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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妻(下) 第十一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1) 作者:千寻

  萧易礼确实很忙,经常忙到见不着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会在夜里走到叶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他们谈家人、聊事业,他没有估计错,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别人,她独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险,她不需要男人为自己领路,她更愿意与男人并肩齐行。

  在凌大哥的“指导”下,他偶尔会带点小东西回去送给她。

  东西不能大,因为他现在是无父无母的穷阿礼,不是萧家三公少爷,所以,小东西要怎么送进她的心坎里,就困难了。

  她不喜欢胭脂花粉,不喜珠环玉佩,女人喜欢的东西,她都不爱。

  所以办完事义兄们交代的事情后,他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三、五遍,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有点沮丧,到最后他逛着逛着,逛到康二哥开的铺子。

  最近谣言四起,说卫昀康从良了,他听从新婚妻子的话,决定好好营商。

  明明是计划中的事,明明从良是进朝堂的步骤一,康二哥却弄得好像自己的每个决定,都是照着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摆弄得服服贴贴,把凌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来,既克妻又纨裤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赏重用。

  看着康二哥的心计,他无法不对他万分崇拜,如果是杀人不见血珠子的二哥来对付叶霓,她肯定会很惨吧!

  走进铺子,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权贵圈里红到不行的风铃,满满的挂了一屋子。

  这个东西……叶雪会喜欢吧?好吧,不管怎样,这些东西胜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个时辰后,萧易礼抱着毛巾、拖鞋和一串风铃往叶府走去。

  回到叶府,已经过了晚膳时分,萧易直接奔到叶雪屋门前。

  几乎是他的脚步声出现的同时,她就打开房门,烛光从背后照映,淡淡的金黄光晕笼罩在她身上。

  看见她,他的心一下就软了、定了,人也不想离开半步了……第一次发觉,有个人为他等门,真幸福。

  想象中的笑脸出现,他跟着笑弯了眉眼。

  “阿雪,我今儿个出门,看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就给你带一点回来。”

  “礼物?”两字出口的同时,叶雪的眼底闪过晶莹。

  他曾经送过她礼物,在香港,他砍了中庭种植的一段竹子,剖成竹片,给她做一个小竹球,很幼稚的礼物,却让她珍藏在行李中,不管到哪里,都不曾离开身边。

  但他“破坏公物”的行为,让她必须亲自到管委会低头道歉,还赔上一笔钱,那个时候她还暗自叹息,养个破坏性很强的狼狗先生,很烧钱。

  那时他一脸的错愕、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可爱的模样,让她忍不住想笑,从那个时候起,她对他的包容力就不是普通强。

  “对。”萧易礼献宝似的把东西往她跟前送。

  叶雪接过,打开纸包,先是看见一枝玉簪,她还记得之前她去市集,那时因为初来乍到,凡事都要省着点花,就算喜欢这枝玉簪也舍不得买,他怎么会知道要买这个送给她,难道他们心有灵犀?

  接着再看到毛巾和风铃时,她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太精美、太细致,这是……穿越人的手笔?

  她一把抓住他的手,郑重的问:“这是在哪里买的?呃、不,我应该问你,卖这些东西的铺子是谁开的?”

  她有点紧张,还有着急迫,萧易礼被她的态度弄得胡涂了,那是惊?还是喜?不过,她问的问题不是秘密,现在满京城上下,谁不晓得这是从良的德王世子——现在的德王独家贩售,所以他老实回答,不带半点犹豫。

  他的话飞快的在叶雪的脑袋里转了一圈,她知道如今的德王,知道德王妃叫做叶霜,和他们家的叶小霜同名同姓,她也曾经和大哥在大街上与王妃错身而过,但迥异的面容,让他们放弃叶霜是叶小霜的可能性。

  因为,依他们一家人的经验法则,穿越前和穿越后,或许容貌会有所改变,但改变不大。

  可是……她再看一眼手上的风铃,这是他们家叶小霜的癖好啊。

  所以,除非这个时代的穿越人十成占五成,除非穿越不是奇特事迹,就跟坐飞机出国旅行一样平常,那么……

  她可以重新猜测,德王妃是她们家的叶小霜吗?

  这件事情太重大,她必须找个人商量!

  叶雪再望一眼阿礼,满脸的感激。

  然而她激动的表情落进他眼里,却换来一头雾水,他想问问她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可是没想到,她居然踮起脚尖,狠狠地抱了他一下。

  温香软玉在怀,他忘记享受,只觉得脑门被雷轰了。

  “谢谢你、谢谢你!阿礼,我太喜欢你的礼物了,一百个谢谢、一千个谢谢……”她语无伦次的讲完感谢之词后,转身跑掉,用最快的速度奔进大哥房间。

  留下萧易礼待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一颗心兀自怦怦跳个不停,像雷鸣、像击鼓,一下比一下更剧烈,迫使他不得不张开嘴巴用力吸气,起伏不定的胸口如同他起伏不定的情绪。

  即使叶雪已经奔进叶风的书房里,他的视线还是定在同一个方向,傻傻地看着那扇门板,好半晌,僵硬的脸上终于拉出笑容,并且渐渐扩大。

  看到没?阿雪刚刚抱了他……还、还、还把他的礼物拿去跟阿风炫耀……礼物,真是讨女人欢心最好的东西。

  这个新年萧易礼不在,叶雪一面包着饺子一面想着他。

  过年,本来就是亲人团聚的节日,他和姑姑、姑丈过节是理所当然,除非把他变成他们的亲人,否则她只能在包饺子的时候想他却见不到他。

  把阿礼变成亲人,这是母亲脱口而出的建议,是无意还是有心,她懒得多想,重点是老妈很欣赏阿礼。

  这么说不够确实,应该说,他们全家人都很欣赏阿礼。

  当然欣赏喽,他是个认真勤奋、负责任的好男人,他说到做到,并且做到令所有人满意,在他还是陌生人的时候,就已经让人轻易对他建立信心。

  怎么办到的?不知,是天生气质吧。

  应该是,在香港、在连他都记不得自己是谁的同时,他已经得到她的信任,也许有人天生就是带着令人温暖、安全的特质出世。

  烤炉传来一阵香气,是母亲在烤蛋糕。

  在占代,工具不够优,没办法做出满分蛋糕,但能够与二十一世纪的点心再度相遇,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

  除夕吃蛋糕,是叶家特有的习俗,为了纪念父母的爱情。

  老爸说,那年除夕前几天,奶奶无预警昏倒,本以为只是累着了,没想住院检查,才晓得情况不是很乐观,他和爷爷轮流在医院里照顾奶奶,过年这件事已经与他们无关。

  除夕当晚,爷爷留在医院照顾奶奶,老爸走在无人的街道上,越走越心酸,他找到公共电话,打给那时还是女朋友的老妈。

  老妈听出他声音不对,却在电话那头,口气轻盈的道:“我刚学会烤蛋糕,你可不可以过来帮我品尝?我一个人吃不完。”

  那一年过年,外公、外婆选择到美国和当教授的舅舅一起过年,老妈为了多赚一点钱,在补习班兼差,只能一个人留在台湾。

  后来,老爸去到老妈家,他们祝彼此新年快乐。

  老爸说:“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蛋糕。”

  当时,老爸在心里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娶回家。

  在二十一世纪的香港,她告诉过阿礼这个故事。

  阿礼说:“我也很想吃蛋糕。”只不过脸上有着浓浓的沮丧,因为那个时候离过年还很遥远。

  她笑着安慰他,“放心,没人规定只有过年才能吃蛋糕,明天我们就吃蛋糕吧!”

  他很开心,笑眯眼的模样有点像哈士奇,可爱到令人怦然心动,她差一点点就凑上前吻他。

  只是隔天,她捧回蛋糕,他却悄然远离……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怨恨着他,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连一声再见都不肯说,就退出她的世界,还退得干干净净?她不是牵扯不清、霸道强势的女人啊,如果他要走,她绝对不会强留,更何况是他强行进入她的人生,想要退场,至少问问她的意见吧。

  但现在她能够理解他不告而别,是因为无能为力吧?是因时空交错把他带离二十一世纪,所以她不怨了,能够再在一起,是老天爷给予的恩赐,这回,她会分外珍惜。

  “蛋糕烤好了!”叶母扬声一喊。

  叶父马上高呼万岁。

  闻着蛋糕的香气,叶雪原本上扬的笑容,突地凝在嘴边。

  因为她想起那个分离的夜晚,那个下着滂沱大雨,她浑身狼狈、四处寻不到他的深夜。

  蛋糕是父母幸福的标记,却是她和阿礼分离的记忆,不明所以地,心头蒙上阴影,似是乌云飘过,沉重了心。

  但过完年,萧易礼回来了,这让叶雪放下心中大石。

  叶母特地为他再烤一个蛋糕,他一个人吃掉八寸蛋糕,不是普通的了不起。

  他一面吃,一面赞叹,“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叶雪却在心底偷偷补上一句:差一点点,你就能吃到的。

  看着阿礼满足的表情,她告诉自己,从现在起,蛋糕是父母的,也是她和阿礼幸福的标记。

  为了这个,她愿意努力一次,跟着母亲学做蛋糕。

  昨儿个,阿礼不知道忙什么去了,夜里没回来。

  今儿个一大早,叶雪从他屋子的窗户往里头探看,发现他手脚大张,摊睡在床上,鞋子没脱、棉被没拉,好像很累的样子。

  她没吵醒他,中午去敲门,他还在睡,直到晚膳时分到,他还是睡得死熟。

  直到刚才,叶雪才听见他起床、拿着衣服往浴室走去的声音,她便起身,去厨房替他煮了一碗汤面,里头加了肉、加了菜、加了老妈的独家调酱,以及她满满的关怀。

  她把面送进他屋里,然后回房间,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她听见他回房的脚步声,听见他惊呼一声,然后听见他稀哩呼噜、大口吃面的声音。

  他饿惨了,肯定!

  等着等着,她等到邻房的声音停下来,才走到门边。

  一打开门,就见阿礼笑盈盈地站在门边看着她。

  “谢谢你煮的面,很好吃。”

  “你怎么知道是我煮的面?说不定是我娘煮的。”

  他笑得有点尴尬,抓抓头发,呐呐的说:“不,是你煮的,我知道。”

  叶雪当然清楚他为什么可以这么肯定,因为如果是她老妈煮的,会好吃十倍,她莞尔一笑,转移话题,“你昨儿个去哪儿了?天亮才回来的,是吧?”

  “对,姑姑、姑父那里有事,让我帮着出城一趟。”

  如果凌大哥和康二哥知道自己变成他姑姑、姑丈,恐怕会笑到讲不出话吧!

  “是帮着驾车吗?实话说,你驾马车的技术确实比旁人要好得多。”

  虽然有武术师父相陪,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们身有股凌厉气息,让她感觉危险。

  她明白是自己想太多,练武之人,刀口上讨生活,气质自然不同一般,阿礼说过,他们很有能耐的,他们在,外头的人不敢上门找麻烦。

  因此家里有马车,她出门的次数依然不多,往往等阿礼有空或大哥有空,她才会出门一趟,但每次出门,她总会带着满脸笑容回来,她想,自己和这个时空已经渐渐融合。

  萧易礼没有接话,却从身后拿出礼物来。

  他送礼送上瘾了,这次是造型灯具,看起来像一朵新绽的玫瑰,立在桌面,把短短的蜡烛点燃,往里头一放,美不胜收。

  这也是康二哥铺子里卖的,这盏灯,是他拿《大漠英豪》一、二、三册换回来的。

  看见玫瑰灯,叶雪乐弯了眉。

  她越来越相信,叶霜就是她的妹妹,虽然身材、年纪、样貌完全不一样,但她几乎可以确定。

  “真漂亮。”

  很有叶小霜的风格,以前她就经常弄这些,小时候,她还把橙子横切,挖出肉,在圆圆的皮上雕出花样,套在蜡烛外面。

  有一回,她功课都写不完了,隔天还要考试,叶小霜却啪的把电灯关掉,逼着她和她一起享受浪漫烛光。她很火大,但叶小霜满嘴甜,搞到后来,她还真的把时间浪费在烛光下,听叶小霜暗恋小班长的心情。

  “你喜欢就好!”萧易礼又搔搔头发,每次看她笑,他的心就忍不住发痒,尤其她低着看灯具,露出白皙的后颈,让他整个人莫名其妙热了起来,心痒抓不到,只好抓头发抵帐。

  叶雪拉起他的手,带他进屋,心痒的感觉迅速往他的四肢百骸延窜,他好想把她抱进怀里,虽然他不知这样做能不能解痒,但他就是很想抱抱她。

  其实,这不是她第一次拉他的手,人家说习惯会成自然,可是他越来越……不习惯,越来越痒,越来越……厚,他不会说啦,可是要他把她的手甩掉,他舍不得啊!

  还在胡思乱想同时,她已经把他带到桌边,把礼物放下,殷切的望着他。“阿礼,你可不可再帮我一个忙?我觉得……应该会成功。”

  她的手心离开他的手,让他心头的那股热气,好像被人用冰水给瞬间凝冻,心头闷闷的,脸跟着沉了下来。

  叶雪见他脸色不对,犹豫的问:“不行吗?没关系啦,我知道你最近很忙,我自己……试试看。”

  “不是、不是,你误会了,我只是想到别的事儿,要我帮什么忙?”

  他的解释让她展颜,连忙从书册里挑出一迭纸。“我画得不好,但其中有几件,你肯定见过。”

  萧易礼一张张翻过,他确实见过,都是厨房里用的东西,那些东西小小的,却巧妙得紧,厨房里有它们,做起菜来省时又省力。

  有一次,叶大娘看他拿着打蛋器对着窗户看半天,笑着告诉他:“这些都是厨房小帮手。”

  他问这是哪里买的,本想买回去给奶奶把玩,但叶大娘说:“是自己做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让他赶紧把话憋回去,叶大娘、叶大叔已经够忙的了,哪里好意思再麻烦他们。

  “阿礼,你经常在外面跑,有没有见过专门卖菜刀、砧板、碗盘、锅筷和厨房用具的铺子?”

  “杯盘得到陶瓷店买,菜刀得到打铁铺买,有的打铁铺也可以买到锅子,不过杂货铺也买得。”

  “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专门卖厨房用具的铺子?”

  “对,没见过,别的地方也没见过。”

  “阿礼,我想开一间这样的铺子。”说完,叶雪笑望向他。

  一直以来,她的笑都会让萧易礼发傻,所以他果然傻了,然后用力点头,把责任揽在身上。“没问题,我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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