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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桂传情 第二章 作者:寄秋

  倒楣,倒楣,倒楣到了极点。

  人是不是一遇到霉神便曾倒楣一整天,从早到晚二十四小时无一刻能避免,烧香拜佛挂上十三个平安符也没用,连脚踩风火轮的红孩儿都来不及救驾。

  为什么城隍点兵会点到她呢?真叫人不得其解。

  恶梦开启了她一连串的不幸,除去浴室摔倒那件糗事外,追公车追到欢送它离去,走地下道乞丐追了三百公尺,还在榕树下承接一道热呼呼的鸟黄金。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让人倒楣到连神都看不下去的地步才能转福来,所以她非常有爱心地买了十张刮刮乐彩券。

  人说倒楣到最极点会否极泰来,十张彩券中了一张五千块,她的兴奋之语才升到喉咙,一阵怪风忽起吹走她的彩券。

  钱呐!她岂有轻易放走它的道理,当然是发起狠的急起直追。

  可是她的霉运尚未终止,不知哪个没道德的家伙,在人行道上拉了一坨屎,而且还新鲜得很,那张彩券好死不死地落在正中央。

  这下她可傻眼了,要捡不捡地犹豫老半天,结果一个几乎和慈禧太后同年的老阿嬷将其连同便便一块扫进纸屑桶里,让她眼含泪光地失去生平第一个大奖。

  五千块耶!扣掉税好歹能供她一礼拜的生活费,而她竟眼巴巴的和财神爷擦身而过,明明是口袋里的钱却飞走了。

  如果千楣解一劫她也就认了,冒着重修的危险追着钞票而去是值得原谅的事,毕竟集满一千楣有奖品好拿。

  可偏不。

  这会儿粗粗手臂勒过脖子像勒小鸡似,让人喘不过气来,左边的太阳穴抵着要人命的枪管,叫她怎能不埋怨上天的不公。

  想她宋怜怜十九牛来哪天不过得开开心心,杀人放火她不敢为,吃喝嫖赌样样不精,不偷难摸狗、不欺负弱小,服务大众功在社稷,无时不以身为打工族自傲,四处帮助要帮助的人。

  像她这么热心公益,为善不欲人知的伟大善举,怎么没人颁面奖牌扬名立万,反而遭逢人生之大不幸呢!

  她一定要去投诉啦,乖巧善良的她应该善有善报,不然谁还敢做好事等着升天成仙,神仙也要有三分人性让她种善因得善果。

  可是……

  呜……人家不来了啦!没人知道她非常怕死吗?

  她不要成为祖传家业处理的那堆白骨,她的未来是前途光明,一片璀璨,千条黄金闪闪发光,怎能随随便便的死得毫无一点尊严。

  困难的吞咽一口口水,不想等死的宋怜怜睁大一双小鹿斑比般无邪水眸,希望警察哥哥、警察“背背”能成材些,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

  她还没赚够打工钱呢!

  “放开她。”

  多好听的低沉嗓音,这位见义勇为的警察肯定有一张帅得迷死吴郭鱼的超级大俊脸,媲美听雨姊帅帅的脸蛋。

  死到临头的宋怜怜幻想着王子开保时捷来接美人,尽管她脖子痛得要命,眼睛往上吊,看不到成排的警枪正对着她。

  反正想像无罪,当是苦中作乐,现实往往令人大吃一惊。

  “我说英俊勇猛……咳咳!的警官大人,你说中文他听得懂吗?”呜!她可怜的小命可能要结束在这个有语言障碍的警察手中。

  “你闭嘴,我在和歹徒交涉轮不到你开口。”那一句英俊勇猛听在刑天冰耳中像是一种讽刺。

  打从他出世以来,过于阴美的五官得到的赞赏一律是好漂亮、好美丽之类的话语,还没人昧着良心对着他这张脸说声荚俊。

  他憎恨自己的“美貌”,偏偏又改变不了,父母生就他这副模样能怨得了谁,难道要他去整型不成?

  “哥哥你好凶哦!我是人质耶,你好歹尊重我一下。”她好可怜,连快死了都要受人欺负。

  而且还是被人民保母欺负呐!她人生的最后一段真的很倒楣,衰得当儿都不甘心。

  “我尊重你……”美丽的五官气得有些扭曲。“你知不知道捉住你的人是谁?”

  命都快没了还提尊重,她是哪家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神经病?

  “坏人。”这位哥哥脾气不太好,离这么远都能感觉到一股火气冲来。

  宋怜怜一说出口,不少紧张的员警噗哧的一笑,不知该说她天真好还是叹句无知,不由自主想起自己的女儿或妹妹。

  甚至勒住她的夜鹰似乎也勾起一道很淡的笑波,有点舍不得下手要她的命,假装听不懂两人的对话继续装傻,锐利的鹰眸随时找寻逃脱的机会。

  美丽的容颜快着火了,刑天冰恨不得先掐死她再捉住夜鹰。

  “知道他是坏人还不安分,真想找死呀!”

  她就是不想死才一直说话拖延赴死的一刻,这个笨警察一点也不了解生命将尽的哀愁。“我等着你来救癖!”

  好想瞪他的宋怜怜看不到他的表惰,只好退而求其次瞧瞧打算勒死她的凶手。

  是不是坏人都规定一定要戴墨镜,而且都要装得酷酷的不跟狗开玩笑,一脸严肃的活似历经风霜,生无可欢必须冷颜以对?

  这样不是很辛苦吗?

  原本不白的皮官加上墨镜显得更黑,几乎可以和非洲土着结拜当兄弟了,相信人家不会不认他。

  “等……”刑天冰差点冲上前蹦她一脚,她几乎要害他失去理性。“夜鹰,把人放开,是男人就别挟持个没三两肉的小鬼。”

  夜鹰依旧不语,思索着脱困之道。

  倒是听了他话的宋怜怜十分不满,十九岁的大学女生还被叫小鬼是一件十分可耻的事,她怎能不据理力争还她个公道。

  “外语能力不好麻烦找个翻译来,人家根本听不懂你的话,还有,你要向我道歉。”她很勇敢吧!置生死于度外。

  呜……其实她心里很害怕,万一不小心擦枪走火,她的小命真会玩完的。

  而她非常爱惜生命,想多活几年。

  “道歉?!”她在讲什么鬼话,要不是因为她的乱闯,他老早将夜鹰逮捕归案。

  “对啦!你要为瞧不起我的三十四C道歉,人家我把它养得很好,不大不小左右对称,没有大小不一。”至少在她死前要得到一点尊重。

  “什么三十四C……”蓦然音一消,刑天冰瞠大不可思议的美眸,不敢相信她在说什么。

  她……她到底有什么毛病?

  一阵笑声在他左右响起,不轻不重地刚好飘送四方,难以置信的他狠瞪身侧手下阻止他们发笑,敌友对立分明之际怎能失了立场。

  又不是菜市场吆喝两声论斤论两的出售,他们是国家费尽心思栽培的精英,人民依赖的唯一保匪,哪能容许一丝一毫的差错。

  “你有没有羞耻心,一只脚踩在棺材里的人还管什么三十四C,你脑子里种菜花呀?”眼前不自觉的浮现三十四C左右的雪胸。

  真该死,怎么他也受了她胡言乱语的影响,开始胡思乱想。

  一副十分委屈的宋怜怜抽噎的吸吸鼻子。“人家就是知道快死了才不想被误会,我有很多肉啦!”

  天空是晴朗无云,可是四、五百名警察深觉好大的一片乌云罩顶,每人额头上或多或少添了几道黑线,表情变得有几分失控。

  到底是来抓毒品交易,还是看刑大队长被个无厘头女孩气得脑袋爆裂?此时的情形真的很可笑,活像一没完没了的闹剧。

  人质要救、犯人也要捉,但得先允许他们笑一场,不然真会憋出病。

  “谁说你快死了,我会把你毫发无伤地救出来。”他不至于无能到这种地步。

  一声冷哼扬高,似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可见夜鹰是听得懂中文,只是不屑开口争取一丝逃生机会罢了。

  他知道自己是被自己人出卖了,跟随他的手下中必有警力的卧底,一旦他查出是何人所为,下场绝不比前几人来得好过。

  阴冷的黑眸泛着杀气,从不相信人的夜鹰连亲手足也不信任,他悄悄地将刚到手的生化武器配方,塞人宋怜怜背包上小巧的绒毛吊饰内,可爱的人形娃娃正对着他呵呵笑。

  白将军不会允许手下失手,即使身分特殊亦然,他要的是结果而非过程,能达成任务便是助力,反之视同废物死不足惜。

  暂时就交给她保管吧!只要他不死必来取回。

  “大队长,救人要紧,你要和夜鹰继续耗下去吗?”被那女孩一搅和,员警的士气也跟着打散了。

  大家就像来烤肉似,忘了面对的是杀人如麻的大恶徒而松懈了警戒心。

  眼一眯,王凯的提醒让刑天冰恢复平时的冷厉。“带几个人到他身后伺机而动,我真怀疑她值不值得救。”

  “大队长……”他不会真枉顾人质的性命吧!大队长一向公私分明。

  不过遇上那种奇怪的女孩就难讲了,枪口抵着太阳穴还能一堆面不改色的废话。

  “我会尽量维持准确度不致‘误杀’了她。”最后几个字他是特意提高音量让某人“死得安心”。

  果然,嘴唇为之泛白的宋怜怜吓得不敢再开口,我见犹怜地蓄满两湖的泪水,楚楚可怜地等待死神的降临,至于会不会被当已经不重要了。

  反正人都要死了,老夫子应该不会苛刻地下阴间找她要报告吧!

  呜……呜……她真的好可怜、好可怜,芳华正盛居然要一命呜呼,起码让她吃到二十岁的生日蛋糕,好破除逢九遭劫的民间迷信。

  爷爷呀!你把我的名字取错了,我要求改名啦!下辈子她不要再可怜兮兮了。

  呜……呜……呜……

  呜……呜……呜……

  咦!是准哭得这么难听,怎么可以和她抢着哭,世界上没人比她更可怜了。

  喔!不是在哭是在呻吟,她误会了。

  啊!不对,她明明还在坏人手中,为什么警察比坏人还坏,盲目开枪,万一打到她可是很疼的,她不要当人质了成不成?

  颈子忽然被人往后一扯,痛得眼泪直流的宋怜怜发挥动物的求生本能,让人扯来扯去挡子弹太刺激了,她的小小心脏会负荷不了。

  她做了一件勇气十足的事,或者可说是愚蠢至极,她开口咬住近在嘴前的粗壮手臂,而且像啃鸡腿似硬撕咬下一块咸肉,血漫齿缝沁入口腔味道不太好,

  因为她很痛,所以她也要对尝尝痛的感觉。

  没料到她有这一番野蛮行为的夜鹰吃痛的一甩手,一不小心把人也甩出掌控之外,在他惊愕的伸手去捞回人儿之际,刑天冰的子弹已贯穿他的手掌。

  在同时,逃命功夫一流的小可怜一得回自由当然赶快跑,谁要留在枪战现场当具尸体,乱飞的子弹没长眼,她不走还待何时。

  因此,别怪她自私又胆小不顾其他人死活,基本上别人的死活与她无关。

  左脚前、右脚后,一步一步往左挪,各位亲爱的警察哥哥、警察“背背”你们继续用命去捉坏人,千万不要想起她的存在。

  一步,再一步……

  嘻!莎哟娜啦了,你们慢慢打个你死我活,小怜怜要走了。

  一转身,她生平第一次跷掉老夫子的课,像有鬼在身后追提腿狂奔,无视一身吓死路人的鲜血犹未干凝,两条长辫子依然甩呀甩的飞扬在身后。

  虽然她是无辜受牵连的被害者,可是不交代一声似乎……

  很贼。

  ※※※※※

  “你说人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她还得回警局里作笔录,你是怎么把人弄丢的?”

  一记很猛的拳头挥了过来,不想脑袋开花的王凯赶紧低下身避过一劫,身为人家的部属,怎能不了解长官盛怒下拳头的威力有多惊人。

  大家都忙着追捕夜鹰一行人,既是子弹又是刀光横扫的,自顾不暇,谁会有空去注意绑着两条辫子的小女孩躲在何处,巴不得尽快捉到人好收队回去休息。

  中了几枪的夜鹰负伤逃逸,其党羽一个不缺全逮个正着,或残或伤的送往医院,没事的自然往牢里一送省得麻烦。

  死的几个不用多说是送到太平间,等法医“点名”之后运回金三角安葬,台湾的土地寸土寸金,不接收外来尸渣。

  擅自行动的缉毒组可是倒了大楣,损兵折将不说,还得担负起夜鹰脱逃的责任,未有功先记上过一条,取消三个月的休假以为惩戒,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争功委过。

  该骂的、该训的、该写报告的一一结束后,觉得不太对劲的刑天冰老是认为少了什么,一回到局里才霍然想到那个该死的小鬼。

  他无法原谅自己的疏忽,虽然他很想把她吊在树上毒打一顿,可是安全上的程序必须顾及,他至少要查看她是否有受伤,即使是她活该自找的。

  不算是一种关心,大概她可恶得令人难以忘却,尤其是她一脸天真的说出三十四C时,他几乎要以为她真的天真无邪。

  几乎。

  如果她不趁乱偷跑,也许他会尊重她几分。

  三十四C有他的手大吧!

  一时恍神的刑天冰呆滞地望望长满硬茧的手心,挥不去蒙蒙胧胧的女性浑圆,中蛊似地动动指头测量三十四C摸起来多大。

  “大……大队长,你的手怎么了?”好像在捏水球,一动一动的好不怪异。

  收到王凯狐疑的神色,他握掌成拳的扳动指关节咔咔作响。

  “还不把人找出来,要我一再交代才会动吗?”

  他不会受个小女孩的影响,她搞不好还是个未满十五岁的小萝卜头,多想无益。

  只是他搞不清自己急欲找出她的心态,好似他一刻不看着她,她会死得很惨的样子。他告诉自己,身为警察,保护无防身能力的百姓是他责无旁贷的工作。

  绝对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龌龊思想,他没有恋童癖,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大队长,你未免太强人所难,我上哪找个无名无姓的小女孩。”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

  “去T大附近找,会在T大校园闲逛八成是国、高中的学生。”

  王凯嘴角微微抽动发出小小抗议。“大队长,你别忘了,她也有可能是外县市来台北游玩的,你找到她又能干什么?逼问她是不是夜鹰的同伙吗?”

  他可不想像个变态叔叔大街小巷寻找小女孩,传出去他很难做人的。

  “这……”刑天冰一时之间回答不出来。

  “你该不会被她气过头胡涂了,想找她算帐吧?”为了避免上司做错事,也不想自己成为帮凶,他有责任提醒。

  人家小女生又不是故意跑去当人质,看得出来她也吓得半死,只不过言语天真了些,幸未酿成大灾难,她会惊慌离去也是人之常情。

  有几个人看到人头飞来不害怕的?胆子小的人早吓昏了,她还算镇定没当场吐一地,真的不能怪她跑走的行为。

  毕竟她还是小孩子嘛!情有可原。

  刑天冰冷眼一瞟。“你当我是变态吗?专找涉世不深的小女孩下手。”

  “我可不清楚你的癖好,娇艳欲滴的警界之花站在你面前示爱都不为所动,谁晓得你在想什么。”对于警界之花,他是求之不得。

  “我对李意雯没兴趣,她的胸部太大。”简直是一头活乳牛,看久了令人反胃。

  “是呀!三十四C刚刚好。”王凯随口一说开开玩笑,这个尺寸印象太深刻了,忘也忘不了。

  没想到刑天冰当真点点头。“大小适中正好一手盈握。”

  表情顿时变得古怪的王凯退到安全地带,忍不住发出疑问。

  “大队长,摧残幼苗是犯法的行径,你不要知法犯法。”

  “你在胡说些什么,我只是喜欢小胸脯的女人。”他面上一腼地微感心虚,理不直气不壮的说完后,掉头走回办公室。

  望着他美如女子的背影,认为自己多心的王凯轻敲脑壳暗付,大队长美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怎会瞧上三十四C的小女孩嘛!一定是他想多了。

  “美人”该配上倾城佳人,他还是觉得警界之花季意雯最适合大队长,两人站在一起的画面如诗如梦,简直羡煞鸳鸯蝴蝶,好一对璧人。

  真是他想岔了,三十四C怎能比得上三十六E,女人的胸部当然越大越有看头,大队长对于男女情事太被动,应该推他一把才是。

  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他得想个办法撮合两人,这样天天有真正的美人好瞧。

  大队长的“性”福就靠他了。

  ※※※※※

  同时间,三十四C的宋怜怜正一副无限可怜的穿着男人浴袍,脑袋枕在一双粗壮的男人腿上,一声一声的低泣好不引人怜惜。

  火艳凤凰不禁雨,一朝寒来枝叶散,怒放娇颜憔悴来,只怨春雨无情。

  当一个十九岁的大学女生和一个三十七岁的大男人共处一室,通常画面是香艳无比,火辣辣的喘息声会叫月儿含羞躲进云层里不敢见人。

  而两人不仅同一室还躺在同一张大床上,衣衫要露不露的斜挂着,十分煽情叫人想人非非,若非云雨一度少说也有暖昧关系。

  但是他们之间真的干净得像一张没用过的卫生纸,花不皱不折地平顺如初。

  顺着哀怨的小女人头顶望去,比女人还细嫩的双手用心编着麻花辫,十指涂满彩绘艺术的指甲可是美透了,好让人羡慕。

  可是这是一双男人的大手耶!所以纯欣赏就好别多想,想多了是一层苦恼。

  尤其他脸上是一罐一万五千元特卖的死海泥,用不到五次就没了,再加上发际夹着十几只色彩不一的卷发器,真要有什么该是他喊救命而不是她。

  请别误会他是个同志,他只是有变装癖的习惯,喜欢把自己当女人打了扮而已。

  “房东大人,你说我是不是很可怜?你一定非常非常用力的同情我的遭遇对不对?”呜……滴滴眼泪是珍珠,好珍贵的呐!

  “呵呵呵!同情归同情,房租照样得缴。”不能笑得太厉害,不然脸会裂开。

  倏地起身,宋怜怜收放自如的眼泪时消失无踪。“你没良心”

  “我要一颗良心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你安分点按时徼房租。”他轻戳了她一下,不为她所惑。

  “可是我最近很穷,你能不能打个八折?”当然对折更好。

  或者全免她会更开心,好冲刷掉一整天的不顾。

  “你哪天不闹穷,存款千万却天天哭穷,好个乞丐千金女呀!你当忧忧姊好欺负不成。”他做作的拧了拧她。

  好想吐峨!留了一脸落腮胡也不剃,他敷脸有用吗?“我会被老夫子当掉呢!学费无着落。”

  掩着嘴轻笑的花忧无一处不似女人,莲花指一翘风情万种好不迷人,连腿毛都染上五颜六色,可见他有多细腻了。

  但是只能看小部分,若是正面一看,真会吓得面色惨白、恶梦连连,三天下不了床,说不定还得去收惊。

  骨骷粗大是一吓,满脸熊胡掩不住一张血盆大口更是一吓,而他穿衣的品味根本是专吓没胆的小孩,活脱脱是男儿身的虎姑婆再世。

  可他乐此不疲的爱以女装吓人,一次比一次更夸张。

  其实他是很忧郁的,因为他真正想吓的对象是他可爱的十二位花仙子房客,但他没有一次成功过,反而被她们的冷淡反应气得咬被哭泣。

  既然吓不到她们就只好去吓别人,开一间名为“幻境”的日式料理店自娱,随他爱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见惯不怪的客人倒是和他一样变态,不见他搔首弄姿抛抛媚眼就吃不下东西。

  花忧是个电脑天才,出租大厦的电脑自动化便是出自他的巧思慧手,可惜不务正业,老想着要耍弄一点也不敬畏他的房客们。

  前阵子出了趟远门没好好“招呼”她们,他男宾止步的大厦居然有了男人的踪迹,想想真是痛心,没插上一脚太可恨丁。

  所以呢!他正密切注意小打工妹的一举一动,至少还有她好玩,其他人他就不敢乱来了,她们发起火来比他还可怕,他是敬而远之。

  “怜怜呀!你阿公的捡骨事业好像混得不错,听说连锁的灵骨塔又盖了几座,你不回去帮着促销吗?”想蒙他,还早得很。

  姜是老的辣。

  宋怜怜当场如被雷劈到的睁大双跟。“呵呵……花老大别开玩笑了,我刚刚才警匪枪战吓掉一魂二魄,你不要再吓我了。”

  她不过进来借个浴室冲洗绝无歹念,房租一定准时交。

  “祖传事业耶!瞧你阿公多疼你,人没死就先立下遗嘱等你接手。”好个祖孙和乐,一家兴旺。

  花忧发出不怀好意的巫婆笑声,十足的阴谋分子。

  “传言有误,传言有误,为人子孙岂可不孝,我爷爷健康得活一百二十岁都不成问题,祖传事业不用我费心。”她冷汗潸潸地想夺门而出。

  可是洗衣机里的衣服还在转,她没法子光着身子走出去,花老大的浴袍虽然够大足以遮身,但是她想没人敢将背后印有“我有爱滋病”的浴袍穿出去,更遑论他还变态地在上头缝上十只纯金的三脚乌龟。

  她又不想被抢,太招摇了。

  “怜怜心肝,你干脆找个男人去恩恩爱爱,然后把责任丢给他,如此一来不是用不着镇日担心?”小红帽,小红帽,大野狼来咯!

  “对喔!”可随即她又丧气的垂下双肩。“好男人太少了。”

  “谁说的,你用力睁开水亮的双眸去找,相信楣去运自然来。”谈个小恋爱有益身心。

  “是吗?”她十分怀疑。

  花忧的笑声夹杂着一丝钱味,眼角一瞄,抽屉内躺着一张即期支票,他不帮忙都不成。

  宋老太爷你牙可别笑掉了,有我出马你安啦!就等着抱曾孙好了,我一定不负你的托付。

  小女孩也该思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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