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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事物的背后 第三章 作者:言妍

  雪往北方融退。

  天地脱去掩覆的白色外衣,太阳试图穿透厚厚云层,但多半时候仍是阴凄寒冷,生命的这一季冬天似乎特别长久。

  年轻女孩们围坐在壁炉前,已经读了整个上午的圣经了,语言一次次鞭笞着稚嫩脆弱的心灵……每个人都愚昧无知、都需祈求原谅、都要虔诚赎罪。

  最后祷告时,大家止不住地颤抖低泣,更有人歇斯底里地趴在地板上尖叫狂喊,彷佛魔鬼来了又去。

  她害怕这景象,奔回自己的房间,蒙着头想避开那声音。

  不知什么原因/我如此忧伤沮丧

  一个历经许多季节的传说/使我无法平静

  是谁在她耳旁念着海涅的诗,那关于莱茵河上以歌声魅惑船夫的罗蕾莱?

  那写满背叛和死亡的情伤故事,是谁在她十六岁下了咒语--

  宽长的落地镜里,照出两个美丽的白衣少女。

  冷不防地,镜旁的圆形灯喀闪一下灭掉,镜中人变得暗淡不明。

  「这是什么烂饭店呀,灯居然会坏掉?」右边较高的女孩以清亮的嗓音说:「妳家有先派人来检查吗?饭店人员不盯紧一点,他们都马虎办事,事到临头再来出一堆纰漏,像上回我爷爷的寿宴,我们连一根螺丝钉都要亲手测过,更何况电灯这等大事……」

  「这是全台北最好的饭店,没问题的。上个月美国大使和黄院长才在这儿宴过客,不是国家兼国际级的一流水准,我二姊是不会要的。」左边较娇小的李蕾下巴一抬,打断对方的批评后,又圆滑说:「我想灯没坏掉啦,是培雯姐妳人太美,艳光四射得连灯都受不了!」

  彷佛印证她的话般,圆形灯又恢复明亮,一对窈窕身影再现。

  王培雯今年刚上大学,烫了一头妩媚卷发,此刻戴着白晶碎钻小冠,身穿锻带白纱礼服,脸上化着精致的妆,笑着对李蕾说:

  「妳才美喽,今天要让我老哥见识一下什么叫女大十八变!」

  李蕾其实才过十六岁生日,为了掩住短短的学生发ld,特别扎一条银丝缎发带,在尾端结成大朵的蝴蝶垂纱,再配上层层蕾丝缀饰的礼服,人成熟许多,可又觉得哪儿不对劲。

  尤其提到王御浩,更是浑身不自在。

  自从两年前花架误伤他的事件后,他们之间并没有因此而更接近。他忙于多采多姿的大学生活,她一样在私立学校的小圈圈内称后独霸,碰面时最多微笑招呼,那些动作都是社交式的蜻蜓点水,浅薄且无下文的。

  倒是这几个月来,出乎意料之外的,李家佑钧和王家培雯走近了起来。

  李蕴得知后心情极为雀跃,原本一直期待的是小蕾和御浩,结果这一对还没个影,就先有了佑钧和培雯,如此一来老四领着老么,李府、王府两对兄妹若能互结姻缘,是亲上加亲的美事呀!

  佑钧和培雯郎才女貌又条件相当,在双方家长的认可和鼓励下进展得十分顺利;而李家也乘机一推,说男女初交往不好单独约会,硬把李蕾和御浩也掺搅进来变成四人同行,居心非常明显了。

  偏偏差四岁的李蕾和御浩彷佛少了什么,虽在安排下也同进同出,但都被动少言,一副来当无聊电灯泡的样子,

  御浩这方面,因为对世家小姐存有戒心,又对两年前李蕾的骄慢脾气印象深刻,便小心与她保持一段距离。

  李蕾还是青春期的少女,人家不积极时,她自然也不会一头乱热。

  换句话说,他进一步,她才进一步;他退却了,她也退却,两人之间便莫名其妙地冷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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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响起特殊节奏的敲门声,培雯一听就知道是佑钧,忙叫一旁正在熨烫的服装社助手去开门。

  佑钧身后跟着御浩,两人都是黑西装丝领结、头发侧分梳油,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派头,襟上别着「伴郎」名牌,他们手中另有「伴娘」名牌交给两位女孩。

  培雯皇家公主似的转了两圈,再行个优雅的屈膝礼。

  「怎么样,有没有眼睛为之一亮的惊艳感呢?」她没等等男生回答,又将李蕾推向前说:「瞧瞧小蕾,是不是女大十八变呀?」

  李蕾没想到培雯会拿私底下开玩笑的话在男生面前多嘴嚼舌,视线不小心触到御浩的,他如平常应酬式的微微一笑,没有任何欣赏的表情,彷佛她身上的装扮也不过如屋内挂着的窗帘一样。

  掩住内心的小小不快,她以甜美的笑容说:

  「培雯姐弄错了吧?十八岁的人是妳,不是我,妳才有资格用女大十八变这句话呢!小哥,女为悦己者容,你也该赞美两句吧?」

  才刚坐下的佑钧一愣,这个妹妹真会替自己找麻烦,此刻不讲也不行了。他假装认真打量到培雯快发娇嗔了才说:

  「美如花中之牡丹,但今天女主角不是妳,可别抢了人家新娘的风采哦。」

  「他的意思是,妳的妆太浓了,可以再去掉几层。」御浩慢调斯理加注。

  「胡说八道,我的妆再浓也没有你们头上的发油厚,佑钧的赞美我心领了。」培雯不受影响,反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冲着哥哥说:「现在轮到你赞美小蕾了,人家虽然不是十八姑娘一朵花,也是含苞待放的二八佳人呀!」

  「好听话妳都捡去了,我还能说什么?」御浩耸耸肩。

  「他那表情我可熟悉了,真正意思是--哇!怎么又是一个缀满蕾丝的洋?娃娃?」轮到佑钧加注,欲报方才的一箭之仇。

  这又惹到李蕾了!她最讨厌「洋娃娃」的形容词,好像是虚伪做作没有生命的假人,如今又被他们拿来唇枪舌剑的,太可恨了。她语气轻软,实则找碴说:

  「我就一直觉得大姊挑的这件礼服怪,原来是蕾丝太多了……小红,立刻把我领口这圈蕾丝折掉,免得走出去闹笑话。」

  叫小红的服装社助手急了说:

  「三小姐,再一个多小时就婚礼了,会来不及的。」

  「不管!我绝不挂这圈笨重的蕾丝到婚礼,妳若不拆,待会就少个女傧相,一切都是贵服装社的错。」李蕾纤手指向那两个男生。「妳别怪我,要怪就怪李先生和王先生,这全是他们二位『宝贵』的意见。」

  「小蕾,我们没那个意思,妳的礼服很美,不需要再改了。」御浩忙说。

  他又懂得发话了?洋娃娃三个字据说正出自他口中,是培雯一次闲聊不小心透露的,她好一阵子才释怀,这会更耍任性说:

  「太慢了,我心里有疙瘩,非拆不可了……小红,我们去找妳师傅!」

  她提了裙襬旋风般走出去,培雯哼笑两声说:

  「活该爱耍嘴皮子,把对你们学校女同学轻浮那一套带来,得罪人了吧?还敢说我妆太浓……我也要找师傅重新化妆了,少爷们慢慢等,说不定婚礼要半夜才举行哩!」

  落地镜里只剩下西装笔挺的两位男士,都是一脸无辜的表情。

  「安心啦,服装社师傅伺候这些千金小姐已经很有经验了,麻烦多表示钱也讹得多,婚礼会准时开始的。」佑钧放松姿势,闲闲地吃着茶几上的饼干。

  「怎么样,可受罪了吧?千金小姐当女朋友,可比当妹妹困难多了!」御浩似笑非笑说。

  「那倒不会,至少我知道培雯要什么,我家就有三个同样的女生,闭着眼都能相处。」佑钧吞下饼干又说:「你若以为外头的女孩好伺候,那就错了!比如孙琦玉好了,或许不当你面发小姐脾气,但计较是往心眼里去的,老要我猜,偏偏我和她生活背景相差太远,十次有九次猜不中就生闷气,最后变得彼此都累,我也吓到了--老祖宗提的『门当户对』还真有点道理。」

  孙琦玉是中文系才女,在学校和佑钧出双入对,却因出身低层公务员家庭,始终进不了李家大门,两人因此闹得很僵,最后不愉快分手。

  御浩以为两人若真心相爱,必能克服一切困难,但佑钧似很轻易就放弃了。

  男人之间很少婆妈去谈论爱情细节,御浩会问还是因为事关到自己的妹妹,但也不想涉入太多个人私密,只调侃说:

  「为了孙琦玉,你成了全文学院女生的公敌,要交女朋友也只有到校外了;算你好运,培雯还肯接受你,小心惹毛了她也没好日子过。」

  「别说我,你这商学院王子不也在犯众怒的边缘吗?你一日不表明态度,各方美女就厮杀不已,到时落个处处留情的骂名,怕会比我还惨。」佑钧也不甘示弱说:「怎么样?既无法决定草落谁家,不如就选小蕾。她虽然年纪轻,但已颇识大体,足以让校内一干美女死心,大家也好安静念书呀!」

  御浩欲言又止,后来决定不回答,也随手拿一块饼干吃起来。

  李蕾是很讨爷爷喜爱,常说着要定来当王家孙媳妇,对御浩那些女同学态度相对的就冷淡多了。

  他也曾想干脆就顺着长辈安排的四人行,凑个两对「金童玉女」,佑钧和培雯是真,他和李蕾是假;反正李蕾才十六岁,不必费心应付,等过几年她长大了心性自然改变,也不必费力分手。

  但真的那么容易吗?若他直觉没错,李蕾的个性怕要比培雯还难应付……御浩摸摸额头上那缝了八针的疤痕,还是别去招惹她比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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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当时风气俭约朴素,宴席的场面不敢太铺张浪费,但李卓言与大女婿何舜渊近年来官运亨通,准亲家又是食品业的龙头老大,贺客盈门四十桌满座,都是政经工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

  金龙彩凤盘踞的高台上,双喜字灿灿生辉,银红烛熠熠燃烧,主婚人是几番恳请才来的某新任院长,两位新人刘必鸿和李蒨更是穿金戴玉的逼眼富贵,面子里子全做足了。

  御浩注意到,李蕾果然把领口的蕾丝取下,连同发带的大蝴蝶结也不见了,人少了妆扮的富丽,多了清秀的原貌。看来连一句无心的玩笑话都不行,无论是娇气或骄慢,她这两年来似乎又变本加厉了。

  婚礼仪式过后,因客人皆属重量级,需花许多时间酬酢,李蒨马不停蹄地换上大红旗袍,与刘必鸿双双到各桌敬酒。

  李蕾和培雯也换穿粉红色旗袍,在新人两侧像发亮的小珍珠,加上英俊挺拔的男傧相,赞美之声不绝于耳地围绕在这十六到二十一岁的青春小辈身上。

  差不多到下半场,颊脸陀红的李蒨突然一个踉跄,众人以为新娘有醉意了,连忙扶住她。

  李蒨摇摇手说没事,要新郎和傧相们继续敬酒,只搭着李蕾的肩膀到一旁缓气。在四下无人时,她双眸转为醒亮说:

  「不知道是不是眼睛花,我好像看到袁克宏了。万一是他,妳一定要想办法让他尽速离开,千万别闹出事来,现场长官那么多,会很难看的。」

  「应该不是他吧!二姊请放心,我四处巡巡,不会让任何人扰乱婚礼的。」李蕾一面安抚姊姊,一面环视整个场地,看是否有可疑人物。

  「记住,不要惊动其他人,袁克宏至少还认妳的i……」李蒨再度交代。

  认她?都是二姊为避人耳目,利用她来当掩护的结果。

  偷偷的私会大约维持了一年之久,后来家人多少听到风声,李蒨也不想再痛苦拖拉,便靠长辈的关系转到松山机场工作,因常出差调跑国外,才逐渐和」及克宏疏远。

  在一次飞往日本的航机上认识了富商刘必鸿,对方殷勤的追求攻势下,二十六岁的李蒨玩够也玩乏了,便把握良机把自己风风光光嫁出去。

  这期间可苦了李蕾。

  李蒨避不见面,袁克宏就来找李蕾,常堵在她下校车的路口,讯问、要人、传话……最初李蕾都是猛摇头再跑回家,只差没叫警察抓他。

  有一天下着倾盆大雨,他淋着一身湿不肯离去,站在大伞底的李蕾愣着,那些与她优渥生活隔离的忧伤痛苦,又再度冲击到心底。

  那风雨交加的时刻,她没有如往常般厌恶地跑掉,反而以成人讲理的态度,很有耐心地对袁克宏一字字重复家族的那套婚姻守则,强调二姊是不可能再和家境普通的他交往下去了,要他彻底死了这条心。

  或许,她严肃的语气里带着小女生特有的天真,不像会骗人的样子,他听完之后就静静走了。

  今天的婚礼……他不会做出什么傻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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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刘必鸿,空军出身的袁克宏帅气多了,即使此刻双眼充血浑身酒味,仍男人味十足,难怪二姊会和他纠缠多年,差点为他违逆了祖宗家训。

  李蕾找到他后,把他带到大厅外原本收礼金的一个长桌旁,现在已没人了,袁克宏倒也合作。

  「妳二姊紧张了,叫妳来赶我走,对不对?」他斜嘴冷笑说。

  「今天有大人物来,外面站了不少警卫,如果吵开了,有可能被抓到警察局去,你懂吗?」李蕾老练地应对,尽管对方大她十来岁。

  「我是军人,最好送到军事法庭,来个军事审判一枪毙命,你们李家少个眼中钉不是更好吗?」他一脸恨意。

  「你存心来搅局的吗?」李蕾保持镇静说:「你应该很明白了,我二姊也早就和你了断干净了,你这样跑来闹一点意义都没有。」

  「了断干净?妳知道吗?为了怕破坏妳二姊的富贵好姻缘,妳父亲竟动用高层下令让我停飞,给我个严重警告!」他音量大了起来。「我早就不在乎妳二姊了,但她玩弄我感情,又要毁我前程,又要毁我前程,今天没来吓吓她实在不甘心--天底下哪有那么顺心如意的事,好处全叫你们李家占尽,别人都活该倒楣呀!」

  「嘘--请你小声点!」李蕾制止他。「我父亲不会做这种事的,停飞或许只是巧合,或许是为你的安全着想!以你这种情况,开飞机是很危险的……」

  「呸,妳又懂什么了?不过一个小黄毛丫头,还以为真能管大人的耳呀?你们李家除了妳,就没有可担当的人了吗?」他说着又要往大厅闯。

  「有问题吗?」

  身后突然传来御浩低沉的声音,李蕾吓一大跳,不知他听了多少,脑筋速转着要如何解释这个场面。

  她尚未回过神,袁克宏已激动开口说:

  「是你!那位红毯上李家三小姐的钦定男朋友……我猜你应该听过那可笑的『李氏婚姻守则』吧!他们李家女儿,非名利富贵不嫁,不懂情也不懂义,一个个都是冷酷心肠的女人……你有足够的财富地位吗?如果没有,小心被踢到十万八千里远,永世不得超生!」

  「你喝醉了!」御浩扶住他说:「我们到外面吹吹凉风,人会清醒些。」

  袁克宏顺着御浩的手,瞥见他佩戴的腕表和袖扣,都是昂贵质佳的名流货,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

  「哦--抱歉,是我错看了!你当然是他们一伙的,都是吃香喝辣、目中无人的权贵阶级,和我这穷飞官不同,才被允许出现在婚宴上。但我告诉你,花无千日红,人无百日好,哪天你没名没利身上一文不值了,李三小姐将立刻走人,弃你如敝屣--别看她年纪小,她的狡猾势利此起她两个姊姊,已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袁大哥--」李蕾脸胀得通红,想阻止他再说出更多不堪入耳的话。

  「三小姐,妳也别得意太久,所谓风水轮流转,要哪天李家失势落败了,看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有谁再娇、谁再宠?只怕如粪水污泥,丢到马路上也没人要捡……」袁克宏情绪失控,愈说愈离谱。

  李蕾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羞辱,从被「呸」的小黄毛丫头、到狡猾势利的李三小姐、到马路旁的粪水污泥……她的脸由红转白,所有的机巧伶俐都没有了,彷佛被诅咒罩住,无法正常反应。

  素来出了名涵养绝佳的御浩,此时面色冷峻,抓住袁克宏的手说:

  「你做得太过了!男子汉大丈夫冤有头债有主,谁负你的感情就找谁去骂,没必要拿人家的妹妹出气!」

  他将袁克宏拉出饭店大门,李蕾有点傻眼,即使是打破头缝八针的那次,也没见过他发脾气。

  御浩回到长桌旁时,她正愣愣坐在椅子上,几撮发丝垂落耳旁,美丽的妆扮也掩不住那掉了一半魂的奄奄乏力。

  这景象似曾相识,两年前她误伤他后,在三轮车上也曾短暂出现此等脆弱神情,彷佛她一下忘了自己是谁,戒备的盔甲消失,刺人的锐角不在,只剩一个清秀略带精致的女生,如薄透的玉瓷般一失手便会碎掉。

  爱懒偎在母亲姊姊身旁的李蕾,今日能为所欲为地颐指气使,全仗家庭的富贵权势;若真的失去庇荫,流落在街头,没有一技之长的她,如袁克宏说的,怕是一天都生存不下去吧?

  而她对危机却一无所知……这样骄慢和脆弱的极大反差,让御浩有种奇怪的心疼感,他不自觉以温柔的语气说:

  「进去吃个饭吧,酒席已快结东,妳什么都没吃,一定饿坏了。」

;  她发现有旁人在场又瞬间武装起来,像珠蚌合闭硬壳,护住最柔软的部份。

  「我不饿,我必需守在这里以防袁克宏回来。」她不领情。

  「我已经叫一辆三轮车送他回家,他不会再来了。」

  「我还是不放心,我不能让他破坏二姊的婚礼。」她说。

  「破坏一下又何妨呢?」御浩忍不住说:「妳二姊在这件事上的确负了人家的感情,受害者发泄内心的愤怒,也是情有可原的。」

  「无论如何,她是我二姊,我就得护她,站在她这一边。」她坚持。

  御浩又再次领教这位小姐的固执了,上回是不明理由的死不认错,这回却为了维护姊姊连饭也不吃……虽然有些是非下分,但他不想和她争,只耐心说:

  「好吧!妳要守就守,我去端些菜出来给妳吃。」

  他端菜给她?仅是表面的客套话吧,李蕾耳朵听着,并末当真。

  十分钟后,当他端着盛满食物的盘碗出现时,她露出讶惊的表情。

  「吃吧,我陪妳。」他坐下来说。

  他今天怎么殷勤起来了?是尽男傧相的照应职责吗?她由惊讶转成怀疑。

  「总不能看个傻傻维护姊姊的人饿肚子吧?」他说。

  该感动吗?但他难得的好意,不尽情享受太可惜了!因此在大宴宾客的场合向来没什么胃口的李蕾,挑了边上的一碗汤圆甜点。

  「廖伯母说妳小时候最爱吃汤圆,果然是真的。」御浩说:「廖伯母就是在妳家工作过的阿春嫂--她还说妳特别怪,不吃里头包馅的,偏爱无馅的,而且还是加葱酥青菜的咸汤圆,像本省人口味。」

  「是吗?我一点都不记得了。」李蕾知道御浩和小哥常与廖文煌来往。「你们整天没事做,老在背后谈我干嘛?」

  「是廖伯母爱谈,不是我。」他连忙澄清。「她也很有意思,自两年前在医院碰过后,就以为我们是一起的,每看到我就小小姐的讲个不停,告诉她佑钧才是妳哥哥,她反而记不住。廖文煌说这几年她常生病,记性差了很多。」

  「阿春嫂身体不好吗?」李蕾问。

  「嗯,前阵子还开刀。」御浩突然有个主意。「妳想不想去看她呢?她见到妳一定非常高兴。」

  「呃……我不知道阿春嫂住哪里……」她并无此念头。

  「我带妳去。」他微笑说。

  「就我们两个吗?」她脱口而出。

  「妳要找佑钧和培雯也可以,就怕他们对探不相干人的病没兴趣。」

  这算单独约会吗?尽管是以探阿春嫂之名--但至少是他主动提出的。

  她可想象母亲和姊姊们的反应,必是喜孜孜地说:快去!快去!王御浩终于对妳表现出兴趣了,管他去哪儿,点头同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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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有布棚和桌椅的水饺店,再穿过几条窜着野狗的巷子,歪歪斜斜的大片矮屋里,聚集着另一批到台北打拼的乡下人。

  这地方使李蕾想起曾去过一次的伍涵娟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无法辨出是否同一个地点,贫民区总看起来差不多。

  她坐在廖家老旧的藤椅上,矮几放着瓜果和特别煮的葱酥茼莴咸汤圆,还有她买的金红纸包的糕饼礼盒。

  邻居闲杂人等在门口挤成一堆,为的是对深宅大院千金小姐的好奇。

  「知道我生病了就来看我,以前我疼她的情份,她都记得,很感心呀!」阿春兴奋得逢人就说,毫不隐藏得意之色。

  「果真是富贵人家的女儿,生得有够美,皮肤粉嫩成那款……」三拈六婆们吱吱喳喳说。

  一旁站着的文煌走过去,边向邻居们致歉,边把门窗关上,再对母亲说:

  「李小姐来者是客,不是演野台戏给人看的。」

  屋子因门的关闭而更暗小,阴湿的气味更浓重,阿春团团转地要李蕾和御浩吃点心,又笑得合不拢嘴地把咸汤圆的往事再说一遍。

  李蕾对狭暗的环境颇不自在,幸好对阿春还有来自童年的亲切感,小心不皱眉头,还能摆出微笑来应对。

  她不时瞄向御浩,他坦然自在,到哪儿都是沉稳练达的模样;反观廖文煌,即使在自己家也是姿态紧张,眼镜后的眼神闪烁,是不欢迎她来吗?

  门外「吱」了一声,有个戴斗笠挂毛巾的中年汉子走进来,外面停了一辆三轮车,阿春介绍是她丈夫,池拘谨地打招呼。

  「新杂志来了吗?」廖文煌问父亲。

  中年汉子点点头后,不但廖文煌出去搬杂志,御浩也跟着去帮忙。

  「我先生拉三轮车外,还每个月送报纸、书本、杂志来赚外快,文煌他们兄弟爱看书,有时拿剩的回来读,省下很多钱。」阿春解释那几个男生来来去去的行为,又笑瞇瞇说:「不要管他们了……看看妳喔,一年年长大,比妳大姊二姊更漂亮,那位王先生少年英俊,当夫婿会很幸福喔!」

  李蕾愣了愣,才悟到王先生就是御浩,否认太费力了,便转移话题说:

  「我听阿娥说过,以前妳离开我们家时心里很难过。当年我还小,什么都不清楚,很多事也都忘了。」

  「我也忘了,早就不难过了,后来我表妹阿好介绍我到邱院长家工作,还比较轻松哩!可惜他家就只有三个儿子,没像妳一样可爱的小女孩。」阿春自己也生三个男孩,特别疼爱女娃儿。

  她们谈着邱家女主人、也是教过李蕾的朱惜悔老师,阿春丈夫在屋后叫:

  「来一下好不好?我们找不到绑书的绳子。」

  「我去一会就来!」阿春失陪地说。

  剩下李蕾一个人了,连御浩也不在。一只灰色壁虎忽然由藤椅边的墙角缝爬出,她吓得站起来,直走到木桌旁,差点撞到方才搬进的一迭杂志。

  封面是手绘的台湾地图,标题印的几个名字引起她的注意,那是世交中德高望重的长辈们,偶尔在饭局中还会碰到。

  她随手翻开几页,便被里面激烈的批判言论吓到了,什么专制独裁、司法黑暗、太子党、特务组织……那些和蔼可亲的长辈们全成了祸国殃民的大罪人……

  天呀,这是哪种杂志?御浩也看这些文章吗?

  太震惊了!冷不防有人过来取走她手中的杂志,正是御浩。

  「要走了吗?」他若无其事问。

  「嗯,是该走了,我们去向阿春嫂告辞吧!」她也不动声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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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浩一直等李蕾间杂志的事,但她并未提起,表情和态度都很正常……有点令人纳闷,她不是文盲,不会连那些文字的涵义都看不懂吧?

  秋老虎余威下,到塯公圳附近已走出汗来了,李蕾说要吃冰淇淋。

  那时的冰淇淋店算是高价位的消费,里面布置雅丽,有服务生领位,客人并不多,以他们两人的经济能力自是没问题。

  御浩点了香蕉船,李蕾点了巧克力圣代,都是这家店有名的。

  她吃得专心极了,红樱桃、碎核桃、碎杏仁、鲜奶油?巧克力、冰淇淋一匙匙按顺序来,动作细巧得没一丝紊乱,看得出训练有素。

  少有如此安静且单独面对面的机会,御浩发现她的学生发式削薄,额前微微卷个小刘海,与一般规矩的高中女孩不同。

  「你不想吃巧克力,就给我吧!」李蕾见他几乎都没动说。

  他依言挪了浅褐色的一球过去,并笑说:「女孩子就特别爱吃巧克力。」

  「你常和女生在冰淇淋店约会吗?」她优雅地举起小汤匙。

  「我们比较常去咖啡厅。」他表情正经说。

  「你有女朋友了,对不对?」意思是冰淇淋店幼稚吗?

  「妳说的若是女性朋友,我有不少。」他回答。

  「我说的是真正的女朋友,像我小哥和培雯姐那种交往中的情侣。」李蕾挑得更明。「我小哥说你在学校很有女生缘,一定很容易找到女朋友吧!」

  「让我用这种方式来解释吧--」他放下汤匙,看着她说:「读大学的女生凤毛辚角,每个人都是花了许多心力来念书的。如果男女同学一对一的情投意合,谈个单纯的恋爱也无妨;就怕几个同时喜欢一个,形成多角恋爱的麻烦局面,就会妨碍到课业,反而失去了到大学读书的目的。我很敬佩那些女同学,不想制造困扰,所以不在她们之中交女朋友。」

  这差不多算第一次御浩在她面前长篇大论,而且是这么奇怪的论调,逻辑冷硬到不似他平日温文随和的作风,反而像刚才杂志中那些硬梆梆的文字。

  爱情可以那么理智吗?

  因为长时间专注他的话,李蕾也发现他的双眉浓齐,眼睛清亮幽邃,双褶皮深深箝着,睫毛密长微卷;一向来都知道他是人见人夸的英俊,但也不曾如此细究,那种男性阳刚气扑面而来令她心跳不禁加快。

  「嗯,我不懂你的讲法。」为了掩饰,她用十六岁的天真无邪说。

  「其实妳小哥也曾面对类似的状况,结果妳也知道了,他干脆找培雯,一个校外女生当女朋友,就天下太平了!」他半开玩笑说:「最近我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想有样学样,找个校外女朋友,看来看去就妳最适合了。」

  差点噎到,有没有听错呀?她顺着口里的冰气冷冷说:

  「我才不当你的女朋友,你太老了!」

  「太老?我才大妳四岁而已。」他摆出惊诧的表情。「佑钧大培雯三岁,也不曾有过问题呀!」

  「那不同!佑钧和培雯都是大学生,距离很接近;我是高中生,和你相差远了,怎么都凑不上一块。」她回答。

  「咦?这和佑钧告诉我的不一样呀!」御浩扬扬眉。「他当说妳家人都很喜欢我,一心想拉拢我当你们李家的女婿;我们常有四人同行,也公开当了成对的男女傧相,不就是要凑成一对吗?

  若不是李蕾的社交基本功够强,恐怕早就找个地洞钻进去了,他有必要这么直言不讳吗?尽管这是李家所乐见的,但李蕾毕竟年轻,脸皮总是薄的。

  「无论如何,我太小了,你想找个高中生当你女朋友,开开玩笑可以,若要当真,是说服不了别人的。」她说。

  「妳似乎很喜欢说『无论如何』四个字,彷佛天塌下来了妳什么都不管的依然故我。」他继续逗弄她说:「无论如何,妳总会上大学,非常快的就和我很接近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倨傲不理人,她盯着冰淇淋,一副要专心吃完而他人莫扰的样子。门口突然有些点骚动,转移了御浩的注意力?

  原来,这高级消费店大部份人是进不来的,但常有克制不了好奇心的人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向内看,眼务生常要出去驱赶。

  李蕾不经心地往外一瞥,骑楼下站着一个女孩,侧面看来像伍涵娟,旁边那男孩很清楚是叶承熙。

  她能很快认出他们,是因为去年圣诞节才在「明心育幼院」见过。

  他们两个人似在讨论,偶尔看一眼冰淇淋店,大概是想进来尝尝口味又苦于钱不够吧?真可怜,花一点钱也要犹豫半天,就由她来招呼请客,也算尽点老同学的情谊。

  李蕾向御浩说声对不起,穿过桌子走到门外,却已不见他们的踪影。

  「怎么了?」她回桌时,御浩问。

  「我刚才看到两个小学同学,他们很穷,住在贫民区里,可能想吃冰淇淋又没有钱……我打算请他们,出去看人又不见了。」

  「哦?妳怎么会有贫民区的同学呢?」

  「我那爱嚼舌的小哥没告诉你吗?」她说:「我十岁以前,爸妈一不小心让我念了公立小学,他们现在还很懊悔呢!」

  「有什么好懊悔的?我还希望自己小学就念公立学校,而不是到高中才有机会进入公众系统。」碰到这话题,他收起惹逗的玩笑表情,正色说:「到公立学校才能接触到各阶层的人,了解多样的想法,而不是活在封闭的小圈圈中,对外面世界的变化一无所知。私己往往走向孤立衰弱,公众才是融入壮大,我们父母那一代的观念很多都需要调适。」

  「这论调很耳熟呀,我小哥去年不肯出国念大学,和我爸爸拉拉杂杂吵的就是这些。」李蕾说:「你留在台湾念大学,不会是受我小哥的影响吧?」

  「我们彼此影响吧--他念政治,我念经济,若要治国富国,都得深入民间基层,这是一般常识。」

  哼,却也让她没办法跟着出国读高中。

  去年在育幼院,被伍涵娟一女中的绿制服刺激,当着一群同学的面说出要赴美念书的事,后来中途生变,还花了一段时间去解释和弥补失去的面子。

  李蕾把花型玻璃盅刮得干干净净,吃下最后一口冰淇淋问:

  「我小哥也看廖家那些骂人的杂志吗?」

  嗯,总算谈到主题了,她还真能忍,御浩谨慎挑词说:

  「那不叫骂人,而是批评和谏言,每个民主政府都要受百姓监督,容纳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声音,才能在改革中求进步--事实上,很多大学生都看的,包括妳小哥在内。」

  李蕾不吭声,将用过的纸巾折了又折,方方正正成一块小豆腐干。

  「或许它们的措辞有点强烈,那也只是为了更容易醒振人心。」他又补充。「如果告诉妳,我爷爷也看过那些杂志,妳会比较自在吗?」

  「我没有不自在呀,只要我小哥别闹出问题,又惹得我爸血压高,你们爱看什么,我才懒得管!」李蕾垂下眼睑又说:「不过,我不太喜欢廖文煌,他的脸老是生气的样子,看来有点阴险。」

  「他只是外表如此,人其实很热心。」御浩说:「他出身贫苦,全家人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他压力很大,那种刻苦勤奋,非我们这些不愁吃穿的人能够想象的。」

  「他使我想起贫民区的同学伍涵娟,他们都是念书拼全命,功课很好的人。」她说:「我大姊讲过,这些人总存着心机,等着有一天能爬到我们头上。」

  「爬到我们头上也没什么不对呀,这世上本来就该人人平等。我锡因叔叔生前常说,一个穷人容易翻身的社会,才是好社会。」他说:「我婶婶捐出房舍来开育幼院,收养孤苦伶仃的孩子,就是为了纪念他,实现他的一些想法。」

  李蕾对三年前死于癌症的王锡因尚有印象,是颇有名气的银行家?

  「对了!育幼院就在附近,我们正好可以探访那些孩子,也好久没去了!」御浩提议说。

  快一整个下午了,不是说她像做作的洋娃娃,怎么没急着送她回家呢?

  她还是偷偷高兴着,虽然有很多时候接不上他的话,但在这样闲闲的秋天阳光下,懒懒地听他醇厚磁性的声音,有着无法言喻的快乐。

  最最重要的,他看来也很开心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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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幼院稍大的孩子差不多都在院子里帮忙,拔草的、提水的、挖土的……人人勤劳工作,不敢顽皮吵闹。

  李蕾在路上坚持用自己的钱,把杂货店内森永牛奶糖和健素糖的存货全买下来。她不太会和孩子唱歌游戏,但花钱送吃的用的,绝对慷慨。

  当她把糖果大把散在桌上、小朋友们挤过来时,一位老师说:

  「不能吃,不能吃,他们牙齿坏透了!我先收起来,以后当奖品用。」

  李蕾有些讪讪。御浩去帮忙挖较硬的泥地时,她看见一个小男孩独自站在墙角很寂寞的样子,便走过去问:

  「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怎么不和大家一起种花呢?」

  小男孩对这一连串问题没反应,只是不停地用手扭绞衣服。

  「他叫张云朋,今年八岁。」老师在一旁说:「他上星期才到育幼院,一直都是这样,可能和他爸爸刚过世有关。别理他,他会慢慢习惯的。」

  要习惯失去父亲、成为孤儿,听起来是很悲哀的事……李蕾涌上了不知名的感触,站在那儿陪了小男孩好一会。

  「御浩少爷?李小姐,院长现在有空见你们了。」司机兼工友的老杜出来招呼说:「顺便尝尝我煮的绿豆汤,你们大半年没喝到了吧?」

  这间原来值满椰子树的日式平房,树砍掉了,房子也拆掉三分之二,盖成了更大更工整的水泥屋。

  院长的办公室在保留的三分之一处,木墙纸门,地板光可鉴人。

  「怎么突然想贡献爱心了?怕不是专程的吧?」何舜洁穿着咖啡色细格旗袍,因未生育,到了中年仍是窈窕的身段。

  可惜言语锋利,脸上总有冰冷的神情,令人不敢亲近。

  「的确是顺道,在附近闲逛,想到婶婶就散步过来了。」御浩诚实说。

  「培雯和佑钧呢?怎么没有一起来?」舜洁认为他们必四人同行。

  「今天就只有我和小蕾。」他说。

  舜洁眼睛里露出了明显的疑问。李蕾有些怕她,尤其是嫁入何家的大姊常说这位小姑有多么孤傲难缠,每每气得咬牙切齿,李蕾心中就长了疙瘩。

  御浩解释了今日的行程和目的,舜洁听完之后转向李蕾说:

  「没想到妳还挺重感情的,会惦记着从前家里的老仆人,真难得呀!」

  或许是紧张吧,正喝着绿豆汤的李蕾,腹部突然一阵绞痛。惯在夏日患肠胃炎的她,知大事不妙,努力平稳声调问:

  「对不起,厕所在哪里?」

  「妳还好吧?」御浩直觉问。

  「没事!」李蕾简短回答,得了方向就匆匆离去。

  屋内只剩下侄婶两人,舜洁收起客套表情,直视御浩说:

  「你今天是哪根筋不对,竟和李家三小姐单独约会?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一拉二扯的,李家就可编出大大的网,绑你做他们的女婿了。」

  「婶婶别紧张,也不过才一次,不算真正的约会吧?」御浩微笑。「再说,小蕾一个小女生,能绑得住我才怪。」

  「我对小蕾个人没意见,怕的是李家那两位作风强悍的姊姊。」舜洁说:「上回你答应当男傧相就很不恰当了,偏你爷爷和爸妈都拼命撮合……你若不是真的对小蕾有意,最好表明态度、保持距离,因为已经太多人在推波肋澜了。」

  「这些我都懂,谢谢婶婶的提醒,我自有分寸,没什么好担心的。」

  「要找个情投意合又能互守终身的人并不容易呀!」舜洁叹口气说。

  她想起英年早逝的丈夫,对有几分像他的御浩,更是爱屋及乌的心理。

  御浩绝非一般奢华的世家子弟,需要的是能与他思想灵魂契合的贤内助,而不是一个金玉外表、内心空乏的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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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李蕾一直没有回来,御浩到后院找人。

  育幼院的厕所和洗澡间是另外加盖的,与主屋以一条长廊相接,李蕾正半蹲在其中一根柱子旁,手捂着肚子,脸上有痛苦的表情。

  「怎么了?」他关切地问。

  「走开!」她叫着,不要别人看到她的狼狈状,尤其是他。

  「妳这样子,我怎么走开?妳是不是吃坏肚子了?是绿豆汤吗?但我喝了没事呀!」他回想一路走来,咸汤圆、冰淇淋,绿豆汤……果然是又甜又咸,忽冷忽热的,别人吃了不会有事,但娇贵的李蕾就难讲了。

  「别管我,走开!」她愤怒重复着。

  「我去拿药,育幼院孩子那么多,一定有准备。」他说完就不见了。

  李蕾一阵痉挛,忙又冲进厕所。

  御浩返回时,没看到李蕾,便在原柱子旁耐心等待。

  没多久她苍白着脸出来,抬头又是御浩,一把怒火旺升说:

  「不是叫你别管我吗?我自己会好!」

  「喏,征露丸,我婶婶说这最有效的。」他递过几颗小丸和一杯水。

  她现在最想的是有一瓶香水,或花露水也可以,把周围的臭气喷洒掉,他难道没闻到吗?就非要让她尴尬吗?愈想愈气,闹着脾气说:

  「我一向吃西药,从不吃这种来历不明的土药!」

  「那真抱歉,育幼院目前只有这个,也没听说毒死哪个小孩的。」他倒心平气和,像哄小孩。「吃吧!保证很快就不肚子疼了。」

  其实李蕾家也有香港进口的征露丸,但偏故意说:

  「说不定我就被你毒死了……」

  「两年前妳敲破我的头,今天我毒一下妳,也很公平,不是吗?」他扯出旧事来。「不过放心,妳有送我到医院,我也会送妳去医院的。」

  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李蕾本来要更生气的,却不知怎地变得很想笑。

  「吃下去吧,否则又要跑厕所了。」他说。

  肚子确实又隐隐作痛,既有台阶下,她就老实不客气地吞下药丸,并说:

  「你可以走了吧?等我好了,自然会去办公室找你。」

  「可是……妳不是怕中毒吗?」他还赖着。

  「我中毒了会尖叫,包准全院的人都听到。」她恼了,干脆说:「你就这么爱闻厕所的臭味吗?正常人早就捏着鼻子躲得远远了!」

  「哦--闹半天,原来是为这桩呀!」御浩做恍然大悟状。「哪天欢迎来男生宿舍闻闻,可比妳三小姐泻肚子还臭多了,这叫久入鲍鱼之肆不闻其臭。」

  居然把难听的字眼说出来,他是故意窘她的,从头到尾没有无辜!

  李蕾脸又白又红,等能回骂时,他已经闪回前院了。

  前院的挪浩咧开的嘴僵住:心往下沉,他怎么突然对逗弄小女孩有兴趣呢?

  婶婶一直暗示李蕾不是他那一型的女生……

  那么,哪一型的女生才适合他呢?御浩可以举出一串系花、才女的名字,每个都比李蕾的洋娃娃形象还鲜明亮眼。

  但李蕾那种因骄慢和脆弱反差,所产生出来的淡淡慵懒和模糊个性,又是别人所没有的。

  袁克宏的话再度浮上心头--

  童话中的诅咒,让王子变青蛙、野兽,让公主沉睡百年、化为泡沫,表明了世上没有永恒的美好,愈美好的东西愈脆弱无助。

  无由来的,也没预兆的,所有的年轻女孩,在他眼前如红海一分为二,李蕾站一边,其他的站到另一边。

  顺着自己的心意,在偶然的那刻问,他选择了李蕾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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