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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药娘 第三章 雷二少上山历险记(2) 作者:寄秋

  “……明韫妹妹,我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看着她们两人在忙着,感觉自己很多余的雷霆风讪讪地问。

  祖父骂的对,光长个、不长脑,自以为是采药的主力,没想到是拖油瓶,药草在面前也不认得,一屁股坐下。

  “嗯,有。”物尽其用。

  “有?”他倏地跳起来,高兴得眼睛在发亮。

  “把这个洒在方圆一里内,不用多,薄薄地往地上一洒,然后从这条路往前再走几步有一片丹参,你洒好之后就过来帮忙挖,尽量在一个时辰内弄好。”她抬头望天,似乎有风雨要来。

  “明韫妹妹,这是什么?”雷霆风好奇的问,看着手中的白色粉末,这粉末味道很淡,不细闻根本闻不到,稍微闻久了有些站不稳的感觉。

  “防兽用的。”她可不想采药采到一半,一头黄色条纹的大虫扑向身后,尖牙咬向她咽喉。

  “防兽?”他惊讶地睁大眼。

  “简单地说是迷药。”能迷倒一头大象的药量。

  “迷药?”

  此时的雷霆风还不知晓防兽药的药效有强大,他怕迷不倒大的兽类,本来可以用两次的分量他一次用完,让跟他要剩下的迷药却得知用光了的温明韫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塞了一颗解毒丸到他嘴里。

  一刻过后,他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蠢事,懊恼不己地想把洒在地上的药粉收回来。

  瞧瞧这些晕死在地上的动物,唉,这是多好用的迷药呀!

  他兴奋地指着那头庞然大物说:“明、明韫妹妹,老、老虎……”好大一头,起码有四、五百斤吧!花纹真斑斓。

  “别想扛。”

  “……有豹子。”花色真美。

  “看看就好。”做人太贪心会不得好死。

  “那头公鹿总行吧!我好久没吃过鹿肉了。”瞧瞧后腿肉多粗壮,他能吃下一整条。

  温明韫睨了一眼,思忖后点头,她也饿了。

  “哇!有肉吃了,春草,你来抬腿,鹿头比较重我来,瞧瞧这对鹿角多雄壮。”可惜鹿血不能喝,这里就他一名男的,喝了会出事。

  和温家走动久了,他也懂了粗浅的医理,鹿血壮阳、大补,血气方刚的男子一饮下,容易失控。

  “我们吃不了太多,先把要吃的切好,留下我们带得走的,其他一律不准动。”剩余的就分给山里的动物,不能破坏山林生态,要让它们生生不息。

  “是,听小姐的。”春草下刀很快,一刀割开鹿头,让血流在芋叶上,再一捧一捧地往外倒,然后先切鹿角,再把完整的鹿皮剥下,接着分割鹿肉,其余值钱的部位自然也没放过。

  温明韫指挥雷霆风,“把火升大点,有点冷。”下回得带件厚一点的衣服。

  山洞外,雨声滴滴答答,山里的雨来得又快又急,采着丹参的三人刚采完一批成参,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把他们浇了个透心凉,没一处是干的,那衣角一拧还能滴出水呢!

  见状的温明韫便带人躲雨去,附近几个山洞位置她都晓得,所以三个人躲进较近的洞穴里,而那头鹿就是在进洞躲雨之前发现的。

  因为常常上山的缘故,知道山里气候多变,会有突发状况,所以温明韫和温老头会不时地拖些干柴入内,留下打火石和少许的盐巴,以及替换的衣物和御寒棉被。

  山里的人都会这样做,不只是祖孙俩,大家都觉得予人方便,同时也给自己一条活路,谁也不能预料自己会不会遇难,有备无患总好过求生无门。

  瞧!今天不就用上了,有柴、有火、有盐巴,还有一把柴刀以及煮汤用的大锅子,几个木碗和木筷。

  雨一下,什么也做不了,饥饿感就浮了上来,春草开始烤肉。

  而这时也看出温明韫做出的迷药多惊人了,不只一里内、五里内的大兽、小兽全部放倒,在大雨的冲刷下,药性顺着雨水流布更广,更多的动物倒下。

  猎人看到了一定会欣喜若狂,一场大丰收呀!不说兽肉卖到手软,光是兽皮的价格就叫人眼红,足足是两、三年的收入。

  只是这也要有本事搬下山,迷药的药性一过兽群便会纷纷苏醒,反而有危险,巨大利益伴随着巨大风险。

  若是先行将其宰杀再带下山,也要相当的人力,不耐放的生肉容易腐烂生蛆,浓郁的血腥味也会引来其他更多凶猛野兽争食。

  因此温明韫一再提醒雷霆风量力而为,别只见眼前利益而忘了自身能力,想剥老虎皮、生烤熊掌的事就别想了,山洞外的雨势滂沱,凭他一己之力是成不了事,还不如做自己能做的事,放过那些野兽。来日方长,以后想吃还有机会,等他把身手练出来了,要吃什么没有,活生生的肉等他来猎。

  事实上,把野兽迷晕的手法温明韫用过无数次了,在山里采药最怕无声无息靠近的野兽,所以她才配制令野兽止步的迷药,而且经一次又一次的改良,效果强得出乎她意料。

  也是因为如此,她根本不缺肉吃,每回下山手里都会拎两只兔子、三只山鸡,重物她也拖不动。

  几次以后她的祖父也十分放心,允许两个小姑娘独自进山,因为他晓得该逃得远远的是山里的飞禽走兽,他家的小孙女看来最无害,实则比老虎、豺狼更凶猛,不用刀箭便能要命。

  “明韫妹妹,这雨要下多久,我看好像越下越大了。”刚宰了一头鹿,累得额头冒汗的雷霆风抬手抹汗,但手上有未干的血渍,这一抹,脸上淌血似的一片红。

  “最少两天吧。”

  “什么,要两天?”他惊呼。

  “这还不是你害的。”温明韫抬眸一瞪。

  少年不满地嚷嚷,“这怎么能怪我,天要下雨又不是我召来的,我也淋得一身湿呀!”

  “春草,告诉他为什么。”她懒得替人教子。

  觉得冷的温明韫将手放在火上烤,她盛了雨水,拿出随身携带的姜糖放了水里煮,姜糖融化,姜的味道弥漫开来。

  避免风寒,喝姜汤最有效,山里的气温一向比较低,女子性寒,她常备姜糖以防万一,饿时含一颗能驱寒暖胃。

  “是,小姐。”春草正经八百的解说。“如果不是雷公子笨手笨脚的拖累我们,在雨落下前以我和小姐的脚程足以赶到山脚下,也许会淋点雨,但一定能避过这场大雨。”

  小姐很聪明的,她会看天象,预估落雨时刻,走最近的小路直接下山,避开剧变的天气。

  春草是直性子的人,说话不拐弯,老老实实地说分明,她不知道会不会伤人自尊,可雷霆风越听脸越红,分不清到底是他脸红,还是鹿血。

  “明韫妹妹,给我留点面子嘛!我哪晓得山路难行,到处坑坑洞洞,一不留神就一脚踩空,跌得鼻青脸肿。”他伸出痛了一天的手臂,上头满是擦伤、割伤。

  温明韫是想让他吃点苦头,但没打算害死他,一看渗血的伤处,她默不吭声的解下腰间的小药袋,里面放了一些常用的药丸、药粉。

  “这好用,也给我做一个。”看到防水的羊皮药袋,上着药的雷霆风边呼痛边索要,有好东西就别放过,这是雷家家训。

  温明韫杏眸横睨一眼,“你是耗子搬家呀!什么都不落下。”倒是不客气呀!都快改姓温了,给她祖父当孙子。

  他咧嘴,“谁叫你老用新鲜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一羡慕就心痒难耐的想得到。”

  先是一招就倒的迷药,而后是救急的药袋,他像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包子,什么都想要,毕竟防人之心不可少,害人嘛,他考虑考虑,留些后手有备无患。

  “先把你的脸擦擦,看了碍眼。”又不是魑魅魍魉,怪吓人的,上吊的厉鬼都没他可怕。

  “我的脸没脏呀!”他又擦了擦,血污处增大。

  “雷二公子,你脸上有血。”春草把自己的手绢放在洞外淋雨,等湿透了再拿回来拧干递给雷霆风,并指出他脸上哪里有血,让他自个儿擦干净。

  “我脸上?”蓦地,他话语咽了回去,原本微干的血碰到湿手绢被溶解,他的手现出鲜红色,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鹿血。

  温明韫转头看山洞外,雨刚一下大天就暗了,山洞内就靠一堆火照明,火声剥剥作响,似在回应洞外的风急雨狂。

  申时过后刚到酉时,在山下只是黄昏而已,尚能见物,可在雨势急促的山中已是昏天暗地,站在洞口往外瞧只能瞧见一片黑暗,眼力好的最多看见二十尺左右倒地不起的山鸡。

  “春草,多拾两只山鸡野兔回来,要活的,别杀,雨不会那么快停,我们得确保两日内不挨饿。”鹿肉虽好也会吃腻,换换口味,煮鸡汤也不错。

  “好。”

  山洞内有件破旧的蓑衣,春草披在身上往外冲,山鸡、野兔的数量最多,就算视线不明,她用脚踩也能踩到几只,还一时贪心地抱了头獐子进洞,她很心虚地不敢看向自家主子,默默的添柴继续烤鹿肉。

  一会儿,肉熟了,三人分食。

  “嗯!真好吃,还是现宰的鹿肉鲜嫩。”大口一咬的雷霆风两眼晶亮,狼吞虎咽。

  “喜欢吃就多吃点,今晚你守夜。”有得就得付出,天底下没白掉馅饼的好事。

  “我守夜?”他一怔。

  温明韫看看山洞外的大雨,回身将一綑綑稻草铺平。“不是你难道是我和春草吗?”

  她暗指主仆俩是弱质女子,而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可是我困了……”

  “将功补过。”他以为做错事不用受罚吗?若不是他非要跟来,她们何必遭难。

  “嗄?”他一脸委屈。

  “想想等不到你的雷爷爷有多担心,即使不是亲生的也把你养大……”她说这话时有几许幸灾乐祸。

  “我是亲的。”他闷闷的说着,嘴里嚼着鹿肉。

  “亲的才心狠,不闻不问,你确定是亲爹、亲娘吗?我觉得你更像是捡来的。”她再一次补刀。

  火光中,雷霆风的神情晦暗不明,“你才是捡来的。”

  “我是呀!你没瞧爹不疼、娘不爱,就我祖父心善,养着作伴。”

  闻言,他信以为真,连忙道歉,“明韫妹妹,我不是有意的,你别难过,以后我的爹娘分你,你不会没人疼……”

  “骗你的。”真好骗。她一吐舌,笑眼弯弯。

  “啊!”骗……骗他的?他顿时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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