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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缘用脚踹 第六章 作者:琉色

  温柔到几乎让孟关关忘记脚上的危险、忘记生气。不过也只是几乎而已,怔愣过后的感觉除却生气还有委屈。

  她都快被蛇咬死了,他居然还笑!

  咬著唇,她瞪住他不发三目,可是明亮的眸中渐渐有水气浮现,酸酸涩涩。

  她很难过,难过他一点也不担心她!

  她算是他的未婚妻吧?是与他一同出行的伙伴吧?

  为什么……他看到她危险反而会开心?

  “你……你这个大坏蛋!”语音微微哽咽,孟关关眼泪汪汪瞧著他,很难受、很生气的指控。

  脸蛋红红眼睛也红红,像只受了天大委屈的小兔子。

  “别怕,那不是蛇,只是水草而已。”秦逸风低头凑近她,一手轻轻抚去她眼中溢出的泪水,一手伸到了她的面前。

  修长洁净的手掌上,静静躺著一把悠长柔软的青绿水草。

  不是蛇,只是水草?

  刚才缠在她脚上的只是水草而已?

  所以秦逸风才会发笑?

  笑她的胆小如鼠……笑她的虚惊一场……

  孟关关这才发觉,原来自己的双脚早已离开溪水回到岸上,而细白的足踝上也早已没了冰凉滑腻的感觉。

  那吓坏她的罪魁祸首正被秦逸风握在手掌里,一动不动。

  而秦逸风的双眼,盯著她脸上慢慢爬起的红晕,也一动不动。

  孟关关这辈子都没这么害羞难堪过,简直恨不得马上跳下山溪降温加遮羞!

  老天爷啊!她这次可闹笑话了。不但尖叫,还被吓哭……

  “怎样,不怕了吧?”秦逸风语声清和,顺手把水草丢进溪水,也顺手……把她揽入怀中轻拍。

  那模样,好像是正在安抚一个柔弱受惊的孩童。

  孟关关没有拒绝也没有挣扎,只是郁闷的点点头。

  危机过后她全身发软,暂时不想动弹。

  而且他的怀抱实在温暖,让她不由自主的想依偎。

  静静相拥,两个人的衣衫在春风里拂动。樱红与雪白,无比的美丽也无比的温暖。在青山绿水问,像两朵盛开的木兰花。

  秦逸风感觉著怀中的柔软与温暖,心底有股绵长的情愫慢慢生起。原来安静时的孟关关,也很可爱很诱人……

  就像一颗新鲜甜美的果子,等待采撷。

  夜风越来越凉,可是秦逸风的体温却越来越热。

  深吸一口气,看看天边初上的星月,他的双臂一动,低头道:“夜晚春寒,回马车去好不好?”

  “嗯。”孟关关窝在他的怀里居然已快睡著,半垂著眼应了一声。那音调又娇又软,听在他的耳中一直要缠上心头。

  秦逸风努力收摄心神,拍拍她的小脸,“醒醒,要睡等回到马车上再睡。”

  他是君子,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孟关关这才如梦初醒,然后马上红著脸退开一些。

  低头,她的双眼在草地上四处张望,就是不敢看秦逸风。

  “你在找什么?”秦逸风不解,瞧著她东摸西摸渐渐满头大汗。

  “我……我的鞋子不见了。”她终于停下来,垂著头低声说。

  那两只可恶透顶的鞋子,一定是乘她刚才惊慌时结伴下河游玩去了!

  低头看著自己两只赤裸的小脚,孟关关的脸越来越烫。

  粉白娇嫩的脚掌在樱红裙摆下很无辜,也很可怜。

  虽然天色已晚,仍然清晰可见。

  秦逸风的视线停在她的脚上,忽然回想起刚才掌中那滑腻温软的触感,心头再度一荡。

  轻咳一声,他栘开视线,“不要紧,我抱你上去好了。”

  这么雪白粉嫩的小脚掌,如果直接和杂草山石相碰,那可是大大不妙。就算她不怕痛,他也会不忍心。

  孟关关红著脸不吭声,坐在草地上活像个害羞的小媳妇。

  秦逸风一笑,上前弯腰一把抱起她,便往坡上走。暖暖软软的触感,让他不由得深吸一口气,抱得更小心也更稳定。

  孟关关却是满脸紧张,静静倚在他胸前不敢动弹,生怕他一个失手会把她摔到地上。

  她虽然不怎么胖但也总是个大人,秦逸风抱著她会不会脱力?会不会骂她太重太麻烦?

  极度担心中……孟关关做好随时坠地的准备。

  可是很奇怪的,秦逸风不但没把她往地上扔,还好像走起来很很轻松的样子,脸不发红气不喘的。

  惊讶的抬头,她想不明白。

  怎么一个文弱书生的力气也这么大?抱著她就像抱颗萝卜似的,看来她暂时还用不著节食减肥。

  终于放松了一些,然后她就想到了另一个很古怪的问题。

  记得她刚才只惊叫了一声,他好像就出现在她身边了。

  山径离溪边可有十多丈的距离呢!他怎么可能跑那么快?

  难道……他一直躲在旁边偷看她洗脸洗脚?

  难道……她方便的时候也……

  孟关关再也顾不得掉到地上的危险,立刻在他怀中猛烈挣扎起来,一边挣扎一边大叫,“秦逸风你老实说,刚才是不是一直待在旁边偷看我!”

  秦逸风足不停步向前走,只把双臂收紧了一些,轻笑道:“现在才来问这个,不嫌太迟了吗。”

  “你……你这个大色狼!”孟关关用尽全力居然挣不脱他的双手,又羞又怒破口大骂,像只热锅上的蚱蜢不断挣动。

  而秦逸风的双臂越收越紧,笑声也越来越大。

  他从来都没有像今日这样开怀大笑过,看来把她带在身边,真是个很不错的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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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车厢里勉强沉睡一夜,第二日清晨起来孟关关全身腰酸背痛。

  看著神清气爽的老庄和秦逸风,她极度后悔昨晚为什么不争取睡在车外。

  受点寒算什么?总比她现在手麻脚麻的好吧!

  “喂,我们是不是要回去了?”秦逸风一进车厢,她就心急的发问。她现在好想念客栈里松软的床铺,好想念酒楼里热腾腾的饭菜。啃了两顿干粮,她都要变人干了!

  “什么回去?”秦逸风挑了挑眉,“你没忘记桑州在前边吧。”

  “你这个笨蛋!那么大块石头堵著,莫非要飞过去不成?”感觉到马车果然开始往前驶动,她大为惊讶。

  “放心吧,不会要你飞的。”秦逸风笑笑,好心情的没去计较她骂人。

  “疯于,这个疯子……”孟关关翻翻白眼,喃喃低语。

  好,她倒要看看,秦逸风要拿那块大石头怎么办!

  可是很奇怪的,马车一直在往前驶,过了很久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原本堵在山径上的那些村民竟全都不见了。

  不但村民没了踪影,山径中的那块大石头居然也没有出现。

  孟关关看著车厢窗外熟悉的景致越来越远,不由得目瞪口呆。这是怎么回事?那块超级大石头呢?

  对了、对了,那个地上的大坑不就是昨天害她扑倒的吗?石头就应该在大坑不远处啊!

  这么说来……石头果真不见了?

  愣了很久,她才转头向秦逸风瞪去,“你早就知道石头不见了是吗?”

  “当然。”他点头,要不然他让老庄赶车过来做什么?再欣赏一次大坑和石头吗?

  “那石头……怎么没了?”她忍不住问。

  秦逸风笑著挑挑眉,“当然是自己长脚跑掉了,难道还是我搬走的不成?”

  “你……你不肯说就算了!”孟关关心知他在胡扯,恨恨瞪他一眼,坐在一旁生闷气。

  可惜她的气并没能维待多久,因为她又开始晕车了。

  头昏眼花之下,只得收回闷气扑向秦逸风,窝在他身边才好过许多。

  唉,这个人这么讨厌,怎么气息却好闻得很呢!

  孟关关无可奈何的紧紧抓住他,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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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一路颠簸的马车终于从连绵的山脉行到了平坦大道上。

  桑州,一个由城镇与高山组成的州郡。

  山脚下平坦的谷地便是城镇与街道,而山顶则是高人隐士静修的地方。

  虽然桑州对外交通不便,但一点也没影响到城镇中的繁荣与热闹。街道两边的各色商铺货物不少,街上的行人衣饰整洁又干净,看起来倒是个很像样的城镇。

  孟关关与秦逸风下了马车,在街道上边走边看。一来可以活动略微僵硬的手脚和身躯,二来顺便找客栈酒楼打尖落脚。

  两人容貌俊美再加衣饰精致,倒是吸引了不少街上的行人注目观看,秦逸风不以为然,孟关关却被看得有些著恼。

  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

  把一个糟老头瞪到两眼翻白转过头去后,她气呼呼的加快脚步。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坐在马车上呢!

  正气闷著走在秦逸风前头,街道边匆地一阵嘈杂。

  原本三三两两的路人都往一个方向瞧去,似乎还有男子的呼喊声传出。

  咦?有热闹可瞧!

  孟关关马上精神一振,急步向前赶,她要趁人少的时候去占个好位置。

  人群里,一个衣衫华丽的中年男子正扯著个半大少年不放手,身躯肥胖表情狰狞,活像只山猪,让人不由得为他手中的削瘦少年捏一把冷汗,生怕一个不好,少年的手臂就会被他握断。

  “臭小子!弄脏了爷的衣裳就想跑吗?”山猪男提著绣满元宝的长衫下摆,一边晃一边骂。那衣摆上沾了些微泥水,看来是少年走路时把街边的脏水溅到了他衣衫上。

  少年只十二、三岁年纪,穿著一身粗布衣衫,眉目清秀白净,冷冷看著山猪男就像在看一条乱吠的狗,平静的表情与他的年纪著实不符。

  “你哑巴吗?该死的小子!你知道这衣衫得多少银子一件?就是卖了你也赔不起!”山猪男一看人多更加来劲,扯著喉咙大骂,唾沫星于四面八方乱飞。

  “你骂够了没有,骂够了就把你的脏手拿开。”少年冷冰冰开口,双眼中满是嫌恶。

  “咦?你……你这个臭小子!居然遗敢嫌大爷手脏?”山猪男呆了一呆,开始磨牙。

  这样一来更像山猪,而且是只饥饿的野山猪!

  到这里,孟关关已经看不下去,开始准备美人救少年的一系列流程。

  一、整好裙衫。

  二、挽高袖子。

  三、把头发理得更柔更顺。

  这样待会儿出场救少年,就可以显示出她最美、最出色的姿态!

  想想看啊,樱红长裙飞舞、墨黑长发飘扬,救下清秀又可怜的稚弱少年,该有多么的慈悲美丽?

  但是很可惜,孟关关的准备才刚刚进行到一半,就下得不出手了,因为山猪男的巨灵掌已经向瘦弱少年的脸上捣去。

  拜托!少年那么白那么细的皮肤,让山猪挥上一爪子不就报废了吗?

  于是,孟关关只得仓卒出手了。

  这个时候,她才刚刚挽起两只袖子。

  “你给我住手!”多年的武艺没并白练,在众路人的惊讶中、在秦逸风的微笑中、在一道惨烈的嚎叫中,孟关关先是一拳打在山猪男的大饼脸上,然后又一脚把他踹飞。

  一声巨响,尘土飞扬,山猪男以惊天动地之势趴在五尺开外的青砖街道上,爬不起来。

  原本孟关关想踹得更远,可惜山猪男实在太胖,她力道不够。

  不过就算这样,围观的人群里已发出了汹涌的惊叹声。毕竟一个十六、七岁娇滴滴的小姑娘能把个大胖子踢飞,已经很不容易了。

  很得意的扫视一圈,她对著负手旁观的秦逸风笑笑,再看向被她救在一边的少年。

  可是,少年脸上的表情……为什么那样奇怪?一双黑眼珠冷冷的看著她,那种表情简直比刚才看山猪时还要嫌恶!

  “臭小鬼!有这么看救命恩人的吗?”难道她比山猪还难看?还是这少年是个傻瓜?

  孟关关很不高兴,微微仰头瞪著少年十分火大。很惭愧,虽然她比少年大上那么三、四岁,但少年居然比她还高上半个头。

  少年撇了撇唇,很高傲的道:“我有叫你救吗?”冷哼一声,竟然还低喃,“多余!真是天下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听到少年低语,一边的秦逸风顿时发出两声轻笑,很有趣的瞧著孟关关。他忽然想起了她小时候被自己一脚踹飞的事,她那么爱记仇,会怎么对付这小鬼呢?

  “你……你这个死小鬼!”

  孟关关气得差点昏过去,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怒瞪少年半晌,她匆地缓下神色,咯咯笑应,“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是小人,你妈是女子,那不就是说你们一家子都很难养吗?啊,你爹真可怜!”

  这下换成少年生气了,冰冷的小脸上终于现出一丝恼怒稚气,怒道:“你们家才难养呢!你这个泼妇!”

  “泼……妇?”孟关关下怒反笑,很专注很认真的盯住少年。袖子高挽、把人踢出五尺外,就是泼妇了?

  那……把一个半大小鬼打到满地找牙算不算?

  看著越笑越甜美的孟关关,少年忽然遍体生寒。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已经笑颜如花的扑了上来。

  “泼妇!嗯?”一把揪住少年胸前衣襟,她伸脚便把他绊倒在地上。

  街边行人全部失声惊呼,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怎么动不动就出手打人?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三拳加两脚,全部招呼在少年身上,少年硬气的不吭一声。

  刚刚才爬起来的山猪男却看到呆愣。好暴力的女人啊!谁娶到她谁倒楣!

  “死小鬼,今天就让本小姐教教你啥叫知恩图报!”孟关关打得兴起,开心的瞧著少年在地上滚成烂泥葫芦。

  当然,她出手还是很有分寸的,看似拳打脚踢,其实并没用多大劲。她并不想要少年的命,只是让他吃点苦头而已。

  少年终于熬不过密集的踢打,狼狈下堪的抱著头大叫,“你这个疯女人!你一定会后悔的!”

  听到他开口,孟关关终于收手停下,一边喘气一边笑道:“死小鬼还想报复?你该庆幸打你的是我,不是那只山猪!”

  某只猪非常气愤,但缩在一边不敢吭声。

  少年摇摇晃晃的爬起身,原本干净的脸上身上已经沾满灰尘,怒不可抑的瞪视孟关关半晌,猛地转过身往一边走去。

  好男不跟女斗!

  他是男子汉大丈夫!而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孟关关瞧著少年晃远的身影,忍不住一阵娇笑。

  这个小孩,真是太有趣了!

  “打得累不累?”秦逸风的话音响起,总算阻住了她的笑声。

  “嗯,不累,就是有点饿。”她很认真的回答。

  秦逸风点点头,“那就继续往前,找客栈去。”

  虽然孟关关暴打那少年有些恃强凌弱,但少年不知好歹的倔脾气让她教训一下也是好事,省得今后被人修理得更彻底。

  和秦逸风一起走在街道上,再承受著街边行人不时的指指点点,孟关关忽然有些后悔。

  糟糕!她打人的样子会不会很难看?

  他……会不会也把她看成泼妇?

  偷眼瞧著秦逸风白衣飘扬、清雅绝伦的身姿,她忽然非常非常的不舒服。

  以后该让他出手扁人才对!

  前提是——如果他会打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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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三个人外加一辆马车在镇上找了半个时辰,终于找到一间比较豪华、比较像样的客栈,虽然不是很大,但看起来挺整洁的。

  于是一番安顿后,开始在楼下的厅堂里用餐。

  热腾腾的饭菜果然喷香诱人,孟关关开心大吃,当然吃得再快也不算太难看。只是一双筷子降落得有些过于频繁,和秦逸风的斯文缓慢、老庄的拘谨守礼形成鲜明对比。

  做作!瞪一眼对面细嚼慢咽的秦逸风,她在心匠暗骂。明明馋得快死了,还装模作样吃这么慢,真是多余啊!

  客栈里的饭菜味道很不错,麻油鸡、爆炸三丝、八宝辣酱、鱼头豆腐……等等,让三个啃了两天干粮的人非常满意的吃到饱。

  跑堂上菜的小二也带著当地人特有的热情和纯朴,让同样热情纯朴的老庄很容易就把他叫到秦逸风面前,打听关于帝师宿渊的消息。

  经过一个时辰的提问与回答,秦逸风和孟关关得到以下结论——

  一、宿渊居住在城镇后边一座叫苍山的山顶上,那座山高而且挺不好爬,要爬的话最好带上两顿干粮外加两壶食水……

  二、每年都会有很多人来桑州找宿渊,那些人全部衣饰华丽出手阔绰,且绝大部份都会入住这间客栈,打赏特别多。今天又来了像公子您这么英俊潇洒、气度不凡的人……

  三、来找宿渊的人都要在苍山脚下递名帖,经宿渊允许才能上山见面,且上山时要想好与宿渊比试的题目。每人每次见面限半个时辰,以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第三条最最重要,也最有价值。

  于是,在孟关关被小二的罗唆气到火冒三丈时,秦逸风淡然又不失礼的送走他,顺便打赏了一小块银子。

  入乡随俗,入乡随俗嘛……

  她不由得对秦逸风的修养和耐性大为佩服,简直佩服得快吐血。看著开心走远的小二,她磨牙道:“这些消息随便哪个地方都能问出来,有必要浪费那么多时间吗?”

  整整一个时辰啊!害她刚刚吃下去的东西都要消化不良了。

  秦逸风略低著头好像若有所思,一会儿才开口,“客栈里汇聚的消息最多,一边吃饭一边打听也不错。”

  “不错?”孟关关嗤笑,“看来秦公于不傀是当朝三皇子手下,其涵养非比常人。”

  如果是她的话,威逼利诱,保证在一炷香之内搞定。

  秦逸风闻言目光微变,快速往四周一掠,然后带著警告瞧向孟关关。他的意思很明显,要她少说少错。

  轻装简行乘坐马车而来,本就是为了不引起某些人注意。

  孟关关抿抿唇,闭紧嘴巴却很不以为然。

  这么大的三个活人在外头晃,想瞒什么?又瞒得了谁啊!

  懒得再和他说,她站起身,“喂,我要到街上去逛逛,秦公子您英俊潇洒、气度不凡,还是待在客栈里好好藏著吧!”

  得意坏笑,转身便往客栈外定。

  老庄一呆,疑问的看向秦逸风,他只是微微一笑,“随她去吧,闷了这么些天,让她散散心也好。”

  瞧著消失在客栈门口的娇俏身影,秦逸风的目光柔和下来。老庄却站起身来,跟随在孟关关身后走去。

  逛到日落西山,孟关关抱著一大堆战利晶回到客栈,冲进秦逸风的客房摊在他面前大加炫耀,兴奋得像个孩子。

  这是孟关关第一回离开舞江城,也是她第一回独个儿上街闲逛,看著什么都觉新鲜喜欢,就杂七杂八买了一大堆东西。玩具、首饰、零嘴、日常用物,简直什么都不放过,其中居然还有一大包酱香鸡脚爪,摆在桌子上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

  孟关关很得意的举起一个鸡爪递到秦逸风面前,请他啃。

  她听人介绍说这酱香鸡爪是镇里的特产美味,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从小爱啃鸡脚爪的她当然绝不会放过。

  而且,还很好心的邀请秦逸风一同品尝。

  他看一眼冒油的鸡脚爪,再看一眼自己干净整洁的手掌和洁白胜雪的衣袍,为难的皱眉。

  孟关关眨眨眼,笑道:“你怎么不吃啊?这个很好吃的啦!”一边说,一边把鸡爪向他胸前递。

  眼看那几根扭曲滴油的脚爪便要和他雪白的衣料触到一起。秦逸风猛退一步,微笑婉拒,“不用客气,我刚才吃得很饱,现在什么东西也吃不下。”

  孟关关咯咯笑,盯住他的衣衫不肯收手,摇著头,“那怎么行,这鸡爪色香味俱全,错过了绝对可惜啊!”

  不顺眼,就是不顺眼!

  一天到晚穿雪白的衣服不嫌难受吗?赶了那么多天的路居然还是阳春白雪!哼哼,竟然还害她得乱没形象的晕车跌倒!

  孟关关在心里一边暗笑一边咒骂,手里的鸡爪不屈下挠向他胸前凑。

  眼睁睁看著鸡爪快要落到衣衫上,秦逸风退无可退,只得赶快伸手一把接过,苦笑道:“我吃就是了,多谢。”

  黏腻油滑的感觉顿时在指掌间漫开,温糊糊的一团。秦逸风的手这辈子握笔执剑拈花抚琴,就是没有拿过鸡爪。

  而且,他也实在没勇气对这个爪子下手……或是下嘴。

  清雅如明月朝花的秦逸风,怎么能啃鸡爪?

  一袭白衣,一只鸡爪。

  秦逸风尴尬呆立的样子终于得到孟关关的满意认可,大笑著走出了客房。他的心底却苦笑到无力,也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

  只是让她晕了几天车而已,有必要这样整他吗?

  这个小女人,记仇的程度真是非比寻常啊!

  秦逸风提醒自己,以后最好还是不要得罪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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