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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说愿意 第3章(1) 作者:慕宁

  冯羽桑和巴箴从来就不会觉得跷课是件可耻的事;这会儿,她们又跷课了。

  白胡子校长发现了她们的跷课,也没加以阻止劝导——事实上是不敢。上次他的帽子里才被放了面粉糊,他一时不察;正纳闷帽子怎么会突然变重时,帽子已经盖在他没几根毛的头顶上。

  白胡子校长从此变成白头校长——俗称「白头翁」。

  后来,白头翁校长百思千想,左翻右转,终于想起当天唯一做错的一件事,就是禁止已走到校门的冯羽桑和巴箴出校门。

  这两个台湾学生初到这个学校时,就有人「提醒」他要「多加照顾」。那天他的大脑遗留在家里,忘了特别交代,所以变成白头魔公,以表教训。

  两人钻进计程车后,不忘交换意见。

  「这次要跷远一点。」冯羽桑肯定地说。

  「这次要跷得高级一点。」巴箴也发表了她的见解。

  今天全是音乐课,冯羽桑打死也不要留在教室乖乖上课,一定要避开那个菜头老师。

  可是,人家哪里是「菜头」老师啊?人家是Ricky  Roberts,巴箴老是叫人家萝卜老师,叫久了,又变成菜头老师。

  说起那个眼睛长得漂亮,个儿长得高,头大没烦恼的Ricky老师,冯羽桑就全身冒火:火源是愤怒,火苗是丢脸。先是在大街上无缘无故把他昂贵的上衣弄脏,后又在教室整他不成反整自己,最后还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亲吻她……噢噢,那些同学会取笑她到下辈子!

  星星之火都可以燎原了,更何况是像她这种熊熊大火。

  「停车!」冯羽桑突然大喊一声。巴箴正在打瞌睡,这下突然煞车,害她整个人向前仆去。

  巴箴定睛一瞧,「这里是音乐厅耶!」

  冯羽桑迳自下车,「跷高级的课,做高级的事。」

  巴箴只好跟着下车,「跷音乐课来音乐厅听音乐?」

  「很热闹耶!」冯羽桑不搭理她,拉着她就往人群里钻,也不管里面到底有啥节目,竟来了这么多人。

  两人顺利地潜入,并找到了位置。坐下后不久,她们才发现了一件极、非常、很重要的事情——这是一场演奏会,演奏者是音乐才子Ricky  Roberts,她们亲爱的菜头老师。

  两人互看一眼,准备逃离现场;不料,两人正准备逃亡时,便有一个声音在身后扬起——

  「你们来听我的演奏,真是令我感动。」

  不用转头也知道是哪个家伙出现,冯羽桑等到被吓散的魂回到本位,才回头装着一脸严肃,指着罗奇:「老师,你跷课!」

  他轻松的反驳,「你们不也是?」

  「不一样耶!学生跷课理所当然,老师跷课无耻野蛮。」冯羽桑头头是道的顶了回去。

  「是吗?」他邪气的笑容突然逼近她,她连忙后退。

  「大不了……我们不去检举你……」

  他无所谓的笑了一笑,不打算告诉她,他有与她一样的特权。

  「既然学校的课都跷了,不介意再跷一次吧?」他指着他们的目前所在地。

  「啊?」冯羽桑和巴箴同时张大嘴巴。

  这家伙疯了不成?这是他的演奏会呀!他走了谁来唱戏啊?

  三个人在开场前三十秒溜了出来,可以预见的是陶曼莎那又气又急的泼样。

  「我们去看Fairy  Penguin。」坐上他的车后他才开口说出地点。

  「那在维多利亚省耶!」巴箴首先发言。

  「我们只想跷音乐课。」冯羽桑可不想陪这个疯子一起去那么远的地方。

  「我跷了一场演奏会!」他提醒她们他的损失。

  「那你也实在太OG了!」冯羽桑又捉到机会训他。

  他转过头,「什么是『OG』?」

  「就是『恶质』啦!」巴箴用台语告诉他。

  可想而知,他不懂。

  ***

  在维多利亚省的菲力普岛,成群的神仙企鹅布满沙滩,短短肥肥的神仙企鹅摇摆着身子,一步一步向前走着。

  菲力普岛西北方的夏地半岛,是神仙企鹅的最大栖息地。这种身高三十七公分,体重一公斤左右的企鹅,是全世界所有企鹅中,体积最小的一种。

  冯羽桑和巴箴在几年前来过这里,短脚肥肚的企鹅还是一如当初的可爱笨拙。冯羽桑心里突然升起了嫉妒之意;嫉妒企鹅仍然那么悠哉无忧,上帝——不公平。

  「Cola。」他突然挨近她身边,「那些短脚肥肚的家伙跟……巴比Q很像。」

  她先是一愣,看了一眼跟企鹅玩在一起的巴箴,接着噗哧笑了出来。

  「喂,你笑起来很好看嘛。」他又说,口气里没有温柔,只有霸气。

  她微微脸红,接着瞪了他一眼。一会儿,又换上一张清莹笑脸,「你长得也不错呀!八刀眉,日月眼,玄田鼻,牛生嘴,木目耳,长得实在是非凡绝伦,无人能及啊!」她煞有其事的说。

  他笑了起来,笑得让她觉得很愧疚。对于她的「赞美」,他开心得像个得到糖吃的小孩,虽然他不懂她所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原本在跟「同类」一起玩的巴箴走了过来,刚好来得及接收冯羽桑对他的「赞美」;一时控制不住,大笑特笑狂笑乱笑,总之笑得差点断气就是了。

  她怎么会不知道冯羽桑的个性?更何况这句话当初还是由她巴箴传授的耶!想想,八刀眉,日月眼,玄田鼻,牛生嘴,木目耳,拆合后就是「分明畜牲相」呀!

  噢,她开始有点同情起罗奇这个白痴来了。

  他漂亮的眼睛微眯,射出两道冷冷的目光,轮流在冯羽桑和巴箴身上转。最后,他冷冽——其实是丢脸羞愧的目光,停滞在冯羽桑脸上。

  冯羽桑没来由地打了个冷颤,嗅到了极度的危险因子,她缓缓退后,「嘿,别……」

  他只是很狡黠、很邪恶的笑着,「那天,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都敢了,何况,现在只有巴比Q……」

  她惊吓地瞪大眼睛,「别……」

  不知是他速度太快,还是她动作太慢,总之,她来不及阻止那降临而下的吻,就这样,第二次在别人面前,他视若无睹的夺走她的吻。

  噢,可恶!

  ***

  「走开啦!别跟着我,走狗!」冯羽桑气嚷嚷的拍掉巴箴的手。

  「别这样嘛!」巴箴又拉了拉她的手,结局也仍是一样。

  饭店的走廊上,两个东方女孩;一个生闷气,另一个在后面当哈巴狗。

  罗奇不肯带她们回家,并有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既然来了,又这么远,就多玩几天再走。

  二、他要是今天回去会被陶曼莎骂得很惨,得等她气消了再回去。

  三、明天还是有他的课,她们还是会跷课;既然如此,就待在这里别回去。

  四、他要跟冯羽桑培养感情。

  发表完他的高见后,冯羽桑又气又羞又跺脚,正想一口回绝,孰料巴箴竟连声答好,「好呀好呀!我们也很久没有这么玩过了。」

  根本没人顾虑到她的意愿,所以她一直生着闷气。

  罗奇找到一家还算豪华整洁的饭店,她逮着机会,否定了他订两间房间的决定。「三间房,巴比Q会磨牙!」

  巴箴疑惑的呆在那里,她几时会磨牙的?怎么没人告诉她?

  冯羽桑这样做自然有她的用义;其一是教训巴箴的不忠不义,其二是花惨罗奇的荷包。

  巴箴的手又拉上她的,她不厌其烦的拍开,一边转头对她训斥:「滚开!」

  巴箴委屈的垂下头,「我只是要告诉你,他来了。」

  她抬头就看到罗奇好整以暇的站在她后面,带着一副饶富兴味的表情。她想开溜已经来不及,而巴箴则一溜烟跑回自己的房间;刚才,冯羽桑的眼角余光好像瞟到巴箴在贼笑……

  「你脾气好像不怎么好。」他微微蹙眉地发表他的意见。

  「那要看对什么人。」她没好气的回答。

  「对我呢?」他又逼近她,一股浓烈的刚强气息在她身边蔓延。

  她又惊又慌的退到墙边,背抵着墙。

  他眯着眼,「你怕我?」

  她小心地咽了口口水,「你知道就好。」

  「我不是坏人。」他试着化解她的恐惧。

  「我也不是白痴。」

  他疑惑地不解,不解地疑惑,「坏人跟白痴没关系吧?」

  她顺水推舟,「对,没有关系,所以我们最好保持距离。」

  是这样吗?他还在解题当中。

  「喂!」她突然出声喊他。

  「嗯?」他抬起头,用一双湛蓝的眼瞧着她。

  她慌乱的避开他的目光,「你明天就送我和巴比Q回去。」

  「为什么?」他脸上有着明显的失望。

  「我……讨厌看到你!」她鼓起勇气脱口而出。

  「为什么?」他脸上的失望更深了。

  「你每次都……」她不好意思说出他每次动不动就吻她,虽然她每次都一边反抗一边气恼一边陶醉。「很讨厌!」她终于找出了这个形容词。

  他轻笑,盯着她乌黑柔顺的长发;正当她纳闷时,他忽然伸出修长的手指撩拨她半垂在前胸的发。他把她的发缠在手上,一圈又一圈,再放开。

  「我喜欢你的长发。」他又说了一句跟上句搭不上的话,或许因为她的发自然飘扬,也或许因为那是属于她冯羽桑的发;总之,他喜欢。陶曼莎那头一个月染一次颜色,一星期换一种或卷或直或短或长或翘的乱七八糟头他就不喜欢。

  她推开他的手,却又因肌肤相触而悸动。「肤浅。」

  他换了好几种表情,像是不相信她的回答,「我以为你知道。」三级失望的表情出现在他脸上。

  「知道什么?」她要早知道就逃了呀!

  「知道我对你的感觉呀!」他惊讶的瞪着她,「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吗?」

  「喝!」完了,三魂七魄被他这么一搅、她这么一叫全散光了。

  狗屁!这算什么表白?还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应该知道……噢,白痴!

  看到他的脸又凑近,她连忙岔开话,「你……又没说。」

  「你也没问呀!」

  「关我屁事!」

  「没关系……」他不在意的耸了耸肩,「现在你知道就好,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履行情人义务。」说完,他在她额上印上一吻,道了声晚安,便迳自回房睡觉。

  只剩她留在原地,被告知荣誉当选了他的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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