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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 第三章 作者:水遥

  德布西的“月光”,回荡在音乐厅的空间当中,如夜里的浪潮声,虚无而缥缈。  

  坐在包厢里,我昏昏欲睡,头一歪,差点倒在旁边的人身上,猛然醒悟身旁坐着的是容楷元,我连忙坐直身体。  

  我讨厌没有主旋律的音乐,呢呢喃喃像没有目的的絮语,抓不到重点的令人心生不耐。  

  我侧头看容楷元,他倒是兴致盎然的盯着指挥看。  

  这又是一次被父母安排的约会。  

  我无聊的用鞋尖轻点地板,还得提醒自己别太用力,以免打扰到旁边听众。  

  在音乐会出糗的经验我有过;小时候以为音乐会坐愈前面愈好,向父亲要了第一排的票,坐在最前头,看着一大堆人热热闹闹的挤在台上,便乐得眉开眼笑。  

  但毕竟年纪小,在贝多芬第九号交响乐中也能恬然入睡,好不容易被其中一小节的打击乐器惊醒,一抬头,看见小提琴首席对着我笑,让我羞得直往妈妈怀里钻,那年我只有八岁。  

  回忆温暖了我的心,偏偏容楷元的脸突然凑过来,吓了我一跳。  

  “干嘛?”我用气音凶他,还不忘狠狠瞪他一眼。  

  他没被吓到,凑在我耳边轻声说:“再忍一忍,快结束了,别露出这么无聊的表情。”  

  多管闲事!我无不无聊关他什么事?从家里到音乐厅,一路上嘘寒问暖,不是问我渴了没,就是问我冷气会不会太冷、要不要多加一件衣服,我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他比我老妈还烦。  

  音乐终于结束,我站起来大力拍手,等台上人一走光,我就推开包厢的门走出去,不管接下来是否有安可曲目。  

  一面走,我一面打手机叫小张在靠马路的门边接我,容楷元从后面追上来。  

  “晓月,何必走这么快?”  

  “我不喜欢印象派的曲风,忍字头上一把刀,再忍下去我就会失血过多,不支倒地。”我叹气。  

  “哈哈……晓月,你真可爱!”我不知道容楷元是什么表情,他在我身后笑,被我的话逗得乐不可支。  

  我说的是气话,又不是存心逗他笑,我被他气得加快脚步。从来没看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动不动就利用我爸妈约我出去,不是音乐会就是上流社会的晚宴,如影随形的跟在我身边出入公众场合,再多几次,大家就要传言章家千金名花有主了。  

  天知道我跟他在一起时有多无聊,两个人身处在不同的世界当中,他讲他的研究数据,我翻我的时尚杂志,谈话内容完全没有交集,两个人说起话来就像是不同星球的人,说着各自的语言。  

  要不然就是相对无语,我打扮得像个洋娃娃看着他发愣,他则是一眼不眨的望着我笑。  

  若是一对爱侣,相看两不厌,在眉目之间传送绵绵情话竟然其乐无穷,但我跟容楷元没有心电感应。  

  “晓月、晓月!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才刚要踏出大门,一个女人直着喉咙怪嚷着,从后面追上来。  

  来的人是苏家小姐,苏家在几个产业上跟章家有重叠,算是竞争对手,在许多宴席上都可以碰到面。  

  苏小姐一向喜欢派头排场,从头到脚的一身名牌,极尽能事的雍容华贵,颈上一条钻石项链绕着脖子,散友出一圈光亮,昭告大众她身份高贵。  

  苏小姐亲热的拉着我的手。  

  “晓月,好久没见到你,上问陈家的婚礼你怎么没出席?整个晚上我都在找你!”  

  找我做什么?我无聊的看着她。  

  “还好你没去,要不然也会像我一般被气得几天睡不好。不过是个小老婆生的女儿,场面居然这么大,几件婚纱都是从法国订做回来的,前面几个嫡出的都没这手笔呢!这年头连庶出的都能这么嚣张,不过是政策婚姻,还装得欢天喜地。”真小家子气!人家铺张奢华又怎样呢?每家有自己的作法,只要出得起钱,哪家不想替女儿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由得她在背后嚼舌根?千金小姐的名声就是被她这种长舌妇败坏掉的。  

  我斜瞄她一眼,说道:“等你出嫁时一定是更豪华的场面,何必为这种小事生气?”  

  “我……我还早啦!”眼睛一斜,她看到我身旁的容楷元,苏家小姐突然娇羞起来,她仰着头,期期艾艾的说:“晓月,这位先生是什么人?男朋友吗?”  

  她用妩媚的眼神看着容楷元,我恶作剧的想法涌上心头,一侧身,轻轻拉住容楷元的衣袖。  “他是我的男友,姓容,在我表哥的公司工作,刚从洛杉矶分公司调回来,专门从事硬体研发。”  

  “喔!容先生,幸会幸会。”苏家小姐笑得甜腻,声音谄媚,掩住一丝淡淡的妒意:“原来是晓月的乘龙快婿,一表人才又有学问,我可要嫉妒死了。”  

  虽然容楷元实际上跟我没多大关系,但她用这眼神看着容楷元还是让我不舒服,我一只手扶上太阳穴,娇嗔着说:“楷元,我头痛,我们快走吧。”  

  容楷元很合作的伸手搂住我肩膀,对苏家小姐一笑。“真抱歉,晓月身体弱,我得快点送她回去,后会有期。”  

  他的左手伸过来,轻轻握着我的,我被他簇拥着下阶梯,为了快快逃脱那女人的魔掌,我也没有挣扎,装模作样的走到马路旁边,回头看看苏家小姐终于离开,这才挣开容楷元的拥抱。  

  “戏终于演完啦?我要收临时演员费用。”容楷元对我笑。  

  “谢谢合作,要多少尽管开口。”我也笑。  

  因为这庸俗的女人介入,两人间的气氛反而好了起来。  

  回想刚刚的场面,我仰头看容楷元。他好在哪里?在别人眼中,容楷元竟是一个乘龙快婿?我还是不了解。  

  人都有先人为主的观念,我知道。一开始喜欢的人会愈来愈喜欢,反之亦然。一开始我就不喜欢容楷元,所以对他愈看愈不顺眼,如果我能静下心来看他,他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正想着,一辆机车从街角弯过来,擦过站在路边的我,我吓退了几步,感觉身后的容楷元扶住了我。  

  “小心。”容楷元低声提醒我。  

  机车出乎意料地停下来,不过已经在十公尺以外。骑士把安全帽摘掉,回头看我们。  

  “啊!苏承先?”我脱口而出。  

  “晓月,他是谁?”  

  “一个……朋友。”  

  我说说谎。  

  我跟苏承先根本不是朋友,上一次见面的场面是如此火爆,我清清楚楚记得他所有的言语,连挑起的眉、冷笑的嘴角我都没有忘记;他的眉目是如此英俊,但脾气又大得让人不敢领教。  

  他隔着这么长一段距离看我,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是我吗?但他却没有过来,我也不敢喊他,怕他又给我白眼跟嘲笑。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他,好像随便几句话就会刺伤他的自尊似的。  

  他不像其他人,因为我的身份地位而纵容我,他是一个全然自我的人,我这辈子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人。  

  “他好像在等你,你要不要过去打一声招呼?”  

  “不用了!”  

  这时候我才惊觉我的手还被容楷元握在手中,连忙放开,我不希望被苏承先误会。不希望他误会?  

  我脸上、心上都是一片惊愕,天!  

  我对苏承先居然是这般心思吗?所以我每天都想着他?  

  “啊!他骑走了。”容楷元奇怪的说:“怎么他也不来跟你打声招呼?”  

  我抬起头来,那辆摩托车有如平空消失般,在我低头害羞的同时,已经走得不知去向,我惆怅又茫然。  

  “走吧。”我淡淡的说。  

  坐上充满冷气的车子,我转头看跟进来的容楷元,心里又烦又乱!身边跟着一根鸡肋,眼里看着遥不可及的人,明明是两个世界,却妄想着要跨越那条界线;吃了人家一顿骂,心里却只想着再打电话给他。  

  好烦!我到底在想什么?连我自己都弄不清了。  

  “晓月,心情不好?怎么拼命冒冷汗?要不要喝点水?”  

  车子里有冰箱,容楷元拿了一罐菊花茶给我。  

  好哕嗦的男人,婆婆妈妈的,跟这种人怎么谈恋爱?我的心从未为他跳过,他就像一杯白开水,偏偏又是不冰不热、最引不起我胃口的那一种。  

  “我头疼。”  

  我别过脸去看窗外,没有接过他递到眼前的菊花茶。  

  *  *  *  

  待在山上的时候,我时常在后花园里喝茶;后花园中有一个白色的藤架,藤蔓攀着白色格状支架,形成天然的遮蔽,我在阴影底下喝茶、欣赏山下的景色。  

  “大小姐,电话。”女佣走过来,递上无线电话。  

  “喂?”  

  “大小姐,我是小朱。”我嗯了一声,听她讲下去:“大小姐,上次你在画廊当中遇到的那个男人在画廊这边吵着要见你。”  

  “苏承先?是不是苏承先?”我抓紧话筒、眼睛发亮。  

  小朱无奈的说:“对,就是他,他说如果见不到你他就不回去,已经在门口姑了一早上,现在都下午了,他还站在门口,宁可晒太阳也不肯走。”  

  我抬头看看这个初夏的晴朗天气,阳光热辣辣的洒下来,真有人有这个耐心站大半天等我?  

  “他要见我做行么?”  

  “他不肯说。”  

  “我马上过去看看。”  

  紧急叫小张来载我下山,但他正载着晓雪去市中心的百货公司,所以等了半天他才回来。到达画廊时,已是一个多小时之后。  

  坐在车上听着一阵雷打在东边天空,午后雷阵雨倾盆而下。  

  车子停在东篱画廊前面,小张帮我开门撑伞,我一下车就愣住了。  

  苏承先站在画廊门口,抬头挺胸的站着,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大雨如利箭般击打在他身上,发出霹啪的声响,他却完全没有感觉似的挺立着,脸上是一片漠然。  

  “你……你怎么不进去?进画廊去啊!站在这里淋雨干嘛?”  

  “我想等你来。”  

  我走近几步,看到他脸上全是雨水。  

  这一定是苦肉计。他为了要我推荐他的画作,所以苦苦的守候我,希望我心软,忘记他之前对我的不礼貌,我心里这样推算;但他的表情却又推翻了我的猜测,他看起来很疯狂,眼睛直直的盯着我,有那么一秒钟,我回想起容楷元看我的眼神。  

  他嘴巴动了动,我没听清楚,又走近一些,跟他只有咫尺之遥,我终于听见他的声音——  

  “我想见你。”  

  他的语气温柔而感性,他的眼神湿润而深情,看着他的眼眸,我脑中一片空白,什么话都问不出来。  

  “我想见你。”他又重复了一遍。  

  *  *  *  

  因为他全身湿透,我叫他先回家换衣服,他约我去他乌来山上的画室去看画,我答应隔天就去。  

  在我的一再保证下,他才答应离开。小朱把我迎进画廊当中,数落苏承先跟个疯子没两样,但我心中却甜丝丝的。  

  为了见我一面,他愿意守候一整天、愿意为了我淋雨,虽然只有一句“我想见你”,但这些情感已经不言而喻。  

  我想起梵谷把耳朵割下来寄给心爱的女子,啊!艺术家真是难以理解,但又这么的让人心跳欲狂。  

  隔天我和他约在市中心某一家购物中心的门口会面,他跨在他那台机车上等我,见我步下高级轿车,不禁笑道:“你坐我的车子吧。”  

  他把一顶安全帽丢给我,我没有丝毫反抗的戴上,回头对小张交代:“跟我妈说我去购物。”  

  “大小姐,骑机车很危险,要是你摔车……”  

  “少哕嗦。”  

  明知小张是好意,但我没有听进他的话,心甘情愿的跨上我从没坐过的机车。  

  小张的声音被我抛在脑后,苏承先载着我在台北的街道高速穿梭,烈日从林荫的隙缝之间洒下,我将头靠在他宽大的背上,他把手伸到后面,拉出我的手,叫我环住他的腰,一股安全感从心扉蔓延开来。  

  他一路骑往郊外,上了山路,奔驰在山径之间,不巧的是,夏日午后的大雨倾盆而下。  

  “你撑得住吧?我没有雨衣。”  

  雨声很大,我对着他的耳朵喊:“没关系,你快骑!”  

  他继续往山上骑,雨愈下愈大,我的全身都湿透了,但我说没关系是真的,能这样抱着他、感觉他的心跳,我愿意这条路一直持续下去,让他带我到任何地方。  

  这时我真真切切的知道,我已经爱上了他;我为了他直接强烈的感情而着迷,从第一次见面的强硬、第二次的冲突、第三次的疯狂,他是如此直接的把他的一喜一怒统统坦露在我面前。在每个人都戴着面具的上流社会生活超过二十年,他的存在是如此真实,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人,而不是摆在温室的花朵。  

  雨点激烈的打在我脸上,这些痛楚的感觉让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  

  “算了,不骑了!”他突然停下来,我呆呆的跟着他跳下车,我的头发湿淋淋地搭在肩上,打结扭曲,用手也顺不开那一团发丝。  

  “要找地方躲雨吗?”我对着他喊。雨大得很,连一公尺前的他看起来也像在一层雨帘外。  

  “不了,反正就是下雨,再怎么骑前面也还是在下雨。”  

  他的牛仔裤完全湿透,紧紧的贴在身上,展现他修长结实的腿部线条。  

  我不知不觉地吞了一口口水。他怎能这么完美?美好的脸庞、高挺的身段,依他的条件,就算去做模特儿也绝不逊色。  

  他往山壁上一靠,对我伸出手。  

  “过来,到我怀中。”  

  我没有丝毫怀疑,三两步跳进他的怀中。我怎么能跟一个陌生人如此接近?在我扑人他怀中时,我曾经有一秒钟的怀疑。  

  但当他把我圈在他的臂弯底下时,从湿透的衣物底下传来的体温让我忘了一切。  

  靠在山壁上,一些蕨类植物、树叶从山壁上低垂下来,这些遮蔽并不能抵挡雨水,大雨依然滂沱的打在我们身上,从他的身体流到我的身上,从他的发梢滴落到我的脸上。  

  在不远处有一棵正在凋落的花树,花瓣随着雨点飘零,我从他的杯中仰望,这情景比我去过的任何一个国家都美;伦敦的雨、巴黎的夜、北海道的花田都比不上此情此景。  

  他低头吻我的额角,一个轻微的吻却让我全身颤抖了一下。  

  问为欣喜,绝对的!  

  “太快了?嗯?”他低头,一个简单的微笑由他做来却十足的帅气。  

  是太快了,我们昨天才正式认识,我心里这样想,但行动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摇头,口气羞怯且痴迷:“不会,不会太快。”  

  听我这口气,多像十六岁初恋少女。  

  他笑开了眼,雨水从他深刻英俊的轮廓滑落,我伸出手帮他擦,愈擦愈多,两人身上都是湿的,但他的体温渐渐渗透进我的体内,交融成一片炙热。  

  我在他低下头时连忙闭上了眼睛。哦!这当然不是我的初吻,但却是最让我刻骨铭心的一个。  

  在他激烈的吻中,耳边大雨哗啦四溅的声音离我好远,我勾住他的脖子,回应他缠绵与热切的吻。  

  是的,我想着这一生我都不会忘记此时此刻。  

  *  *  *  

  那天我们最后还是没到达山上的画室,因为怕我生病,他将湿透的我送回家㈠临别前两人藏在街角偷偷接吻,依依不舍的分开。突然开始的恋情像是一把大火,蔓延得比想像中还要快速。  

  他在雨中对我低语:“为什么我会爱上你?见过你后就对你念念不忘?这一点道理都没有……”  

  我完全同意这句话,这就是我的心情。  

  接下来一个星期,我们已经完全分不开,我深深被他的感性与才气所吸引。  

  我跟着承先上山下海找地方画画,他可以对着阴郁的森林作画一整天,丝毫不觉疲惫;我也静静的陪在他身旁,欣赏他的画作、他的人,只有在陪伴他的时刻,我可以完完全全从金钱堆积的生活中逃脱,跟着他一起吃路边摊、喝白开水。  

  跟承先交往之后,我的人生似乎开了一道窗子,阳光射入,每一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  

  小张只负责载我人市区,然后承先的机车把我接走,一周下来,我黑了大半,怕母亲看出来,所以每天回家后连忙用几百元一片的美白面膜敷脸。  

  我跟小张闲聊:“你觉得苏先生跟容先生哪个好?”  

  “当然是容先生。”  

  “为什么?”  

  “容先生对所有人都平等看待,客客气气的,从不把我们当下人;苏先生不一样,见了人连招呼都不打一下,斜着眼睛看人,我起初还以为我得罪了他。”小张很老实,他这么对我说。  

  我自己也知道承先是这种高傲的个性,所以不责怪小张批评得难听,只帮他解释道:“艺术家的脾气总是怪一点。”  

  “还是容先生好,对人永远这么细心,上回我肚子痛,只有容先生看出来,急忙催着我去看病。每次坐在车上等大小姐的时候,他都会问问我家那几个小子,每个名字都记得了,还祝我生出一个如花似玉的好女儿;”  

  小张有两个儿子,一个七岁,一个八岁,老婆肚子里正怀着一个,他一心期待出现一个可爱的女儿,我看他说得高兴,满口容先生、容先生,对于承先居然是不值一提的模样,我淡淡的说:“他察言观色惯了,奉承打点人不遗余力,一心只想要攀附上豪门,这有什么。”  

  “容先生有学问、有好工作,怎会是这样的人?倒是小姐要小心一些高不成低不就的穷小子……”  

  “小张,既然这么好,你去当容先生的司机好了……”听到承先被说成高不成低不就的穷小子,我终于动了气,把身体靠在椅背上,交叉双手冷冷的说。  

  “对不起,大小姐。”小张道了歉,闷声不吭的开车,车子里面静得可怕。  

  我从包包里拿出海蓝的生日宴会邀请卡;这并不是一个大型的宴会,只邀请了向、章、黎三家的亲戚及来往较密切的朋友,这是一个介绍承先给亲戚朋友们认识的好机会。  

  我很担心父母亲会给承先脸色看,但跟母亲玩捉迷藏也玩了半个多月,再找也找不到什么偷偷约会的好借口,还不如置之死地而后生,让承先大大方方出现在他们面前,说不定他们会发现,承先比容楷元适合我多了。  

  我隔天就向承先提出邀请,请他出席我表哥向海蓝的生日聚会。  

  进入一家餐厅准备吃中餐时,我问他:“喂,下个星期是我表哥的生日聚会,你来参加好不好?”  

  承先没有很在意,点点头,“好啊。”  

  他的注意力放在餐厅的装潢上面,这家餐厅采中国风味的装饰,一大片雪白墙壁上写满了一整幅李白的将进酒。  

  末尾几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每个字都生动活跃,像是要从墙壁跃出,提醒食客们人生得意须尽欢。  

  “真是好字!一看即知是名家手笔。”承先细细看了半晌,终于赞叹的说。  

  我很得意,连忙邀功:“这是我们家开的餐厅,在墙上题字是我提议的。”  

  承先先是惊讶,而后冷笑,话从牙缝当中挤出来:“嘿!我是听说过,有钱人家为了节省交际费用,索性自’己开一家餐厅,菜单上密密麻麻,专煮自己喜欢的。呵!难道生病就开一家医院不成?”  

  我实在不敢提向家正有兴建医院回馈社会的打算,而章家也预备合资,只能陪着笑脸、唯唯诺诺:“嗯,我们家也是图个方便,几个姨丈们有地方谈事情,需要高级餐厅时不怕没有座位。”  

  我环视四周洁静简洁的装潢,桌与桌之间隔着一大段距离,留给顾客一片安宁的私人空间,这诚然是一间高雅的餐厅,虽然出发点是因为父亲喜欢吃四川莱,不过这餐厅的存在绝对为这个街角增添不少丰采。  

  承先看了菜单,又补上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哼!”  

  我还是笑。真奇怪,他说了一大堆过分的话,我却一点儿生气也没有;平常人家说什么我顶什么,在承先面前,我突然变成软脚虾。  

  这一定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我眼里看不到他的任何缺点。  

  他有才华、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孤高,他跟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对他来说,世俗的价值观全然无效。  

  我微微笑起来。爸妈从小到大都宠我,我说要什么他们从来没有拒绝过;我再任性,他们也都全然包容,想尽办法弄给我,在他们的宠爱之下,我时常认为天下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这一次,我要苏承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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