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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芳邻 第一章 作者:蓝雁沙

  又是一天的开始,何紫玉自床上向外望去,缕缕的山岚以片状集结的方式向这幢小木屋快速的袭来。  

  她跳下床,顺手用被单裹住自己,迅速的打开那三个牢靠的大锁头,向外冲出去。  

  “哇!好甜的空气、好棒的山岚,真幸福!”她满足地连吸几口气后,大声地向着天际说。  

  她的宠物,一只混有数种血统的大狗,蹦蹦跳跳的用它大大的嘴及参差不齐的牙,咬着她的被单。  

  “皮皮,不要顽皮!放开我的被单,不然不让你跟我去晨跑啰!”她轻轻地叱责着它,看它用两只前脚蒙住眼睛时,又噗哧一声地笑了出来。  

  “好啦,别装了,带你去就是了。”她爱怜地用手去搔它的下巴,而它也很享受地躺平在地上,舒适地左右晃动,摇头摆脑。  

  她拉紧身上的被单,哼着歌走进房去,尾随着她的宝贝狗——皮皮。  

         ※         ※          ※  

  吕希晨放下望远镜,他皱着眉头的点上一根烟。  

  又是那个女孩!她每天都发神经似的对着山谷鬼叫鬼叫的,丝毫没有考虑到别人可能还在睡觉,譬如说——他。  

  每天晚上他都工作得很晚,天刚破晓时他才刚要上床。但是自从这小妮子搬进他隔壁那幢小木屋后,每天他都得延迟上床睡觉的时间以避开她的鬼吼。  

  这些小木屋位于一个平缓的小丘上,原先是计画做为度假小木屋用的;可是因为规画得不太合适中国民情,所以就只好卖给一般人当纯住宅了。  

  当初他之所以选择住进这里,就是因为它远离尘嚣和清静,可以躲开一些烦人的杂事,任性地优游自在。谁知道,自从隔壁有人搬进去后,他的理想世界就在一夜之间没有了。  

  首先是那只丑得可以的大狗,除了它的耳朵、眼窝、鼻头以及尾巴一截是黑色外,其余全身都是说黑不黑、说自不白的灰花点杂毛。没事就将舌头叨在嘴外,而且是标准的疯狗,只要看到人,也不分生面熟面的,立刻一扑而上,舔得别人满脸口水的。  

  狗的主人也是个异品。他估量她大约二十四、五岁,个头不太高,身材倒是蛮匀称的,有着一头黄褐的长发,而且总是编成长辫的垂在身后。平常老是一件长袖T恤配条不长不短的阔脚短裤、加双白布鞋——不穿袜子,在这平静的山林中,和她的宝贝狗呼啸而过。  

  他曾和她在村前的小店碰过几次面,她的皮肤颇为白皙,眉毛粗浓,杏眼又圆又大,亮晶晶的十分有神:而她的唇薄又小巧,上翘的样子有如未语先笑般的惹人爱。  

  他实在想不透,像她这样的女孩住到这荒郊野外干什幺?除了偶尔会看到她驾着那辆鲜红的吉普车下山外,她的生活圈子似乎就只有那只叫“皮皮”的狗和这片广阔的树林。  

  叹口气,他将烟按熄,再次往床上躺平,但是好奇心又引得他拿起望远镜站在窗前看。他不认为自己是偷窥,因为他是在屋内的一方。所谓偷窥,应该是由外向内的,起码他是这幺认为的。由镜筒中他又看到她蹲在那块空地上按着泥土了。他有些好奇,她搬来四天了,每天都看到她蹲在那里按着泥土,而且一蹲就是大半天的,真是奇怪的女孩子!  

  她今天仍旧是那一身T恤短裤,头发则像是洗过未干似的垂在脑后。她一面挖,一面放进一颗种子,口里念念有词的,然后拿起旁边的溅水壶以近乎神圣的表情洒着水,有如正在进行某种仪式。  

  这女孩会不会是精神异常或是个灵媒之类的女巫?他有点失神地想,随即哑然失笑。“我到底在想什幺?”  

  他不经意地透过镜头往外看,却看到她正对着自己这个方向扮了个鬼脸。他一愣,手一松,望远镜立刻掉在地上。  

  “该死!这下子损失惨重了。”他懊恼的看着摔坏的望远镜。  

         ※         ※          ※  

  紫玉得意的用拇指点了点皮皮的鼻子。“你看吧,那个家伙又在偷看了,真是恶心!”皮皮的反应是闷哼两声,朝那幢屋子吠了两三声。  

  “真受不了,这里这幺的美好,竟然住个不正常的人,太可惜啰!好啦,种完了这些草莓,明天再种剩下的铃兰跟三色堇好了,进去吃早餐吧!”  

  一打开那扇漂亮的雕花木门,温馨的摆设立刻令她心神开朗。两房一厅的格局,套房式的设计,看来很简洁。厚重的沙发就占了大半的面积,那是她父亲买的;她的房内有张KINGSIZE的大床,那是她母亲买的。她的父母自离婚后,就如同竞赛般的在物质条件上宠爱她。  

  除此之外,只有一些零星的小摆设。占最多地方的大概就是那张书桌,那是她请一位木匠帮她钉的,比一般的桌子还大,几乎占了房间的大部分空间,而桌上却摆满报纸、杂志、笔记及凌乱的稿纸。虽然桌上杂乱不堪,但除书桌外的地方,都是整整齐齐得一尘不染。  

  看到她拿起那包狗粮,皮皮兴奋得用两只后腿站了起来,口水沾得紫玉满脚背。“皮皮,你有点形象好不好?坐下,我来帮你装水。”她在它碗里放下满满的狗粮,到后面的浴室装水。  

  等不及她装满水回来,它已经开始吃了起来。  

  “你哟——要是我不把你捡回来,你现在搞不好都饿死啦!”她轻轻拍着它的头说。  

  看皮皮吃得这幺开心,她也愉快地走到小小的厨房打开冰箱,取出半斤多士和草莓酱,想想,她又拿出两只鸡蛋。  

  她用平底锅煎着鸡蛋,又走回冰箱旁拿出鲜奶。皮皮解决完它的早餐,又跃跃欲试的觑着她手中的牛奶。  

  “别想,你再吃下去得减肥啦。”她坚决的从它期盼的眼神走过去。  

  皮皮发出几声哀鸣,她气馁的转向它。“好吧,看我说得多不近人情。住在这山上,你的活动量也比较大,可能会需要更多的能量吧!”  

  她自言自语后,在它碗内倒满牛奶,再回到厨房,翻动平底锅上的荷包蛋;然后将香香嫩嫩的荷包蛋盛在盘中,面包也正好从多士炉中跳出来。  

  坐在餐桌前,她仔仔细细的计画好今天要怎幺过之后,这才开始在多士涂上厚厚的一层牛油及草莓果酱。瞄了一眼流着口水的皮皮,她撕下小角的多士丢给他。  

         ※         ※          ※  

  吕希晨在半梦半醒之间挣扎着,阵阵食物的香味随着清晨的凉风钻进屋内,直入他鼻孔,唤醒他的五脏六腑。叹口气,他闭着眼睛爬起来在床头摸索着、好不容易捞到个饼干盒,却是空的!  

  另一股香味又传了过来,他可以想象出香嫩爽口的荷包蛋及刚烤好的多士,尤其是浓浓的牛油味,更令他忍不住的食指大动。  

  咒骂着,他跳下床,套件旧牛仔裤剪短裤管而成的短裤。配件背心,顺手摸摸下巴的胡渣,他决定暂时先填饱五脏庙而不去管狼狈的外表。他拿起钱包,穿上拖鞋,懒懒散散的朝村前那间杂货店走去。虽然他的名字叫希晨,但是他可不怎幺喜欢早晨,这可能跟他的工作有关,他个作家。他有两个不同的身分,一个叫吕正,是报纸社论专栏的执笔人;另一方面,他又以林映萱的笔名出版了不少的爱情小说。  

  在经过隔壁时,他从敞开的窗口往内瞄了一眼,果然不错,那个女孩正神清气爽地坐在桌前大快朵颐。她洁白的牙齿咬在多士上,金黄色的蛋液自多士中溢出,流泄在她手指上,她放下多士,专心的舔吸着自己的手指。他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已经二百年没吃过东西了!  

  但是那女孩吸引人的神情令他迈不开脚步,他又驻足的看了一会儿,直到那只可能是“花痴”的狗扑到他身上为止。  

  它来势汹汹的往他身上一扑,没有防备的他,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以极不雅观四脚朝天的方式倒了下去。  

  他挣扎着要脱离那只狗湿抹布般的舌头时,听到脚步声响起,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啊!你压到我的草莓了!你怎幺可以这幺残忍呢?我刚刚才种下去的耶!”  

  她吱吱喳喳的在他身边念个不停。  

  他举起双手,头则为了闪避那只狗硕大无比的舌头而左右晃动。“小姐,你可不可以先把这个恐布分子移走?我快被它的口水淹死了。”  

  紫玉轻轻的叫声“皮皮”,大狗立刻一跃而起的蹲坐在她脚边。她双手抱胞的盯着他看,等着下文。  

  吕希晨用手抹把脸,湿湿黏黏的口水沾在脸上,使他有股毛骨耸然的感觉。他往眼前看,先映入眼帘的是形状完美的脚背,渐次而上的是结实而匀称的小腿,然后是那件宽大而毫无美感的阔脚短裤。  

  “可惜!”他忍不住说了出来,并在脑海中想象她的腿大概也长得不差吧!  

  “对啊,很可惜,这些草莓我才刚种下去,你就把它们压扁了。你说,你要怎幺办?”她冷冷的盯着他问。“草莓?”他猛一抬头,看到她的表情微微地动了一下。他站起来,往下看,泥土堆中根本就没看到任何绿色的东西,更何况草莓——为了更确定没看走眼,他干脆蹲下来仔细的观察,顺便盘算待会要怎幺解释才好。  

         ※         ※          ※  

  紫玉在他迎着太阳向她绽开笑容时愣了一下。阿波罗,太阳神阿波罗,那是第一个钻入她脑海中的想法。他很高,大约比她高一个头,劫黑而且强壮,有点像是常从事户外活动的人。他的头发有些松,可是又不像是烫出来的,因为它们是那幺的不驯地堆在他头上,在清风吹过时,有意无意地摆动着。  

  他的五官相当端正,浓眉大眼,但是却有一圈浓浓的黑眼圈,鼻梁相当挺,但是有断掉过的痕迹,唇则非常的饱满厚实;最吸引人的是他笑起来脸上竟然有酒窝。紫玉羡慕的看着他那深陷的酒窝,从小她就梦想自己会有酒窝,但事实上,她只在嘴角有两个可爱的小梨窝而已。  

  他再三的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站起身子面对她。  

  “呃,小姐……”他这才想起自己还不知道她的姓名,也未自我介绍过。  

  “我姓吕,双口吕,叫希晨,希望的希,早晨的晨,我就住在隔壁。”他用手指指自己的屋子。  

  “我知道。”紫玉一颔首,这才发现皮皮已不在脚边了。  

  “皮皮!”她拔腿往屋里跑。  

  吕希晨莫名其妙的也跟着她往她屋子跑,他根本就没仔细想,只是看她那幺紧张,他不由自主的就跟着她跑进去。  

  一进门,就看到那只大狗站在椅上,上半身则踩在餐桌上,正舔着盘中的蛋,忙得不亦乐乎。  

  “皮皮,你太过分了。怎幺把我的早餐吃掉嘛,你太坏了!”紫玉站在餐桌前,用手指弹着它的鼻子。  

  皮皮的反应则是傻呼呼地咧嘴一笑,吕希晨敢发誓,那只丑狗真的在笑!它那个表情就像个傻头傻脑的傻小子被抓到偷吃东西时的神情。  

  “算了,下去吧。我再重新弄一份好了,你哦,顽皮狗。”她摇摇头的往厨房走去,顺手将桌上的盘子放进厨房的洗碗槽中。  

  吕希晨跟在她背后,看到那个小巧的厨房时,眼睛为之一亮。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他看着她忙碌地在平底锅前打着鸡蛋、烤多士,肚子不由得又咕噜咕噜地响了起来。  

  “呢,我想……呢,我……”他期期艾艾地开口。  

  突然紫玉一失神,整篮鸡蛋砸在炉子上。  

  “该死!”她尖叫的将篮子自锅子上抢救起来,无奈的看着大约七、八只鸡蛋在锅中滋滋作响。  

  吕希晨非常自动自觉地上前帮忙,七手八脚的将鸡蛋壳捞出来,然后很顺理成章的,他自动的将那些鸡蛋炒成一大盘的炒蛋。  

  “我想,这是我家、我的蛋、我的厨房吧?”紫玉瞇着眼睛地瞪着他。  

  他抓抓头。“小姐……对不起,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已经自我介绍过了”他边说边将鸡蛋端到餐桌上,瞪了一眼目露馋光的皮皮,然后倒了杯鲜奶,自己。  

  “何紫玉,紫色的紫,玉佩的玉。”她满心不情愿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何小姐,我想你这些鸡蛋糟蹋了也是可惜,而我也还没吃早餐,这样吧,我付钱给你好啦。”他洒脱地说。  

  “反正我也吃不完那幺多,你吃好了。”她闷闷地说完,自己动手把牛油涂在多士上。  

  皮皮闻到香味而又蠢蠢欲动的,紫玉低哼一声后,它乖乖的缩回餐桌下。  

  “你这只狗长得蛮大的。”他客气地说,盯着她手中的多士。紫玉顺着他的眼光,看着手中的多士,想想,将手中的多士递给他,自己则只喝着鲜奶。  

  “你刚搬来?我这几天才见到你,所以你应该是这几天才搬来的……”他没话找话的东拉西扯。  

  紫玉冷眼的看着他自拉自弹自唱的,等他将盘中所有的炒蛋:包括紫玉的那一份及多土、鲜奶都解决后,她才开口。  

  “你要怎幺赔偿我的损失?”她气呼呼地问,站起身子收拾。  

  “损失?一顿早餐,两百元够不够?”他掏着口袋说。  

  “早餐?我指的是我的草莓。你知不知道草莓很脆弱的,只能埋在三——五公分的浅土中,还要注意水分及阳光,你刚才一躺,可能把我的草莓都压死了!”她有点(原文遗失)  

  “这种种子包是自日本传进来的,商人是看中了现在许多人都喜欢在露台、顶楼摘些园艺,所以发展出这种产品。这每一袋种子包中,大概只有七、八颗种子会发芽,这样才会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产品的销路就会很好了,这也是生意人的一种手段。”他笑着说。  

  “那我应该到哪里去买呢?”她疑问地歪着头看他。  

  他呆呆地看着她,窗外亮亮的阳光透过窗上的白纱窗帘投射在她脸上,晶莹的肤色在阳光的投射下彷佛吹弹得破;她歪着头的神情,配上刚毅的下巴棱线,益发使她的脸散发出一股独特的味道。  

  他得费很大的精神才能将自己的注意力拉回刚才的话题。太不可思议了,这样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对自己竟然有这种吸引力,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太久没有社交生活了。  

  “哦,哦,你应该到山下的种子农药行买,他们的种子品质比较好。”他努力的挤出这句话后,赶紧站起身子,掏出三百元交给她。  

  “这就算是我的早餐钱及赔偿你的草莓的钱。”他将钱塞进她手中。她笑着摇摇头,将钱又推还给他。“不用了,我想你教我种花,我们就算扯平了。”  

  “你真的不要吗?那我收起来啰!”他笑着将钱塞回裤袋,大步的向外走去。他得赶紧走,这女孩子对他的吸引力正在与时俱增,再不快些走,他怕自己就要赖着不走了。  

  紫玉挥挥手。这个奇怪的男人浑身散发出一种危险的味道,使她感到一种奇异的刺激感,她诧异的发现自己的手竟然微微地颤抖着,立刻将手藏在背后。  

  “不用啦,就当我们扯平好了!”她微笑地说。  

  “那我走了。”他的脚跟似乎并不想离开似的,千斤重般的举不起来。  

  “嗯,再见。”紫玉轻轻地说。  

  “那,那再见啦!”他困惑似的看了她一会儿,才像下定决心似的转身离去。  

  紫玉看着他向村前的杂货店走去,这才想起自己的早餐才喝了杯牛奶及啃一口三文治。她看着皮皮正在草地上追着一只蝴蝶,自己玩得不亦乐乎,她摇摇头,叹口气的往房内走。  

         ※         ※          ※  

  吕希晨懒洋洋的在店前顺手拿起一个篮子,慢慢地沿着货架捡取自己要的物品。  

  即食面、虾子面、罐头、冷冻水饺、馒头……在手触到鸡蛋时,心念一转,他多拿了一盒鸡蛋。  

  杂货店的老板娘是个五十多岁的妇人,洪亮的嗓音配上肥肥短短的身材,典型的妈妈形象。  

  “吕先生,好几天没见到你啦,还以为你下山回台北去了呢!”老板娘一边敲着收款机的数字键,一边扯高嗓门跟他闲聊。  

  “没有,最近赶稿子,所以比较少出来。多少钱?”他急急忙忙的掏钱,想尽快离开这里。因为老板娘是出了名的“传声筒”,又是嘴巴碎得可以的三姑六婆。老板娘突然靠近他身边,压低嗓门地低语着:“吕先生,你家隔壁那幢房子有人住了,你知不知道?”  

  “嗯。”他微微地一颔首。  

  “听说是个千金小姐哪,搬家那天是坐着平治车来的。听我老头说啊,是辆什幺加长型的豪华房车哪!那幺有钱的小姐干嘛一个人住到这里来呢?你说是不是?现在的有钱人啊,真是奇怪!”她将东西放进购物袋中,笑瞇瞇地递给他。  

  “也许人家想图个清静也说不定,多少钱?”他心不在焉的塞张千元大钞给她。  

  “二百六十八元。来,找你七百三十二元,谢谢喔!”她笑容满面地说。  

  “再见。”他挥挥手,赶紧的逃回自己的屋子。  

  他在离开杂货店的同时,还可听到老板娘的喃喃自语:“哪里不好住,住到这幺偏僻的地方来,有钱人就是爱作怪。”  

  回到卧室,大概是肚子的饥饿已经摆平了,睡意如潮浪般的涌上来。他头一沾枕,立刻沉入梦乡中,只是梦境中总有一个长发女孩的身影飘飘荡荡的,还有一只叼着舌头的大混血狗。  

         ※         ※          ※  

  紫玉闷闷地坐在书桌前,瞪着桌上一盘盘的种子。到底要藏到哪里呢?她刚才发现皮皮竟然连花台都不放过,它喝水的同时,也将种子一并吞下肚去,教她好伤脑筋!  

  皮皮是她住台北时在路上捡到的野狗,浑身脏兮兮的,长长的毛纠结一起成了毛球,畏缩在红砖道上,睁着那对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往来的人们。  

  紫玉先是被它的眼睛迷住,然后才注意到它那可怕的外表。当它摇头晃脑她跟随她回家时,她就爱上它了,可是一看到它那麻烦的一身脏乱,只好小心翼翼地将它带到一家兽医院,把它交给院方,大肆整顿一番;等她再见到它时,焕然一新得令她发噱。  

  它的长毛因为纠结得太厉害了,所以都被剪得有如男人的三分头般短短直直的:  

  爪子也修剪过了,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预防针打下来,也着实让她的荷包元气大伤。外加一大堆的毛背心、颈圈、狗食罐头、饼干、骨头及洗澡用的许多玩意儿,她可是花了大血本的。尤其她为了要照顾它,还买了好几本的宠物饲养方法之类的书。  

  最重要的是,由于皮皮的出现,使她平静无波的世界充满了新奇和灾难,而皮皮那似乎永远填不饱的肚子,使她有一种被需要的满足感。每天晚上,当她要睡去时,皮皮必定守在她床尾,一有动静,立刻动如脱兔般的向声音来源扑去,无比英勇的样子,和它白天那种懒洋洋的模样,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她不想丢掉皮皮,可是她很想要有一个漂亮的花圃,所以只好坐在那里对着一盘盘的种子发愁。最后,她灵机一动,将种子盘叠在一起,放进冰箱中,然后才兴高采烈的牵着皮皮出门、四处探险去。  

  这个地方是她从一本旧杂志上发现的,整个社区犹如月历上所见的那种外国社区:白色的小木屋、配上红色斜顶的造型,最重要的是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有一大片的空地,除了可以停车外,还有余地可以运用,所以她打算将这剩下的空地,辟为一个小小的花圃。  

  她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总觉得自己似乎一事无成。从小喜欢念书,但是不喜欢到学校上课;高中毕业后,到一家专科学校混了两年,想想之后自己决定不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在终其一生也不能去做的事上,于是辍学在家。  

  父母都是那种所谓的文明人:爸爸在一家大企业担任要职,母亲自立门户,是亲朋好友眼中的女强人。但是身为独生女的紫玉,却丝毫察觉不出拥有这对杰出的父母于她有何影响,唯一的好处,大概只有经济上的充裕。  

  辍学后,她陆续换过几份工作,也曾去补过托福试,想出去看看,但最后都打消念头。  

  由于她自幼就喜欢涂涂写写的,倒也练就一手的好文笔,所以现在她试着往写作的领域去闯。也许她不能有任何的佳绩,但这总比永远没有机会去尝试的好吧!这是她用来砥砺自己及说服父母的理由。  

  离婚后的父母仍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为了紫玉的事,他们伤透脑筋,因为她的个性是如此的独特,而且如此的跃跃欲试,他们只好在有合约的条件下让步。他们各自为紫玉开立一个户口,按月的汇入生活费,而紫玉也必须按月的将生活状况及进展向他们报告。紫玉的母亲坚持为她买辆车,她父亲则毫不通融的买下这座小木屋给她。虽然这有违紫玉一贯独立自主的原则,但是在亲情的压力下,她只好不太情愿地接收了。  

  这片小山城规画得十分完善,社区位于一座缓丘之上,邻近的两、三座小山上也是属于这片山城的社区资产。建造商将这些小山丘及其上的树林,都依不同的特色,或保留或增建而成两、三座风格迥异的森林公园。  

  搬到这里后,她预备给自己一星期的时间去熟悉环境。她发觉自己最喜欢的是右边的那座名叫“绿雾”的公园,这三座公园由右至左分别被命名为“绿雾”、“晶霞”及“杜鹃城”,因为它们各有各的代表性植物;如绿雾是遍植竹林,晶霞则是秋天枫红遍野、似野火般的红叶,杜鹃城则是着墨在阳春三月杜鹃红满山头。  

  绿雾中的竹林,种类非常的多,而且长得很茂密,在沿着山坡而上的步道旁,辟有许许多多的休息凉亭。她常和皮皮一起躺在凉亭的长条石板椅上,看着天空中飘飘荡荡的云,唱着歌,或是小憩一下。有时山岚突然的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迅速自她们身上掠过,有时突来的雷阵雨,也会将她淋成“落汤鸡”:这时候,她会跟皮皮一起快步地冲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端着一大盆的爆谷窝在电视前看录像带。  

  今天她也想这样懒散的过日子,但目标改在那座叫“晶霞”的公园了。她戴上耳筒收音机,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红砖小径上,皮皮则是兴奋过度得东闻闻西嗅嗅的。  

  小径直通到一个广大的草地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们在那里,有晒着太阳打盹的小娃娃,也有钩着毛衣的老太太,还有一些步履蹒跚的老先生。几只原本在草地上玩耍的狗在见到皮皮后,很快的便混在一起玩了。  

  紫玉找个人比较少的角落,坐在石板椅上无聊的踢着脚下的小石子,收音机在播放柔和的音乐,她愉快的伸伸懒腰,最后整个人在石板椅上躺直了。她在昏睡前告诉自己,今天一定要想好小说的题材,但在她的思路来不及运作之前,她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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