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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留下的梦 第一章 如花岁月 作者:叶雯

  今天夜里裴健雄又来纠缠我了。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好象一直要看到我的骨头里。

  我被他这种笑迷迷的眼光弄得无地自容,我真怕他看穿我的心事,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曾经把他和我心里的白马王子悄悄比较过。说是心里的白马王子,其实只是我童年时的一个玩伴。

  那是在十年前,我七、八岁的时候,那时我还不叫闵怀椿,怀椿这个名字是后来为了纪念英年早逝的爹地才改过来的,小时候我的名字叫闵怀虚。

  在我以闵怀虚的名字无忧无虑地游荡在我的童年世界中的时候,与我们闵家世交兼近邻的钟家,有一个英俊文雅的大哥哥,那年十五岁,名字叫钟健雄。

  不错,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健雄这两个字,和眼前这位裴健雄同名不同姓。

  但,似乎长相也很相象,都是这么英俊也都是这么儒雅,都有着一股书卷气。

  只不过,钟健雄对我呵护备至,完全象一个可亲可爱的大哥哥,而且,他虽然比我大将近七岁,但跟我一起玩时候,一点也没有嫌我太小、太幼稚的样子,对我时常冒出来的充满稚气的言谈举动,他总是先微微一笑,然后就很顺从地按照我的要求去做,才不管那样做会显得多么荒谬可笑。

  记得有一次,在槐树浓郁的树荫下,我突发奇想,想效仿歌仔戏《槐荫记》的情节,和钟健雄扮演一场董永同七仙女拜树为婚的古老的爱情故事。

  我用我那乳气未消的童音说道:

  “健雄哥哥,你看这棵老槐树象不象一位老爷爷?”

  钟健雄漫不经心地看了看,很令我失望地说“小嘘嘘(这是我的乳名,是从怀虚的虚字演化而来的),实在对不起,我看不出来它哪里象个人,更不要说是什么老爷爷、老奶奶的了”

  我死搅蛮缠地让他再“好好”看一看,坚持要使他相信这棵千疮百孔的老槐树就是《槐荫记》里为董水和七仙女做煤为证的那一棵。

  钟健雄看着我急得要哭的样子,无奈地从地上站起来,装模作样地变换了好几个角度,很仔细地看了又看,最后才恍然大悟地叫道:

  “哇!真的呀!刚才角度不对,看的是他的屁股,现在看到了,你看,这两个树洞是他的眼睛,这个隆起的树苞是他的鼻子,至于这一道被小孩子划出来的横道,当然就是他的嘴巴啦!”

  我欣喜地大声欢呼:“对了,对了!不过健雄哥哥你还忘了,胡子,什么是老爷爷的胡子呢?”

  钟健雄拍了一下后脑勺,怪叫一声:

  “真该死!没有胡子,没有胡子岂不成了槐树奶奶了吗?”

  他四下张望着,突然张牙舞爪地朝我扑过来,一把揪住我的小辫子,笑道:

  “我们把小嘘嘘的辫子剪下来,给槐树爷爷当胡子好了!”

  说着,装腔作势地喊着:

  “剪刀呢?谁有剪刀?”

  我拼命护着小辫子,央求道:

  “健雄哥哥,不要嘛!”

  他却不依不饶,揪住我的小辫子不放,还叫着:

  “没有剪刀,干脆用手拔!我拔了,我拔了!”

  我们俩在地上滚作一团,我一边躲闪着,一边喘吁吁地说:

  “不要拔不要拨!拔光了头发变成了小和尚,我就不能嫁给你了……”

  他突然停住手,两只眼睛呆呆地盯住我,问道:

  “小嘘嘘,你说要嫁……嫁给谁?”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呐呐地说:

  “我什么也没说!”

  他很认真地对我说:

  “小嘘嘘,不许胡思乱想!你太小了,还是个孩子……”

  “你看不上我!你不喜欢我!”我急了,红着脸对钟健雄喊叫着:

  “你知道我是个黄毛丫头!你一直把我当个小娃娃哄着我!”

  “你本来就是个小娃娃!”钟健雄拥着我,轻声说:

  “你是一个又可爱又淘气又任性的小娃娃!”

  我好象一下子灰了心,天!我的健雄哥哥真的一直只把当成一个小娃娃,一个淘气任性的小娃娃!

  我背过身去,不再理他,几滴眼泪也挂上了我的脸蛋!

  我感到了他的局促不安,但我下决心就是不理他!

  “好了好了,我的小嘘嘘!天不早了,该回家了!”钟健雄哄着我。

  “我没有家,也不想回家!”我没好气地说。

  “自相矛盾,又说没有家,又说不想回家!简单是个不懂事的娃……大人!”肯定他知道我最恨的就是他把我当成“娃娃”,所以才在最后的关头改了口。

  “我是不懂事,可我不是娃娃!”

  在我心里,“娃娃”就是那些只会跟妈妈撒娇的小孩子,而我,会的可不止这些!

  至少,我还知道女孩子长大了是要当新娘子,是要和一个小伙子拜堂成亲的!

  虽然当时我还并不知道拜堂成亲的真正含意,但我却知道,那是一种标志,一种成人的标志!

  而我是多么渴望能够真正成人,在广阔的天地间纵横自如,就像爹地、妈咪他们一样!

  正当我还在和健雄哥哥呕气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一声惊叫:

  “哇!快看!槐树爷爷长胡子了!”

  我忍不住被钟健雄的叫声吸引得回过头去,我看见在槐树爷爷的“嘴巴”下面,正可笑地撅着一簇绿盈盈的“胡子”!

  那是一丛青草,肯定是钟健雄偷偷插在树上的。

  “你看,槐树爷爷生气了,他在说:‘小嘘嘘,你是个大姑娘了,可不能这样撒娇啊!”

  微风把那簇青草吹得一动一动的,仿佛真是槐树爷爷在抖动着胡子说着话一样。

  “你听错了!槐树爷爷说的才不是这句话呢!”

  “那你说他说的是什么?”

  “你听!”我拉着健雄哥哥的手,走到树前,用一根手指竖起挡在自己的小嘴唇前面,很认真地倾听着。

  钟健雄看了我一眼,也把手指竖在嘴唇前面,我注意到,他的唇边已经悄悄地出现了几根黑色的东西,脖子上也有了一个象梨核一样的疙瘩!

  “小嘘嘘!槐树爷爷在说什么?”听着微风吹过槐树叶子的沙沙声,钟健雄也轻轻地说着话,颈间的“梨核”挺好玩地一动一动的。

  “槐树爷爷说呀,他在说,”我板起脸,忍着笑意学着想象中的老爷爷说话,把嗓音憋得又粗又老:

  “闵小姐,你长大了,一定要给健雄当新娘,到时候,我会给你们当征婚人的!”

  “小……”

  钟健雄刚要说什么,我用手指一比,挡住了他的话,接着说:

  “槐树爷爷还说了,钟健雄,将来你一定要娶闵怀虚为妻,要不然我会惩罚你的!”

  “惩罚我?怎么惩罚我?”钟健雄明知这是我编出来的一套鬼话,为了使我高兴,故意装出很害怕的样子,诚惶诚恐地问我。

  “槐树爷爷说,嗯,我说……”

  我一下子也想不起来该怎样惩罚,一边支吾着,一边扭过头去向“槐树爷爷”求救。

  突然,我看见槐树爷爷那簇“胡子”可笑地颤动着,主意来了:

  “他说罚你长一睑的绿胡子!”

  “可怕的惩罚!”钟健雄装出一幅大祸临头的惨相,可怜巴巴地看着我,说:

  “那我只好求你了!”

  “求我有什么用?”我不解地问。

  “求你长大了千万要答应嫁给我呀!我可不想长一脸绿油油的胡子,我怕呀!”

  我得意地笑着,一面想象着长了一脸绿胡子的钟健雄是个什么模样,一面装出事不关己的样子,反问道:

  “你伯什么?绿胡子不是也蛮好看的嘛!”

  钟健雄一面摸着自己的脸颊,一面神情恐怖地说:

  “我怕小嘘嘘会变成一头小绵羊,到我脸上来吃‘草’!”

  “你坏!打你,打你!”

  我捏紧小拳头,拼命在健雄哥哥那宽宽的胸前捶打着。

  两个人又笑着闹作一团…,··那就是我的白马王子。

  槐树下的那一幕过去没多久,我的爹地就去世了,妈咪不愿再呆在充满了爹地的气息的闵公馆,不愿沉溺在悼亡怀夫的沉闷心境中,就带着我搬到外公家小住了几年,而钟健雄一家也搬了新居,从此我和他就天各一方,音书断绝。

  十年过去了,我已经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可是,我永远也忘不了槐树下的许诺,心里也一直给钟健雄留着一块圣地,一块只属于他的圣地。

  然而,关出隔阻,良人何处?

  后来,我发现了面前这个裴健雄。

  两个健雄,虽然同名、相貌也相似,但我总觉得裴健雄比钟健雄少了一点体贴与温柔,多了许多冷漠和陌生。

  都说少女的心是敏感而盲目的,我大概就是这样。

  对于裴健雄,我就既敏感于他与钟健雄的区别,又盲目于他和钟健雄的相似。

  有时,我甚至会把他当作钟健雄,偷偷地在心目中暗恋他那么一下子。

  当然只是暗恋,而且只是一下子。

  因为他毕竟是我的老师!

  而他对我的暗恋似乎也一无所知。

  不过,我不知道今天夜里他是怎样闯到我的房间里来的。

  也许那种表面的冷漠和一无所知都是装出来的。

  不管怎样,反正此刻他不但正大胆地注视着我,而且,更大胆凑了上来。

  他身上那股男子的气息让我心乱如麻。

  “嫁给我吧,小嘘嘘!”

  我很奇怪他怎么也会知道我的乳名,要知道,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是没人知道我的这个乳名的。

  “你怎么会知道我叫小嘘嘘的?”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是健雄哥哥呀!”

  “健雄哥哥?你是说,裴健雄?”

  “不,我是说,钟健雄,就是在槐树下的那个钟健雄!”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全记得呢!槐树爷爷,他的嘴巴,还有他的胡子……”

  “什么胡子?’““当然是绿胡子?”

  “健雄哥哥!”我一下子抛开了少女的羞涩和自矜,向他的宽阔的胸膛依偎过去。

  “等一等!”他象条泥鳅一样溜开了。

  我很诧异,瞪圆了眼睛问道:

  “怎么?刚才不是你要我嫁给你的吗?”

  “是我说的,不过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等你数学考试攻下六十分的通天大关以后!”

  “可恶!”

  我抽起枕头,对准裴健雄砸了过去!

  哈!神投手!正中他的脑门!

  “咚”一声,我从床上摔了下来,鼻子正对地板,起了一个大包。怎么会这样?明明枕头砸中的是他的脑袋瓜啊!原来这只是一个梦!该死的裴健雄,连作梦都被他欺负!

  大概是天生构造的关系,我的数理细胞活动力特别差,上高一时被整得很惨。那个号称女中“数理奇葩”的陆佳禾又是凶婆娘一个;整个白花花的暑假,就这样葬送给该死的补考中。害得我那美得令人窒息的妈咪,一个夏天,逢人就伯人家提起我这个基因突变的“闵怀椿”。我听了当然是老大不高兴,我便说了:

  “妈咪!拜托您请胡妈妈她们不要到处说我什么基因突变、头脑笨,干她们什么事!”

  妈咪睁着她黑玉般的双眼望着我,语调里透着一丝清冷:

  “自己书没念好,怪不得旁人说闲话。你爹地当年是物理系的高材生,我的数学可也没考过零分。你自己想想,是不是该检讨一下?”

  唉!说的也是!爹地那么优秀,妈咪又那么聪明,怎么会生下我这个数理大白痴?!也许真是基因突变!亲爱的爹地如果地下有知,一定会心疼他宠爱的小嘘嘘!

  其实,我对爹地的记忆并没有那么深刻。他在我八岁那年,就因为车祸英年早逝,属于他的“光荣事迹”,大都是妈咪日后一遍遍强迫在我脑海里生根的。我对爹地最原始的印象就只是每天黄昏时,他一回家就抱起我猛亲,口里乱喊乱叫:“我的小嘘嘘”的记忆。爹地长得什么样,反倒模糊不清;还是后来,妈咪给我看的照片里,才印出爹地迷人的丰采,有一张爹地露出阳光般的朗笑,妈咪说,就是那个笑容,不知迷惑了多少女人的心,也迷惑了她的心。

  我看着妈咪,不敢想像她冷漠美丽的外表下,那曾热烈过的阳光。

  爹地死时,妈咪三十不到,一身娇柔的女人味,款款动人妩媚的风情,身旁相关与不相干的人,直劝她趁年轻,找到好的对象赶紧再嫁,认识与不识的叔叔伯伯也凭空多出了好几堆,妈咪偏偏就是不肯。我知道她有很多个男朋友——一看!妈咪一直不是个忧愁的寡妇,可是,她就是不肯。

  我和妈咪都很爱爹地的。妈咪尽其所能,把爹地一切美好的形象灌输入我心田,生了根,且发了芽,我也一直以爹地为男性最美好的象征:英俊、挺拔、幽默、风趣、优秀,还有那一脸阳光般璀璨的笑容。可是,爹地死后,我和妈咪并没有太难过,我把他最美好的一面,根植在心中,那份爱,时时都驻在心田;然而妈咪心里究竟怎么想,我一点也没有搜寻的方向。妈咪和我,淡如陌路,偶尔担心一下我的成绩使她在亲友邻里问失了高贵,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亲密的抚爱。我熟悉了这种冷淡,也习惯了这种冷淡,日子一久,也渐渐染上了这种冷漠。

  爹地的亲族庞大复杂,关系繁乱得每每叫我撑穿了脑袋瓜。我们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联系;亲族间各种宴聚,也大都出席。

  可是,这个暑假,三叔公的小儿子娶媳妇,妈咪硬是赖在家不肯参加婚礼。原因无它,妈咪怕他们问起“基因突变的小嘘嘘”怎么了?她当然不能跟他们说小嘘嘘正在喝夏令大补汤!真讽刺!妈咪很少关心我的生活起居、功课这些琐事,却意着我的表现在亲友之间所能展现的那份虚荣!

  为了这件事,三婶婆跟奶奶抱怨了一番;奶奶又跟爷爷嘀咕了一番,爷爷便数落了妈咪一顿妈咪又唠叨了我几句。

  倒是我,差点因此噎了喉、泻了肚子。

  所以,新学期一开始,当我听说新来的数学老师是XY基因的,大肆庆祝一番了自己的好运道。因为从异性相吸的理论推断,即使对方生性凶残,我总也不会死得太难看。如果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么我闵怀椿说,男人的心便是豆腐做的。

  上帝啊!我真的爱死你了!

  离下课还有五分钟,我的肚了响得像闹钟,这家伙,他说他叫裴健雄(和钟健雄哥哥会是同名),正从我座位旁走过,剑眉星目的,冷漠地扫了我一眼。哼!装酷!不过,凭良心讲,这新来的数学老师长得可真是漂亮!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身高腿长的,十足模特儿的衣架,尤其那对眼睛,清冷透澈,加上高挺的希腊鼻,一口整齐的白牙——邻座的洪玫瑰,当场差点休克,一双含情美目水汪汪的直盯着那个衣架转;前座的冬瓜则突然扭怩不安起来,安份得像我家楼下那只“饱食终日无所是事”的胖咪小乖。

  看样子,我的前途多灾多难。

  果然!钟响后,衣架一离开教室,洪玫瑰就挤过来对我说,一脸的陶醉样:

  “看到没?好迷人的眼睛!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我翻一下白眼,敲她一个响头:

  “得了吧你!上次是谁信誓旦旦地说省中那个白面书生多潇洒、多迷人?怎么,两个月不到,就移情别恋了?”

  玫瑰做了一个鬼脸,转向冬瓜:

  “冬瓜,你说,他是不是很迷人啊!”

  冬瓜羞怯地笑了笑表示同意,平素沉静的脸上闪过一抹娇羞。

  这两个女人,八成给沾了亚当的唾液。瞧她们那副痴迷的神态——唉!才第一回合而已,这日子,该怎么收场?

  星期天是懒人的天堂;我一觉睡到正午才起床。妈咪已经出门了,不知打哪里传来美味的饭香,这才觉得肚子饿得咕咕在叫。东翻西翻,翻到厨房。冰箱是空的,饭桌也是空的,我双腿一软,瘫在饭桌上。都是咋晚的长片害的,说什么让你看了破胆三次,结果,害我早上没饭吃倒是真的。

  我正不知如何是好时,客厅电话响了起来。

  是妈咪。

  “妈咪,你现在在哪里?”我忍不住开口问。肚子饿得着实难受。

  “我在三叔公家,晚一点才回去。”

  就这么一句,咔嚓一声,电话就断了线。我双手支着头,瞪着天花板发呆。肚子居然不响了,大概是饿过头了,所以五脏庙反倒一片太平。

  妈咪是闵家的珍珠,美丽又高贵,三十好几的人,仍不时流露着少女特有的青春美丽。妈咪一直保持着高贵、优雅的名门淑媛形象,可是,我实在不懂妈咪。有时看似童心未泯,偏偏又成熟世故;看似天真浪漫,偏偏又一身妩媚风情。然而,也只是“有时”,“冷漠的妈咪”通常才是我熟悉的影像。

  我真的是不懂她。

  楼下胡妈妈每回看见妈咪,就对她从头赞美到脚,恨不得能像影印机般把妈咪COPY到她身上。妈咪对于她的赞美,总是浅浅的笑,一贯的雍容华贵。很少人知道妈咪的冷和淡。她对邻居一直是温和有礼的,一切淑女该有的礼节,她都不会欠缺。

  不过,我对胡妈妈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不是我对她有偏见,而是,老实在很烦人呢!老爱东家嗅嗅,西家闻闻的,又不知打那儿收集的一大堆马路消息,常常就见她在巷口杂货店和那票三姑六婆“清谈天下事”。女人嘛!这点我不忍苛责她,怪的是她特别喜欢往我家钻,没事借个酱油摸个醋什么的,一赖又不是三、五分钟可以解决的。东西借了,有去无回也就算了,偏偏她又特别喜欢撩拨我,老爱拿“她家小娇娇、小柔柔”和我相比对。大概她也知道,妈咪艳丽不可方物,怎么比都只有自讨没趣的份,所以专挑我这个软柿子下手。活该我不争气,基因又突变,每回只要胡妈妈柴米油盐酱醋茶随便借个什么回去以后,妈咪就比往常更冷漠。

  其实胡妈妈也算是个标致的女人,只是,和妈咪一比,就全给比下去。她大概因此心态不平衡,才专找我的碴。

  胡家两姊妹,姐姐妹胡娇娇大我一岁,专科生,高挑健美,一双长腿系住了一长串的裙下忠臣。功课不好没关系,女孩子就是要有人追求,才显得出她的价值。这一点,胡家方圆五百里内没有人比胡娇娇更有价值。

  妹妹胡柔柔和我同年,矮了些,但同样的清秀可人,而且头脑是高级脑汁浆的。据说她家墙上壁纸,都是用胡柔柔各色的奖状糊的;惨的是,她居然和我同校同又班。就连她们家那只懒惰至极的胖咪小乖,偶尔咬死一只蟑螂,都比我家那只被老鼠逼着跑的白鼻猫强——如果有老鼠的话,妈咪一气之下,把白鼻猫放逐到乡下大姑妈家。相形之下,我的处境就更艰难了。

  我除了遗传爹地妈咪的身高腿长外,只有一双并排的一字浓眉和黑白分明的眼睛还算清丽动人。鼻子虽然还算高挺,头发虽然还算乌黑,却绝不如妈咪那般让人一见惊艳,甚至连胡娇娇那等巧笑倩兮的靓女风姿都谈不上。论起学间功课,经过胡妈妈千里驿站快传,谁都知道我那碗又浓又鲜的夏令大补汤。

  所以,不是我对胡妈妈有偏见,而是——你看,她实在是很烦人呢?

  现在,门铃响了,八成一定又是胡妈妈要借个什么油盐酱醋的。

  果然!“阿椿啊!你妈咪在不在?不在啊!是这样——哎!真不好意思!我们家酱油刚好用完,来跟你们先借一点厂’我到厨房把那瓶尚未开封的酱油拿给胡妈妈,她笑列了嘴:

  “谢谢啊!真不好意思!对了!听我们家柔柔说——”

  楼下胡娇娇的叫唤,打断了胡妈妈喋喋不休。难得她星期天会在家!胡妈妈三步并两步的下楼去——皇天在上,我真希望她随便跌个跤什么的,起码两三天不按我家的门铃!

  这一堂是我最喜欢的历史课。劳勃瑞福讲课完全不按牌理出脚,稗官野史,懦林演义,讲得口沫纷飞,我也听得趣味盎然。

  劳勃瑞福是女中的历史老师,一头柔顺、波浪成形的浓密黑发,闪着耀眼的光泽,外加阳光般的朗笑,活脱是荧幕里充满性感和男性魅力的劳勃瑞福。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欣赏他的。玫瑰就嫌他温温的,禁不起风吹日晒的薄弱相,没什么男性气概;冬瓜也对他没好感,说他‘不正经,一睑撒旦式邪恶的笑容”,而且,课也不好好地上,专讲些旁门左道、怪力乱神,难怪混了这么多年了,还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

  “那个衣架不也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我有点不高兴了,故意抹黑她们的偶像。

  “那不一样!”玫瑰很快的接口:

  “人家是学成归国,校长重金礼聘的——这还是因为他们两家的交情,校长才请得动的呢!比起你那个劳勃瑞福强多了!”

  “你怎知道的?”我还来不及回嘴,冬瓜就急急问道:

  “我是听一班陈胖说的。她老姊大学时和裴裴同校。”

  裴裴!真亏她叫的这样自然顺口。

  “玫瑰”,我挖苦道:

  “什么时候开始,那衣架变成你‘亲爱的裴裴?”

  “我怪声怪气了。你自己呢?你那个‘亲爱的劳勃瑞福’呢?”

  皇天在上,我可从来没有暗恋过劳勃瑞福!我是欣赏他,觉得他性感没错,可是这并不表示我喜欢他。而且,凭心而论,劳勃瑞福幽默风趣,绅士派头十足,又不守着教科书教死书,很难不打动少女的芳心。

  像现在,他正讲着唐明皇和杨贵妃的韵史,背靠着课桌,单脚跨坐在讲吧下第一排空位的桌上,浑身散发出一股成熟男性的味道,脸上一抹淡淡挪榆的笑。冬瓜的话在我心里发酵,我竟觉得,他的笑隐含着一股邪恶的魅力。

  “闵怀椿,你对我的看法有什么意见吗?”劳勃瑞福眼力真好,我们一个在长江头,一个在长江尾,他居然看得到我甩头的动作。

  我默不作声。刚才想得出神,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讲了些什么。

  “闵怀椿,请回答我的问题好吗?”劳勃瑞福不放弃他的坚持,虽然仍是那么温温的。

  看来是躲不掉了,我站起来,清了清喉咙:

  “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传到后世,听起来好像很缠绵动人,白居易甚至为此写了长恨歌传颂于世。可是,当我知道杨玉环本是寿王妃子,当我知道杨玉环才二十出头,而唐明皇已逾知天命之年时,我有点疑惑,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是否有点不美,有点不纯。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白发红颜的爱情就不美,就不令人感动,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会不会掺杂一些现实的因素存在?你看!李隆基贵为一朝天子,在那个时代,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对象;我的意思是——会不会因为他的无比权势,我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不是多半因为唐明皇的地位权势烘托而成,而其实并没有那么动人!也就是说,杨玉环实际上爱的是唐明皇的身份地位多于他本人的。

  当然,这是无可厚非的。在那个凭媒约之言,指腹为婚论定终身的时代,要谈论爱情,未免太不切实际。即便是二十世纪的今天,爱情也不是那么令人刻骨铭心的,多的是条件式买卖般的爱情。‘至情只可酬知己’是傻瓜在执着的,当然,我并不是否定爱情的神圣,而是……而是……你看,这个社会既然容许离婚的存在,一个人既然能够反复地一直‘深刻’地爱过一个又一个的异性,爱情这东西,大概也就不怎么令人感动了。

  真正的爱情,美在生世的约定,令人感动在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执着。唐明皇后宫佳丽三千,虽然专宠杨玉环一个,这份情多少还是打了点折扣,而杨玉环既然已付出过一次真情,她对唐明皇的真心,又能真切到什么样的地步。甚至我要怀疑,当初她对寿王的爱,有几许是真情真义!

  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若要用人类与生俱来的生理欲望作为自己感情不忠实的借口是行不通的。人因有爱怨憎恨,才有别于其它的生灵;也因为一生对感情的执着,才有别于动物单纯为繁衍后代的情欲。如果说,爱情可以因为时移境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爱恋不同的对象,那我们谈什么天长地久?又凭什么高呼爱情的神圣与真情的不朽?”

  说完,我坐了下来,全班静默无声。劳勃瑞福皱着眉,若有所思地着我瞧,一句话也不说。

  我有点不安。钟声这时响了起来。

  劳勃瑞福仍是一动也不动地保持着同样的姿态,全班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好一会,大概五分钟吧!他才如梦初醒般,宣布下课。走出教室前,犹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怪怪的!

  他一离开教室,玫瑰就拥了上来:

  “哇噻!真不是盖的!说得他一愣一愣的!”惜惜双人鱼扫校*寻爱*小说制作室冬瓜也回过身,兴奋得几乎是用叫的:

  “真精彩!不过,没想到你是这样个老古板,‘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我的天啊!”

  我笑笑,不说话。任由她们怎么嘲笑、询问、央求,就是不说话。天知道我是怎么说出那一大篇话来的!当时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现在倒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后悔也没用了,只是不知道劳勃瑞福心里会怎么想!

  那天整天,拜“鸡婆”那票人所赐,高二各班都在传颂我那篇“精彩的名言”。她们是在等着看笑话,个个神情暖昧嘲弄。鸡婆那票人一向和我不和。其实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过节,只是女孩子那股潜在的对于同性的反动,使得彼此相看不顺眼。她们既然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无趣地自找麻烦。所以,和她们一向是楚河汉界,径渭分明。

  现在,她们有心拆我的台,好让我成为笑柄。我知道她们喜欢劳勃瑞福,大家都喜欢劳勃瑞福。玫瑰和冬瓜嘴里说讨厌,心里可不讨厌。就像银河里众所瞩目的大明星般,劳勃瑞福是女中千百双眼凝眸的灿星,女中上上下下的人,没有不为他着迷的。听说教护理的林丽梅老师,每次见到他都失了魂似的。即使现在裴健雄又冷又高贵的形象入主女中,也掩盖不了劳勃瑞福的光芒。

  他们是不同典型的人,劳勃瑞福成熟、幽默,充满绅士的风度;裴健雄则冷漠、淡傲,一身闲适的冷淡。比较起来,劳勃瑞福更是成熟性感的魅力。

  两人的身材、五官其实都不相上下,差别在那气质与态度而已。多数人,还是比较喜欢劳勃瑞福,包括我——我是说——欣赏。我不敢想太多,在我的直觉里,那样的男人容易令女人伤心——小说电影看太多的后遗症就是如此了。

  那么,这和她们扯我后腿,又有什么关系。很简单,因为今天这番话,起码让劳勃瑞福平白注视了我五分钟。

  劳动瑞福是万人迷没错,可是他对每个人都淡淡的。他的淡,不同于裴健雄不近人情的冷漠,而是一种温柔婉转有礼的距离。难怪有多少被他笑容拒绝的人,就有多少愈为他着迷的人。大家都在猜,他到底在挑剔什么?否则三十一岁的人了,成熟又有魅力,却连女朋友也不曾见他带过一个。

  关于他的传说,众说纷纭。有的说他结婚又离婚了,有的说他有个小孩子在乡下,有的说他以前曾被抛弃过,所以现在拒绝所有的女性;更荒谬的,说他正和某个明星同居在巢。说的绘声绘影,煞有其事,然而真象究竟如何,却是谁也不知。

  至于裴健雄的传说就简单多了:二十五岁;未婚,刚从国外拿了学位回来,有个天仙般的未婚妻还在国外念书,之所以会在女中教书,完全是因为卖校长的面子暂时帮忙。据说两家交情非浅,校长对他十分礼遇。

  啧!这些传说,听得累死人了!

  好不容易,连挤带扯的,才挤下这班绞肉酱似的公车。亏它还是进口的,破铜烂铁一堆!冷气声、引擎声,收音机传出来的魔音声;汗味、发臭味、香精味——天啊!这是什么样的世界——一抬头,巷口处,胡家母女可怕的身影正被夕阳曳得细细长长的。正盘算着该如何冲过重围时,来不及了,胡妈妈高八度尖锐的嗓音正穿透空气刺进我的耳膜。

  “阿椿啊!你回来了!听我们小柔柔说——”

  该死!不等她说完,我飞快地跑过去,点个头,装作很急的样子,直奔回家免不了还是碰上胡柔柔似笑非笑,一点轻睨,又似是一点难堪的脸容。

  胡柔柔也真是可怜!有这样的母亲。大概有时也因为她母亲而觉得难堪吧?所以才会不要命的用功,反常的骄傲。我想,她对我没什么好感。我们常常上下学时在路口相遇,招呼也不打一个,各走各的路。

  而我想,她也是少数几个不喜欢劳勃瑞福的人,有一回,班上同学谈论起劳勃瑞福时,我碰巧看到坐在不远处的她,露出一脸不屑的样子。往后几次上劳勃瑞福的历史课时,同学皆一副陶醉的模样,唯独她,冷冷做做的,笑也不笑。

  胡柔柔其实是清秀美丽的,但因为她的头脑好,所有的焦点都落在她的功课上,她的美丽也就给掩没了。妈咪有一次就说了:

  “胡家姊妹,姊姊看似健美丰满,其实远不如妹妹优雅动人。”

  妈咪以她独具的审美眼光透视一个人,绝对是错不了的。可惜那时我没有勇气问问妈咪对我的看法是怎样。我会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子?

  “九六、九七、九八,……”数完了阶梯,正好爬到顶楼,到家了。妈咪真不该把房子买到顶楼,那些楼梯老像噩梦似的,延伸至我边际的尽头。

  我们是两年前才搬来这里的。在这之前,开始住在闵公馆,爹地死后,就搬来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妈咪受不了外婆一天到晚盯着她再找个“好人家”,就买了现在这个“家”,又搬了过来。爷爷奶奶一直很疼爱妈咪这个媳妇,爹地死了,他们也只叹着爹地没那个福气,阵线倒是和外公外婆一致,老是偷偷问我,妈咪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朋友”。我的回答总是很简单:不知道。

  妈咪是一家规模宏大的服装公司经理,工作忙碌得常常比我还晚回家——应该说,夜色不黑透,绝对见不到她的归影。其实,爹地留给我们的,足够我们用好几辈子了。说起来,我们是有钱人家,爹地留的,还有爷爷那边的,可是妈咪硬是要外出工作,就像她硬是不肯再嫁一样。

  难道妈咪心里还是那么恋眷着爹地吗?可是、她那些个一箩筐的男朋友——

  我是不懂妈咪的。

  门开了,妈咪在家,而且居然是在厨房里作饭。我闻到了饭菜香。

  “妈咪!”我丢下书包,高声叫了一句。

  妈咪正好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我有点惊奇;是以,看见她端着菜时,并不迎上去。

  等她在饭卓旁坐定了,我也坐下来,才问:

  “今天怎么那么早?”

  妈咪微笑一笑,不说话.帮我盛了一碗饭。

  我的惊奇不是没有道理的。爹地死前,我记得家里有个阿姨帮忙做饭;住外公家时,也没见过妈咪进厨房一次,也不知道是谁在掌理家务的,反正肚子饿时便有饭吃就对了;搬到这里以后,我们家的伙食,九成九是外面各自解决,剩下的十分之一是我做的。我很少、几乎从来不曾看见过妈咪做饭。而现在……

  我再问了一次。

  妈咪又笑了:

  “公司没什么事了,就早点回来做饭。”

  我实在是不相信,但也不再说什么,静静地吃饭。妈咪的笑脸,即便是那笑脸,也是我陌生的。

  过了一会,妈咪开口了;“下星期一有些事要到南部出差,去一个星期;你一个人在家没有问题吧?要不要到爷爷家或外公家住几天?”

  原来如此!

  扒了一口饭,囫囵吞了下去:

  “没关系!反正已经习惯了。”

  我又盛了一碗饭,妈咪看着我,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你在学校还好吧?”

  我看了她一眼,奇怪她这么问,嘴里却说:

  “很好。”

  妈咪点点头,说:

  “上星期去三叔公家,听他说,有个亲戚刚从国外回来,在你学校当老师。”

  “亲戚?什么样的亲戚?”我们家这些亲戚,我从来也搞不清谁和谁是什么关系。

  “我也不清楚,”妈咪顿了顿,颦着眉,很是动人。“听说是三婶婆娘家那边的人,大概是表哥之类的吧!”

  我看妈咪和我一样,搞不清这许多关系。可是她那么注重和亲戚间的关系,怎么会有这样的疏忽?

  “就算是吧!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如果真是亲戚的话,礼貌上该向对方表达意思。”

  这就是妈咪,家庭以外,对什么都周到。三叔公那件事倒是例外。

  妈咪还是好强、爱面子!那么高贵优雅的一个人!

  我有点不耐烦:

  “再说吧!现在连对方是谁,什么关系都不清楚,谈什么表示意思!等弄清楚谁是谁了再说吧!”

  妈咪仍不放弃:

  “嘘嘘,我的意思是——”电话响了,打断妈咪的话。

  找我的。

  “闵怀椿?有部电影刚上片,听说不错,明天下课一起去怎样?”刚拿起话筒,玫瑰就迫不及待地叽哩呗啦起来。

  “我们两个?”

  “还有冬瓜、李奎和他两个同学。”

  “李奎?你什么时候又和他搭上了?”

  其实李奎和我们都是认识的。早先是玫瑰看上人家,想尽办法搭上线,后来就这么熟了。不过,裴健雄出现以后,玫瑰为他颠倒痴迷,我还以为她和李奎就这么完了,倒是没想到,玫瑰这家伙当是人迷心不迷。

  “你不要扯这么多,到底去不去””

  我实在是不想去,又不知找什么借口好,正犹豫着,眼光和妈咪遇上,灵机一闪:

  “我不能去,早和我妈咪约好有事的。”

  玫瑰也没坚持,说声“拜”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一早,我一进教室,玫瑰就堵住我,威胁说:

  “今天下午你如果不和我们一起去,以后我就改口叫你‘臭椿’!”

  我睨了她一眼,不理她。

  她似乎觉得很有意思,臭椿臭椿地呢喃个不停。然后指着我,哈哈大笑:

  “哈!臭椿!真有意思!”

  衣架刚好走进教室,想必也听得她大叫那一声。玫瑰尴尬地坐回座位,偷偷瞥了我一眼。我昂着头,奇怪的,竟没有脸红,却意外碰到胡柔柔的视线,一种很不屑的表情。”

  第四堂课结束后,我急于摆脱玫瑰的纠缠,急切地收拾书包。一上午,她一直跟在我屁股后,也难怪,她就坐在我旁边。

  “怎么?还在生气?”

  我不答。

  “真的生气了?”

  我还是不回答。

  其实,我并不是开不起玩笑的人。只是不知这为什么,被裴健雄听到,我觉得很不舒服。

  “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真的!我只是觉得好玩“唉!”我打断她的话,其实她也并不是那么不可原谅:

  “算了吧!玫瑰,我没有生气。这没什么好生气的。”

  “那你干嘛憋着,一上午都不说话?也不理我们?”

  “我喉咙痛,可以了吧!我扮个鬼脸,然后语锋一转:

  “你们还不快走,电影快要开场了!”

  两人这才放心地离开教室。反倒我,原先急着离开的情绪,经这么一搅和,逐渐平息下来。看她们走远了,我反倒又一屁股坐回座位,大家差不多都走光了,只剩下几位比较用功的同学留下来温习功课。

  我趴在座位上,觉得肚子有点饿,恍恍惚惚的。眼前突然出现裴健雄擦拭黑板的背影。然后,他回过身来,叫了我的名字,对我温柔的一笑——

  当——当——,钟响敲醒了我的混沌抬头一看,留下来温习功课的同学也离开了,偌大的教室只剩下我一个人。几点了?我的脑筋有点不清楚了。

  我起身离开座位,到洗手台冲了把脸,没有带手帕。面纸,就用衣袖边擦脸。边进教室。

  走到座位后,我用另一只衣袖将脸再擦得干些,然后收拾书包准备离开。就在我背上书包,转身欲向门口走去时,被眼前的景象吓得愣在当地。

  劳勃瑞福背靠着墙,正对着我,左臂搁在桌上,支着脸颊,一语不发地注视着我。

  我的座位是在东向靠窗算起第三排最后一个位子,窗户外就是走廊,前后各一个出入口。靠窗的第一排座位是贴着墙排列的,排到最后两个位子已经不临窗了。

  所以,劳勃瑞福此时背靠着墙坐在临窗第一排倒数第二个位子,而我冲完脸,经过走廊由后门进入教室,他的位置所在,就成了我视线的死角。他一定是在我出去冲脸时才进来的,因为我由后门出去,必定会经过他现在坐的位置,而我确定;当时除了我,教室再没有其他人了。

  等我回过神来,他还是那样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地看着我。我开始不安起来,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脸颊忽的发烫起来。刚刚我用袖子擦睑的情形,一定全被他看在眼里!

  我深吸一口气,又轻轻呼了出来,然后,提了提书包的肩带,朝他点个头,头一低,逃难似地准备离开。冷不防他轻吐了一句:

  “请这里坐一下,好吗?”左手依然支着脸颊,头稍微扬起,示意他跟前的位子,也就是我座位右手边前方的那个位置。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走过去,面对讲台,但身子略为右倾,在他眼前坐下。然后头稍低垂,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好一会,他仍然保持同样的姿态,一句话也不说。我有点不耐,抬起头,正好遇上他的眼光。心一惊,忙不迭地移开视线,心脏跳得好厉害!那真像是小偷当场被逮着了似的,又惊又怕!

  当然,我对劳勃瑞福的感觉没有那么复杂。虽然久仰他的大名,真正接触到是在二年级上他的历史课以后的事。我之所以会感到心慌,完全是心理正常的反射动作罢了!看!他莫名其妙地冒出来,又一句话也不说,直是盯着人瞧——气氛实在是太诡异了,由不得我不感到心慌意乱。

  “你从哪里看来那些东西的?”

  “什么?”没头没脑的,我怎么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那些话,昨天你课堂上讲的那些话。你是不是看了一些这类的书,然后大受感动,就照本宣科搬了出来?”

  听了这话,一刹那,我竟然不知是该生气还是愤怒。

  我承认,我的思想跟不上时代,对爱情有着过份美好的憧憬,向往那种“一生情,一生还”的刻骨铭心;我也承认,不少同学笑我太迂腐,中了神话传奇的毒太深,相信什么美丽的传说,死守着封建时代女性的柔弱,让男性大沙文主义骑在头上。

  “凭什么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该从一而终?”她们这样的不满。

  然而,我要的并不是这样的形式,表面上的平等。我要的是真情真性,一辈子真正的幸福快乐。

  我们已经十七岁了!可以对人生,甚至对爱情有更多的憧憬。虽然大人们看我们不过是小孩一个,可是我们自己却有那样的自觉,知道自己已经长得够大,足够独立自主,坚持自己的人生方向。我绝对相信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只有真情真性许见白头。

  我调整了坐姿,面对着劳勃瑞福,然后抬头挺胸,直视着他的眼睛,挑衅地说:

  “那么你以为呢?亲爱的老师!”

  劳勃瑞福露出他一贯阳光般灿烂的微笑,略带一抹椰榆,相当令人心动!

  “别那么冲动!我只是好奇。你还那么小,才几岁——十五?还是十六?——就对感情有那么强烈的想法。”

  “我怎么想是我的事,”我的口气仍不是很有礼貌;“而且,是你自己问我的想法的。谁知道,那样讲会碍着了你。还有,不要太自以为是,我已经十七岁了,记住,十七岁,不是十五,也不是十六。什么叫太小?李世民十八岁就出来打天下了!”

  劳勃瑞福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或者说,挪榆的味道更浓了:

  “好,十七岁,我记住了。小孩子,脾气别那么大。你真的是那样想吗?”

  “是的。”我重重地答应。

  他这时也不笑了,静静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我也回视着他。然后,他突然地站起身,拨乱我的头发,说:

  “不早了,赶快回去。”说完就走出教室。

  我愣愣地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

  “你确定一个人在家没有问题?”

  星期天晚上,我正和数学奋战时,妈咪轻敲我的房门。我抬起头对她轻轻一笑,便又钻入方程式中。

  妈咪将台灯按低,坐在床沿,又问了一次。

  我转身向她,臂衬着椅背,手上仍拿着笔;“你只要留下足够的钱就没问题了。”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妈咪一向是不担心我的,我一直自爱又自律。

  妈咪起身走向门口,又想起什么似的折回来:

  “我问过三婶婆了,你们学校那个亲戚——”

  妈咪无可奈何:

  “好吧!那我就不打扰你看书了。我留七千块在抽屉,你自己看着用。外公那儿,有时间多去走走,还有爷爷那里也别忘了。要记得吃饭,你那个胃啊,稍一不注意就全是毛病。”

  我看着妈咪,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的胃一直不好,从没有看她表示过什么,现在,她这样说,又算什么呢?我不是说我妈咪不关心我,或忽视我,而是……而是,妈咪的形象一直那么优雅、高贵、迷人,十足的贵夫人形象。从我有记忆以来,会抱我、亲我、腻我,叫我小嘘嘘的,一直是爹地;会叫我小心不要跌倒,拍拍我心口笑说“不怕”的,也是爹地,而妈咪,偶尔不小心摸到她的裙角,我都担心会把她美丽的衣裳弄脏。妈咪是很相信我,相信我自己绝对可以把自己打理得很好。也因这样的“信任”,她从来不担心我是否吃饱了、穿暖、睡够了!

  妈咪绝对是社交界光芒四射的名媛,绝对是商场上能力十足的女强人。可是,母亲的形象,在我心里却淡薄得可怜。

  妈咪对我一直是淡淡的,不像我在小说、电影中看到的,那种热烈浓郁的母爱。爹地死得早,我也就养成独立自主的个性。和妈咪反倒和陌生人一样。

  而现在,面对妈咪这样露骨的关怀,我反倒觉得局促不安,不知说什么好。

  妈咪看我没有反应,将门轻轻带上,离开房间。我将台灯扳高,盯着刺亮的灯泡;良久,头昏目眩起来。

  一直到我上床睡觉了,只要一合上眼,伏在眼睑下黑暗的角落,那些金星乱射的流光,便张牙舞爪的飞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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