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过是欠他十文钱,外加一个人情, 就得当他一个月的随从,跟前跟后的伺候他!? 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鬼道理, 她活了整整十八个年头,这还是头一次听到! 也许这是江湖上的规矩,她这半路出家的外行人不懂, 就看在他管吃管住的份上, 她大小姐就委屈一下,当他一个月的小跟班—— 他好心的提供钱袋被扒走的她挣钱的门路, 她竟然还敢叨叨念念地跟他讨价还价, 要想想,她的身分可是他白虎堂主那逃婚的未婚妻, 这样该死的「待罪」之身, 只要她当他一个月的随从来偿债,还算是便宜她了! 她讲的是什么鬼话?还不能共骑一匹马!? 好啊!她要再加深她的「罪孽」,他是不会介意, 不过,这下他不只要她一辈子,还要她生生世世来「还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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