当然知道!”她吼。这铁灰色的流线造形,她没有看错,这是艘不折不扣的潜水艇,但是“上帝!你打哪儿弄来的?”

  “就是——”

  “不!不要告诉我是你的超能力变出来的!”她绝不相信随心所欲能到这地步。

  他失笑,轻敲她的头。“你在想什么啊?太异想天开了吧!”

  “那就是……”还好不是。

  “你看不出来吗?”他好似有点惋惜,嘴裂得更开:“这是美国制的。”

  绾书更是吃惊。“美国制的?你认识制造潜水艇的美国人?”

  被她的表情逗得乐不可支,汤玛士终于哈哈大笑起来,换得绾书一记狠瞪。

  “好吧,好吧!”汤玛土总算收敛点,透露道:“这是美国人在南极做实验用的双人小艇,本来不是我的,是一位朋友在金融风暴的时候,因为他损失惨重,我给他金钱上的帮助,结果他就把这艘潜水艇送给我。”

  “金融风暴?亚洲?”

  “嗯!”

  绍书觉得好熟悉。她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这事件似的,尤其他的姓氏,史特拉汉斯基……啊!研翡好像提过!

  “绾书?”汤玛士轻拍她的肩。“你在想什么?”

  “啊!”她匆匆地掩饰道:“你的朋友是什么人啊?居然有潜水艇这种东西!”而他又是什么身分?交上这般豪富人士。

  “一个出色的企业家。”他一言带过。“虽然他把潜水艇送我,但是我隐居古堡,不见生人,自然用不上它。但又不知该送给谁,又不忍见它闲置,只好凿了这地道,平时用它来做交通工具。大材小用了,我明白。”

  听出他语里的落寞,绾书笑着揽住他。

  “我不这么觉得。”她轻快地告诉他:“如果你没留下这玩意,今天我哪能亲眼目睹?哇!我从没想过我能见到一艘货真价实的潜水艇!”

  汤玛士低头看她,湛蓝如海的眸子,闪动感激的光芒,他沙哑地开口:

  “见到还不够,坐上去那才刺激。”他弯身摆出恭迎的手势。“欢迎登上伯斯坦号。”

  她搂着“哥哥“,以最优雅的姿态登上潜艇,在狭小的座位上坐定,扭头惊讶地看到汤玛土把遥控器插入特制的钥匙孔,她轻起眉头。

  “遥控器也是潜水艇的钥匙?”

  “嗯。”他发动潜艇,边道:“本来当然不是,但我不喜欢钥匙,就把遥控器加上能开潜艇的功能。”

  “哦。”绾书听得心里一震。遥控器能打开堡内三道最重要的门,而他却毫不考虑给了自己。

  小艇以极快又平稳的速度前进,不到三分钟便抵达目的。

  难怪他会说是大材小用,绾书心道。

  等升起来,走出狭小的船舱,她却忍不住皱眉。

  “怎么搞的?我们就是从一个海里的山洞换到另一个嘛!”如果没有刚刚的三分钟,绾书会以为他们还在原地,因为这个山洞和之前那一个几乎一模一样。

  “别急。”汤玛士安抚她。“从刚刚到这里都还是日光室的甬道,你很快会看到真正的日光室。”

  “是吗?”她怀疑地偏着头。这么长的甬道?

  “不用怀疑,我们马上到了。”他拉她走上阶梯,另一手取出墨镜戴上。

  绾书发现这回是往上走,隐隐似乎还传来人车声,她好奇愈盛,沉默直往前走。到底了,汤玛士停下来,伸手往上推,绾书讶然发现,这就像在地窖里嘛!

  板子推开,汤玛士先爬上去。

  “来吧。”然后把绾书拉上来,“哥哥”也振翅飞起。

  绾书跨上坚实的地面,这才发觉原来处身之所是一幢房子,看出去竟就是攀牙湾岸城镇的街道,而且由窗户往外看,就可以看到她先前投宿的那家旅馆!

  这一连串的震惊与巧合,让绾书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咕!”看到窗外繁华景象,沉默许久的“哥哥”拍动翅膀,兴奋地绕室振飞。

  汤玛士把地这回复原状。“我们出去透透气吧!”

  “嗯。”绾书把“哥哥”招回身上,随他走上街。“这就是日光室?”她怀疑地问。

  他回头笑道:“不像吗?”

  绾书瞄瞄头顶的艳阳“是啦!日光,可是你怎么将大街说成室呢?”

  “地球都能称为‘村’了,街为何不能成‘市’。你要知道这个‘市’字,是市镇的市,不是室内的室。”

  “哦,日光市。”非常奇怪!他们竟把整个攀牙湾岸称为日光市。“你多久会来一次?”

  “一年不超过四次。”

  她张开嘴,一时无言,心里却掠过一抹愁绪。

  他有俊俏的外表、幽默的言辞,又拥有潜水艇这类高科技的产品,想来也很富有;像他这样的年轻公子哥,应该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宠,交游满天下,过着富裕而优闲的生活才是,可他却避居古堡,与世隔绝,把自己弄得阴阳怪气。

  唉!都是那身超能力,她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绾书郁闷地抬头看他,却惊艳得愣住了。

  汤玛士发现她停下脚步,疑惑地又走回来。

  “怎么?看到什么喜欢的吗?”

  “哇!”她赞叹:“老兄,你有没有仔细看清自己过?”

  汤玛士迟疑了一下。“有什么不对吗?”

  “有什么不对?”她夸张地叫:“你有足以当世界名模的外貌你知道吗?看看你自己,丰厚性感的唇,高挺的鹰勾鼻——”她伸手摘下他的墨镜。

  “浓密的眉,深邃如夜的双眼。”事实上,眼眸的颜色过深了,以近墨蓝色。她更凑上前看他。“你还有长得连女人都嫉妒的睫毛,和精致的肌肤。”她哼声,不满地推开他,顺势转了个身。“上帝真是不公平,男人居然长得比女人好看!”

  失去墨镜的庇护,汤玛士不安地左右看了看,却发现路上行人匆匆的脚步,注意到他的并不多。也许以往是他自己太小题大作了,他放心地呼出一口气。

  “你在嫉妒我?”他由后头俯身在她耳边问。

  绾书嘟高嘴,“不行吗?”

  汤玛土完尔一笑,揽着她的腰继续往前走。

  “其实,我的外貌是承袭我母亲的。”

  “你妈妈?”

  “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像她。她是个很美、很温柔的女人,教养也很好。”

  “像个淑女?”

  “嗯。”汤玛士含笑颔首。

  “照你这么说……”她沉吟地问:“你母亲出身不凡喽?”

  “她姓洛维尔,那是英国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是骁勇善战的一支战土,据说从不错过任何一场战役,”说起他的母亲,汤玛土没有压力,滔滔不绝:“他们也是令人称羡的家族,男的是英勇善战的勇士,女的是高贵美丽的淑女。”

  “上天实在厚此薄彼。”她嘀咕,然后问;“那你也是英国人喽?”

  “嗯,我有四分之三的英国血统。”

  “我可以理解。”她点头。

  “什么意思?”理解?

  “英国人都是有礼的绅士。”她睨他一眼。“你知道我们初见面时,你有多狂妄自大吗?那一定是进化未完全的结果。”

  “进化未完全?”汤玛士啼笑皆非。他还没隐居前,是上流社会的豪门巨富,出身世家,家世显赫,走到哪儿都有人必恭必敬,而这小妮子……

  “你在损我!”

  “谁教你长这么好看,我心理不平衡嘛!”她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对。

  “你喔!”汤玛士爱怜地摇头,伸手轻拧她的鼻尖。

  他们谈笑闲聊,边流览大街风景,不意有人叫住他们。

  “喂喂,那个带鹦鹉的小妞,等一等!”

  绾书蹩眉回头,看到一个老伯急速向他们走来。

  “你认识他吗?”绾书问汤玛土。

  汤玛土瞄瞄她肩上的“哥哥”。

  “他是在叫我?可是我不认识他啊!”

  他不回话,警戒地望着走到他们面前的老人。

  “小姐,请问你一下,你是观光客吗?”他用带腔的中文问,边往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

  “是。老伯你有什么事吗?”

  他不答,先将掏出的照片和她比对。

  “哎,真是你!”他端详后叫出声来:“小妞,你叫祈绾书对不对?”

  “你认识我?”绾书吃惊得和汤玛士对看一眼。

  “应该说认识你的朋友。这张照片你看一下。”

  绾书接过来,随即讶然道:

  “这是我和研翡出游的照片,只剩一张被她收在皮夹里。你认识研翡?”

  老人骄傲地呼出一口烟。“俺还当过她们两姐妹的老师呢!”

  “老师?”绾书不明所以。“怎么回事?”

  “两位——”汤玛士出声打断。“我们先找个地方坐下吧。”



  “当初两姐妹以为你失踪,她们把目标放在私人岛上,可是没人肯载她们上岛,她们就想自己学驾蓬船,不过谁愿意把吃饭的家伙借人呢?她们一筹莫展,在岸边徘徊,就刚好碰到俺了”俺?不知是哪儿的口音。“你有蓬船借她们?”

  “俺没有。”他喝口茶,慢理斯条地说:“但我有独木舟。”

  “独木舟?”绾书惊呼一声。“可是她们也不会驾独木舟呀!所以请你当老师教她们,对不对?”她心急口快地说完。

  “对。”他点头。“小姐,不是你啊、我的乱叫,学学你的朋友,叫俺一声爷爷。”

  我是孤儿!绾书想这么说,思绪转瞬间却突然想到研翡说过的话:嘴巴甜一点,你做起事来就更顺利!她急于知道研辅研翡的行踪,心想吃亏一点又何妨呢?

  “爷爷。”她甜甜地唤了声。“您老真好心,肯那么帮忙她们。能不能告诉我,她们去哪里了?又为什么把我的照片给你?”

  汤玛土微笑。绾书实在聪慧,懂得以退为进之道。

  “小妞,算你有礼貌,我就详细说给你听。”老爷爷呼出一口烟。

  “她们请教划独木舟,俺也教会了,她们却突然跟我说接到你的传真,要她们尽快回台湾。”

  绾书看了汤玛土一眼。“那她们回去了?”

  “回去了、还把你的行李和照片留给我,要我认人交给你。”

  “太好了!”绾书欢呼一声。

  “太好了!”“哥哥”也跟着说了遍。

  老爷爷惊奇地笑出声。“本来我也认不出你,是你肩上那只鹦鹉吸引俺的注意。听研翡小妞说,这只鹦鹉你养了许多年了,还会请人话哩!”

  “是啊!”绾书笑道:“它叫‘哥哥’。‘哥哥’打声招呼。”

  “你好,你好。”

  “哦!”老爷爷呵呵直笑。“好!你教得真好。”

  汤玛土微倾身靠近绾书,在她耳边悄声道:

  “如果它能永远识相就好了。”

  明白他话里的暗喻,绾书娇羞地红了脸。看在老爷爷眼里,他笑得更开怀、更大声。

  “你们这两个小鬼!”他吸着烟斗,调侃道:“那两个妞儿担心你担心得要死,结果你不是失踪,原来是跑去谈恋爱了。”

  “我不……”她想反驳,又不便透露,急得脸更红了。

  “想不到喔!”老爷爷继续笑道:“真是‘会咬人的狗不会叫’呀!那两个小妞真是不值。”

  绾书咬着唇,忍着拔脚逃跑的冲动,偏偏汤玛土不识相地又在她耳边问:

  “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他实在不懂中国话的暗喻。

  “你!”她又羞又怒。“你太可恶了!”

  “我?”汤玛土一愣,随即摸摸鼻子,出声替绾书解围;虽然他也很喜欢逗她,看她娇赧的模样。

  “爷爷,别再说笑了。”他温和道,声音里却带着绝对的强势,不容人拒绝:“你不是说有东西要交给绾书,我们可以现在拿吗?”

  老爷爷有一丝迷茫,他突然了解到绾书为何不急着回家,反而留在这儿和这个男人大谈恋爱。可是那两个小妞又说她去了恶魔岛?难道这男人来自恶魔岛?

  “喔,等一等,先回答俺几个问题。”

  绾书和汤玛士对看一眼,默默听地说。

  “两个小妞明明说你去了岛上,怎么又会和他一起出现?你们是从恶魔岛来的吗?”他犀利地注视他们,沉吟地问:“那座岛自从成为私人岛后,就一直传说不断,俺很好奇,能说说看岛上的情形如何?”

  “这……”绾书坐立难安,找不出拒绝之辞。“我是去了岛上,只是……怎么说呢?”

  老爷爷呼出一口烟,精锐的目光盯着不安的绾书。

  “你们是来自那座岛吧?岛上常有怪事发生耶!几天前还发出耀眼的蓝色光芒,那是怎么叵事?你们在做什么实验吗?”

  “呢……”绾书无助地转向汤玛士求救,汤玛士回她一抹安心的笑,伸手握住她的。

  “老爷爷,很抱歉。岛上的问题是个人私事,不足对外人言,失礼之处还望见谅。”汤玛上沉稳地说,声音里有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我们确实是来自岛上,其它的事恕难奉告。”

  “啊!”老爷爷得了愣。

  第一次碰到如此干脆又明快的拒绝,这个态度有礼、看似温和的男人其实并不简单,他天生有股气势,必是出身不简单。

  “哈……”他淡笑,化开沉滞的气氛“是俺不对,瞧我活了这把年纪还不知道进退,真是蠢。来吧,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拿东西。”

  他说着,率先走到门口。

  汤玛士买了单,和绾书一起走出门。

  “他对我们起疑心了。”绾书担心地问:“会不会有麻烦啊?”

  “不会的。”汤玛土轻拍她的手背安抚道:“我刚细细观察过,他是个乐天明理的老人家,懂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不会给我们惹麻烦的。”

  “是吗?”绾书看向前,老爷爷正嘻嘻哈哈和“哥哥”玩闹。

  “来,叫一声,爷爷。”

  ““那耶!”

  “呵呵,是爷爷喔,再一次,爷爷。”

  绾书掉回视线。“看来你看人的眼光不差哦!”

  “那是当然。”

  她看见他在艳阳下炫目的外型,突然想到一个点子——她要留下他们俩最美的一页!

  “你刚刚为什么看着我被人取笑却不帮我?”

  “我?”汤玛土怔了一下。不知她怎么突然又提到这个?

  “你存心看我让人戏弄?”

  “嘿”他尴尬地笑着。不可讳言,他的确有这个意思。

  “太可恶了!”绾书气呼呼地甩开他的手。“你居然是存心的,我不原谅你!”

  “绾书!”汤玛士急了,上前两步,又去握住她的手。“对不起,我向你道歉,保证没有下一次,可以吗?”

  “哼!”她状似不屑地撇开头,也脱开他的掌握。

  “绾书,那要怎么样你才愿意原谅我嘛?”

  “嗯,我得想想。”她说着,追上老爷爷的脚步。

  汤玛土跟着,可怜兮兮地说:“别太为难我。”

  “明知今日,何必当初。”绾书扫他一眼,突然想到一个主意:“有了!要我原谅你,可以、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让我帮你拍照。”

  汤玛土蹙眉。

  她接下去说:“我的行李箱里有一台照相机,等拿回行李,你让我照相,照到我气消为止。”

  “这……”汤玛土犹豫地说:“不如由我来替你拍照,你想拍多少我都奉陪,这样可好?”

  “不好!”她瞪眼说道:“我警告你,你不让我拍照片,我就永远也不原谅你!”

  永远!汤玛士叹了口气,无奈妥协。

  “行了,我让你拍,拍到你高兴为止。”

  “耶!”绾书给他一抹灿烂的笑。在心底暗暗立誓,她一定会留下他们之间最美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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