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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华尔兹 四·Rich and poor都要过的节日(尽管方式可能不同):春节 作者:沾衣

  渐渐的,和罗逸竟然熟络起来,以前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一位“白马”谈笑风生,尤其,这位王子还是我的上司。

  其实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也很强势,虽然表面上看来温和无比,但他下决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这样算不算沙猪哦?很值得怀疑呢!应该不算吧,因为他强势的对象是不分男女的。而且我常常反抗他的强势,在确定不会惹恼他的情况下。但他总是很“宠溺”的笑笑,只有在我不善待自己的时候才对我凶。

  其实,和他有很多话可以聊,在忙碌工作之余。他留过学,我主修英语,有着相同的知识背景。学英语的人多少都养成了一点西方人的直率和单纯,例如当别人很客气的夸奖我时,我习惯说“谢谢”胜过“哪里哪里”的传统谦虚方式。而他,是不会不懂并且觉得我狂妄的。

  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耶。工作都加倍得轻松,因为是在他身边。

  就这样,轻松轻松,天冷,春节临近。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尽管现在已经算是找到了,约也签了,但还是维持原来的计划。只是,随着公司内外的喜气和热闹,心情有些低落了。

  新来瘦,非关病酒,不是悲秋。我坐在办公室里发呆,念着李清照的词。

  “最近怎么好像有心事的样子,想家了?”这家伙似乎有神通,总是能看出我心中所想,即使我表现得再若无其事。

  “才没有。”惯于漂泊的人没有家的概念,我早已经习惯了和父母分离,也习惯了对喜欢探问别人痛苦的热心人表现出我的没心没肺。

  痛苦是要留给自己的,因为别人不会感觉得到,只会拿来反衬自己的幸福而已。

  “真的没有?”罗逸追问。

  干你什么事啊?我瞪着他,一点不淑女的。

  他笑了,过来揉我的一头短发:“想念就直说想念,这样愁眉苦脸的,一点都不可爱。”

  一句话几乎说出了我的眼泪,为了压下泪意,我加倍的瞪大双眼,抿住唇。

  “我本来就不可爱,你管得着吗?”倔强、脾气坏、不习惯表达情感和想法,我本来就是不可爱的人,哪里还用得着他提醒?

  心里堵堵的,异常的难受。我早知道我的不可爱,是啊,我只是一个站在角落里面,笑着和每个人接近又和每个人都保持距离不可爱的人。我不会撒娇不会缠人,我不会要求不会坦诚,我是一个十足的不可爱的人。就像现在,我不想承认我的想念,因为小时听多了别人对我父母“狠心”出外打工把孩子放在亲戚家的议论,看多了他们似乎关心的面孔。他们自以为是的关心啊,其实常常是种伤害,而不受伤的法子,就是不在乎。

  “我本来就不可爱,不像你的那些个女朋友,个个懂得小鸟依人,懂得在你面前装柔弱,懂得随时把爱说出口,看到花会赞叹看到蝴蝶会欣赏看到蟑螂会尖叫。我什么都不会,我只会强硬的不可爱。”把脸转到一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情绪失控,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难受……我,应该已经习惯了啊……

  半天没听到他反应,我心里更加呕了,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想自由落体,忽然觉得肩头一紧,被一双手拥入怀中。

  “小雨,你啊,就不能偶尔放下你的防备,诚实一点吗?”他的声音在我头上方响起,低低又柔柔,很具有哄骗的意味。

  我不说话,在他怀里把眼泪抹在他毛衣上。

  是啊,过年了,我想家。想念我小小的屋子,大大的书架和花掉我所有零花钱的书。想念我唠叨的爸妈,想念他们鬓边的白发,想念老妈的廉价化妆品,想念老爸的白色长寿眉。

  想家啊,遗憾啊,遗憾作为学生的最后一年的春节,没有办法和爸妈一起度过。

  父母在,不远游。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去,回到真正属于我的家。

  大四,便是有了出嫁女儿一样的心态,毕业以后,便是独立的个体,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了啊……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终于不会在他们的翼下了。

  “我好像总是惹你哭呢。”他低叹,“不过,你的确该从哭开始学会表达感情。”

  本来应该很强悍的反驳的,应该向他抗议的,我是怎样,不劳他挂心。但他这句话,却让我哭得更凶。忽然觉得,能哭出来,而且在哭泣的时候有胸膛可倚靠有衣服可擦眼泪,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这种幸福,我不曾拥有过。

  也许,眼泪不是脆弱的表示,而坦白心中的软弱,也不会就此被别人抓住了弱点。

  也许呢……



  哭得眼睛有些红,激动过后,不大敢面对罗逸,我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上班时间太摸鱼是不好的行为,我跑到罗逸的大秘书许小姐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是我能帮忙的。没想到秘书室里有好几个人在摸鱼,其中还有老熟人:陈颖惠和陶玲芬。

  隔夜仇不要记,这是家训。许小姐手腕灵活,在她引导下,我和她们很快做到谈笑风生。

  人啊,总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做事,所以,她们没有错。

  她们两位也不愧是公关部纵横驰骋的老手,表情自如,就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陈颖惠的话题渐渐开始在罗逸身上绕来绕去,眼中还冒出那种少女漫画的星星。真佩服罗逸啊,招蜂引蝶的功夫硬是了得。

  心中不快,刚才不该在他面前哭的,他一定把我当成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心里不知会怎么想呢!

  哼,刚对他有一点改观,现在看来,还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罢了。

  她们似乎没注意到我越发难看的脸色,继续说着。

  “哎,真羡慕你啊,可以每天看到经理。”陈颖惠叹了口气,“经理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淡了,平时很少和我们说笑,想表示什么都没有办法。”言下竟是暗示我了。

  这话多少平息了我的怒气,至少那家伙虽然招蜂引蝶,但还没做出到处留情的事来。总算不是花得太无可救药——不过等等,他花不花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在这里生什么闷气啊!

  “冷淡?你在说谁啊?”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一个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嘻嘻哈哈,总是威逼利诱我的人,哪里冷淡?

  “罗经理啊,他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虽说他这样很帅,但是也要给大家一点机会嘛!”酷?哪里?怎么他们说的“罗经理”和我认识的人不一样呢?

  ……洛方是罗逸他老爹创立的,大概有不少姓罗的亲戚在这里当经理吧。

  “不过也是,他出入带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世家之女。像我们这种白领,即使工作上表现的再出色,也不在他选择的范围内吧!”陈颖惠说。

  兄弟,就算你想夸奖自己,也要含蓄一点吧!

  我忍不住想笑,陈颖惠仍竭力说服我给她做媒。真是,就算我初出社会也不要把我当白痴看嘛!就算我不记仇,但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努力吧。媒人我是不做的,他们go  to  bed了,我就一边凉快;他们quarrel了,我就是千古罪人。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太危险了。

  何况,罗逸大概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子吧!像他那样强势的男子,配女强人不吵翻天才是。

  “所以啊,你就在罗经理面前……啊,罗经理……”陈颖惠忽然喊了一声。

  我回头一看,背后熟悉的人影,正是罗逸。有些高兴终于可以脱离苦海,我跳了起来,对他傻笑。

  虽说在哭过之后面对他有点尴尬,也总比在这里让人拉去当媒婆来得好些。

  “大家都没事做吗?真清闲呢!”似乎平静的语气,要是从中听不出他的愤怒,我就白当这么长时间的经理秘书了。

  “呵呵,闲聊也是办公室福利之一嘛!”我拉起他的手往外走,“好了,公事一堆,回去努力吧!”



  “你在和她们说什么?”果不其然,一进经理办公室,罗逸就恶狠狠的审问我。

  “她们让我在你面前为她们说几句好话拉几条红线。”我笑得谄媚,拉着他的手审视,“这一只手能系几根红线呢?经理大人还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啊!”

  罗逸斜着眼看我,脸上表情变幻,我随着他的脸色决定是否提心吊胆。过了半晌,他终于把紧梆梆的表情缓和下来,笑着点我的头:“那是形容女人的好不好?不要乱用成语!”

  “我是学英语的,不懂成语。”不要点人家头啦,本来就够傻的了好不好?

  想归想,在经理大人更年期时,我可不敢随便说话,万一他再来个变脸绝技,我就惨了。

  “是该说你笨还是聪明呢?”罗逸叹口气,“你,是不是在装傻?”

  看,果然变脸了。

  “装傻?我不是装傻,我是真傻。”板桥先生有云,难得糊涂。傻人才能长寿。

  罗逸不说话了,只是用他黑黑亮亮的眼凝视我,让我浑身不自在起来。我连忙坐回自己的位子,开始打文件。只是背后总觉得有股视线,灼热不移。



  年二十九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寝室发呆。

  我们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后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职员可能就很难赶回去了,我倒是完全无所谓,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里去了电话,爸妈现在失业中,时间是最多的。他们叮嘱我要多买点东西,明天要是有本市同学或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年,就答应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并不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尤其是对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所有人只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时嘻嘻哈哈,谈天玩闹,却从来不诉说心事。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想融入谁的世界,谁也不会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会去的。我宁可在寝室玩电脑看电视过通宵,享受着一个人的快乐和寂寞——寂寞其实是一种享受,当你学会品尝它的时候。

  所以,我宁可一个人寂寞,并着远在异地的爸妈。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没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时间,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  revoir”(法语“再见”)说完就冲出门。

  “小雨!”罗逸在喊我,我只好折回门口:“什么事?”

  “今晚你在哪里过年?”

  “寝室。”我耸耸肩,摊开双手。

  “到我家好吗?”他淡淡的说,好像只是要请我吃饭。

  我呆掉了。他家,模糊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样的别墅。

  王子与Cinderella初识在王子的城堡中,经由一舞钟情。王子拿着Cinderella留下的玻璃鞋找到了她,突破种种障碍,娶她为妻。

  那么这次,我是要坐在他的宝马上,穿着玻璃鞋,被鸽子护送到他的王宫,嫁给他吗?

  心中酸酸的,又有种流泪的冲动:“不好!”然后,夺门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紧了牙。

  他是什么意思?把我带回他家吗?在这种该阖家团圆的日子里,让我插在别人的团圆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闹?

  没那么简单吧?他是什么家庭出身,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带回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还要一起过除夕?而我又要以什么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这样也太唐突了,更何况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简直莫名其妙极了,而我的心慌乱的不得了。我不想进入他的世界,一点都不想。他是他,我是我,他是他的王子,我却只是被误当成灰姑娘的路人甲。

  “小雨!”后面传来他的声音,我头也不回的继续走着。

  不能回头,回了头,我就不会再是这个我。

  “小雨!”路况很好,他开着车,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他下车,紧跑几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个人过年很寂寞,到我家来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个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脚步,和他面对面:“我不要!”

  “小雨,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家人,也让他们见见你。”很少看到他这么着急的样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诉我什么。

  “我为什么要见你家人?我只是贵公司的一个小职员,您家人见我干什么?”又不是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什么嘛!

  “我……”他少见的焦灼之后是少见的迟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继续往前走。

  “我喜欢你!”身后的声音缓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  I  Promise  You”。

  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  And?I?promise?you?never,  will?you?hurt?anymore?.  I?give?you?my?word,  I?give?you?my?heart.  This?is?a?battle?we've?won.  And?with?this?vow,  forever?has?now?begun?

  ——我一直深爱着你,在获得生命之前就已开始;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再伤心。我向你承诺,我会给你我的真心。我们是这场战争的胜者。在立下誓言之际,永恒自此开始。

  我不知道所谓的永远在哪里,但当我听到“I've?loved?you?forever,  In?lifetimes?before”伴随中的“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几乎就这样傻掉,直到永远……



  在傻掉的时候,他拉着我上了车.。当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他家门口了。

  我来过这里,当初的舞会就是在这里开的。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再来他家,还是作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着我的手下了车,一直走到他家客厅。客厅里人员简单,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亲,也就是洛方的创始人,是一个很擅长交际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说笑中减少了不少。他母亲则是一个温柔和蔼的人,长得很美,对我也非常客气。他哥哥罗安……

  他哥哥罗安是一个非常帅的帅哥,即使在没有审美观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几个会比他帅了吧!这种男人简直就是用来谋杀视神经的。但是他一张俊脸绷的死紧,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着我。奇怪,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吗?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态度啊?

  “小雨,去我房间里看看吧!”我对着罗安发呆时,罗逸眼中闪过一丝不安,站起身来对我说。

  “男生的房间是最危险的地方,我才不去。”这是一项调查的结果,证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垒都是在男友的房间打出的。

  “你有那么大魅力吗?”罗安冷冷的说。

  “她有。”罗逸正视他老哥说,“但是我会克制。”

  喂喂喂,主角在这里,你们在说什么啊?

  “韩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儿子忽然变成了狼,你可以喊出来。我们这栋房子的隔音设施还没好到那种程度。”他老爸发话。

  就算听得到我喊,你们会帮我还是帮你们的儿子?这句话根本就等于没说嘛!

  不过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们家我都进来了,要是真有危险,也不在那一两层门。

  和他两人,总好过在这里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呜呜呜……)。

  而且他的人格,其实还算可信。



  他的房间很大,当然大过我们住了六个人的寝室,也大过了我真正意义上的家。家里十几坪的使用面积曾让我认为“很大”,现在却只能说是麻雀窝——又是麻雀,呵呵。

  吸引我视线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面墙的书,和另一面墙的CD。书想必没有图书馆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里。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摇滚、乡村……我几乎眼花缭乱了。拿了一张Noting  Hill(《诺丁山》,译做《新娘百分百》或《摘星奇缘》)的原声碟塞到一旁的CD机里,我开始巡视他的书。

  他的书如我所想,有很多是很“正经”的,也有很多是外文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一排的武侠、悬疑、SF甚至于漫画。看来“老”男人也是可以很紧跟流行和幼齿的。

  我顺手拿起几本书翻了起来,不知不觉就忘了身边还有活人站着。

  “看来我的房间、我的人都没有我的书重要。”他走到我身后,埋怨着。“第一次有人进了我房间什么都不看就扑到CD和书上的。”

  那看什么?说话拐来拐去的,不就是想让我仔细看看他房间吗?我抬起头,草草扫过一眼。我的奇特审美观放在美学上就是与众不同,室内装璜之类的是别想让我欣赏的。

  嗯,蓝色,我喜欢。白色,明亮。木材质的家具算是这几年的流行吧,他弄得不算俗。还不错啦,而且很整齐,男生房间能这样很不容易哦!只是床边架子上,怎么有样东西那么不协调?

  我的眼光停在那样有点眼熟的东西上,然后一下子脸红了起来。

  那双白色的,有一只跟断了的高跟鞋,摆在那里。

  “你还真的是恋鞋癖啊,需要我再帮你买几双吗?”心中依稀有了了悟,慌乱,惧怕,却又有一丝隐约的喜悦。不敢直视他,想用玩笑岔开话题。

  他笑笑:“别把我说得像个变态,你该知道的——”

  “我爱上的不是鞋子,而是鞋子的主人。”

  歌声响起,是Elvis  Costello的She。

  ……She  who  always  seems  so  happy  in  a  crowd,  Whose  eyes  can  be  so  private  and  so  proud.  No  one's  allowed  to  see  them  when  they  cry……  

  ——她,在人群中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她的眼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骄傲,没有人可以看到她的泪颜。

  这种气氛太过感人,就算是自认平凡如我,在这一时刻,竟然也会觉得自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般。莫名其妙的,有种液体向上涌,涌进眼中。

  他看着我的眼,也许看到了里面的泪光吧,于是,轻轻的吻住了我的唇。

  She,  May  be  the  reason  I  survive.  The  why  and  wherefore  I'm  alive,  The  one  I'll  care  for  ,  through  the  rough  and  ready  years.  Me  I'll  take  her  laughter  and  her  tears,  And  make  them  all  my  souvenirs.  For  where  she  goes  I've  got  to  be,  The  meaning  of  my  life  is,  She,  she,  she

  ——她,也许是我幸存下来的理由,是我活到此刻的原因,是我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不去关心的人。我,我会珍惜她的笑和泪,把她的每一丝情绪当作珍宝。如影随形,我生命的意义就是她,她,她。

  Elvis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在“she”之间低了下去,他的吻也是。到了音乐停止时,他放开我的唇,走到门旁边。

  “老哥,别偷看了,想看就进来吧!”



  房内三人有着不同的神情。

  我不用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到什么程度,Kiss也就算了,竟然还在别人的“观赏”下毫无知觉的沉浸其中。而那个“别人”一脸青色,我发誓要是宰人不犯法的话,他一定到厨房抽把菜刀劈了我。肇事者倒是满面春风,笑得像是从地上捡到……嗯,多少钱对他算是large  amount呢?想不出来,算了,放弃这个比喻,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好像更加奇怪就是了)

  “阿逸,你怎么可以……嗯,这么自暴自弃呢?第一次主动把女孩子带回家,竟然还是这么……嗯……”罗安的话终结在罗逸冷冷的眼神中。

  “她是我要的人,是我这么多年唯一真心想要的人。”罗逸把手搭在罗安肩上,应该用了暗劲,罗安瑟缩了一下,“老哥,即使是你,如果伤害了她,我也不会放过。”

  “阿逸……阿逸……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威胁你老哥……”罗安英俊帅气的脸皱成了一团,眼泪几乎快掉出来了。虽然对罗逸的宣言很不以为然,我还是不自禁的笑出声来。恋父恋母恋兄恋姐我都见过,有恋弟情结的男生倒是第一次遇上。

  “笑什么笑?!”罗安瞪了我一眼,却被罗逸的眼神吓回去。我更加忍不住笑意,躲在罗逸背后大笑出声。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情敌见面吗?

  罗安的表情有点怨妇的意味,在他那张美丽的脸上显得格外动人。呵呵,我是破坏人家兄弟感情的罪魁祸首吗?好厉害呢!红颜祸水,非红颜如我,也可以是祸水是吗?

  “老哥,我和小雨有些话要说,你先下去吧!”罗逸对着罗安,气势比对我还强上百倍,使我不得不怀疑他两个谁是哥哥谁是弟弟。马齿徒长,这句话送给罗安刚好。

  罗安依依不舍的被迫离开,还给了我一个幽怨的临去秋波。我对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但他好像没看到。

  “你啊你……”罗逸笑着摇头。

  室内就我和他二人,我的心又猛烈跳起来。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不好?”罗逸轻声问。

  “不好。”我摇头。

  “为什么?”他一挑眉,似乎平常的表情其实带了无尽的霸气。

  “因为……”这个,需要原因的吗?“那我为什么要做你女朋友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说,很理所当然的语气。

  “可是……我不喜欢你啊……”至少,我没发现自己是喜欢他的。

  喜欢,该是怎样的情绪?为一个人心动,整日想着他?

  曾经,为了一个人终日胡思乱想,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去学习他喜欢的事物,去融入他的世界。那是一段绝对纯粹的爱恋,那是一段痴傻的日子。那个时候,相信誓言相信永远,相信彼此的未来是握在彼此手中的。因此,到不了那种痴傻的,就不是喜欢。

  所以,我不喜欢罗逸。我没想过进入他的世界,没想过为他改变,更没想过和他有永远。当初那个单纯的韩雨心中所想,并没有在此刻重现。

  “再说一遍。”罗逸眼神一黯,然后伸出手抱住我肩头,让我和他视线相对。

  “我说……我不……”

  后面的话被他的唇吞掉,不同于刚才试探性的温柔浅吻,这一次的他,带了十足的侵略性,强行入侵我的平静世界,将我一加一等于二的单纯思维打乱。

  他的气息和我的搅在一起,我的舌和他的纠缠。这样的亲密几乎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外,我却完全没有办法反抗。意识渐渐远去,手臂从他身侧穿过,抱住他。

  “二少爷,韩小姐,夫人让你们下去吃饭。”门外传来一个小小的声音,似乎尴尬无比却不得不说。我一惊,手松开看向门口,是他家的佣人,应该是站了一会儿了,神色扭捏。

  怎么会如此沉醉?真的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是吗?

  我脸红的不得了,退开罗逸,跑出门去。



  我先借电话打了个长途,告诉老爸老妈我在朋友家过年(没说是“男”的“朋友”),不要往寝室打电话了,然后下楼。

  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家会出去某个饭店或宴会狂欢,而不是守在屋里看电视,但显然我错估了他们的传统程度。

  没有在上次舞会的大厅,一家四口人加一个我聚在客厅里,电视开着,喧嚣着喜乐。我们围着桌子坐下,我是绝对不可能坐首座的,罗逸把我塞到他和他母亲中间。

  菜一道道上来,我正膝危坐,双眼都不敢乱瞟。

  “都不是外人,不要客气,吃饭吧。”罗逸父亲说。

  什么叫“都不是外人”啊?通常这么说的话就表示其中有一个是外人了。我多年漂泊,还会不知道吗?

  “小雨……啊,我跟着小逸这么叫了,你不会介意吧?”罗逸母亲说。长辈叫我小名是理所当然,我连忙回答:“没关系,大家都这么叫。”

  “小雨,尝尝这个,这是小逸特意找厨师做的哦!”自己家的厨师……

  “我自己来就好……”夹了一筷子菜送进嘴中,酸酸甜甜,正合我的口味。

  心中一愣,我看向桌上的菜色。不是想象中的满汉全席,桌上的每一道菜我都是认得的,而且,是平时爱吃的。

  我看向罗逸,我和他出去大大小小吃过N次饭,这自然是他安排的。只是,我向来不挑食,只在有喜欢吃的食物的时候多夹一点而已。而他,是注意到了吗?

  “罗逸……你……”忽然之间又有了想哭的冲动,原来,女人确是由水做的,我今天才发现。

  “叫我逸。”罗逸还是一贯的笑容,轻轻搂着我,知道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哭,温柔的替我拭去泪。

  所有人都没有动筷子,都在看着我和他。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吗?”罗逸继续他刚才的话题,在他家人面前。

  “小雨,小逸是真心的。从小到大,他从没有为任何人费这么多心思。”他母亲帮腔。

  “我们家里只有这个二儿子最让我担心,他很少执着于什么事情。也因此,他执着起来就不会放弃。”他父亲发话。

  “哼,就看不出你有什么好,值得阿逸为你这样用心!”罗安嘴撇到天边,一副不甘不愿的神色。

  我自认不是馋嘴之人,却在此刻,为了一桌食物,说出了让我都无法相信会出自自己之口的话:“好啊。”

  然后,并着他和他的家人吃掉这一桌菜,和他还有他家人笑闹着过年,给老爸老妈拜年。只是,只是多了一个“罗逸女朋友”的头衔。

  只是一个除夕夜而已……节日,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决定?

  还是,我真的变成了鸟,可以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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