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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小娇娘 第五章 留她在身边(1) 作者:米恩

  夜凉如水,却比不上云初夏心中的冰冷。

  她甚至已握住腰间贴身利刃,考虑要不要杀人灭口。

  楚离歌似是从她眼中察觉了她的意图,却依旧面色如常地道:“不管你信不信,除了头一回你我初见,我让人查了你的底细后,便再没查过你。”

  云初夏一直在杀与不杀之间徘徊,楚离歌身旁高手如云,此时他虽屏退众人与她谈话,可只要一出事,就是她再能逃,也是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更何况南琴、南吉还在等着她呢!再者,眼前的男人虽看似手无缚鸡之力,可她总能从他身上感到一股危险,她相信自己要是真动了手,绝对讨不了好。

  两相挣扎后,她放弃了。

  “你究竟是谁?”她的语气有着淡淡的无奈。

  胡俊虽憨直,能耐却一等一,否则也无法带领一群人一躲多年。

  有一年他们逃至徐州,正巧遇见一票流民被盗贼所杀,百名人口无一生还,胡俊当下便怒了,率众将那群盗匪杀了片甲不留。

  在将那些流民细心的安葬后,胡俊拿走了他们身上的鱼符,自此顶替了他们的身分,也就是说,他们身分虽假,却个个是实户,正是如此,他们一行人才能安心的在兴安城落户,这么多年来安然无恙,然而……

  楚离歌究竟是如何查出来的?

  “我是谁不重要。”楚离歌并不打算告知她自己的身分,就怕吓着她,“重要的是,我不会害你。”

  不会害她?

  云初夏可不是三岁孩童,自然不会轻易相信,只静静的凝视着他,低着嗓又问:“你怎么知道我是从沈家庄出来的?”

  沈家庄里全是前朝将领的遗孤,这些年来,他们好不容易有了稳定的生活,那处庄子便是胡俊特地买来安置这些老弱妇孺之处。

  她每隔一段时日便会去探望那些人,但每一回她都十分的小心,特地绕一大段路,经过数个村落才会到沈家庄。

  而她遇上楚离歌那日,离沈家庄已有好几里路,中途还特意在杏花村逗留了会儿,以她的能耐,若是不愿让人察觉行踪,那对方就是查破头也不可能查得到,否则那日她便不会如此放心的让他尽管去查……

  正因如此,在他说出沈家庄时,她才会如此心惊,甚至动了杀人灭口的念头,她不能让沈家庄百余人因她而丧命。

  楚离歌笑了笑,道:“那日离的近,我在你身上嗅到了酿酒的气味。”

  酿酒?楚初夏一愣过后,顿时懊恼万分。

  她怎么会漏了这一点!

  除了杀人,她没什么特殊的生存技艺,不懂下厨、不懂医病、不懂农事、不懂造屋……

  身为一个穿来的现代魂,连她自己都觉得惭愧。

  可尽管如此,她还是有一处特长,那就是酿酒。

  前世她患有睡眠障碍,身为杀手,她不能服用安眠药,以免在危险靠近时睡得太沉,于是她便改在睡前喝一点小酒帮助睡眠。

  为了调出自己喜爱的酒,她特地去国外知名的制酒厂学习,她会酿的酒不多,但在这个酒如清水般无味的朝代,她的酿酒技术却是足以傲视群雄了。

  想酿好酒就要有好的材料,以他们那一点家产自然没办法,因此她只酿一些寻常能见的果酒与米酒,以沈家庄的名义,放在几间特定的酒楼客栈寄卖,为了不要太出众而引起他人觊觎,她还特地将酒精浓度调淡了一些,即便如此,她酿的酒仍是兴安城的头一位,那酒香远远的便能勾起他人腹中的酒虫。

  正因那特殊的酒香,楚离歌才会知道她的行踪。

  城郊东边大多是农庄,西楚国的国民以农为业,酿酒的酒庄不是没有,只是极少,整个兴安城也不过五根手指头算得出来,而沈家庄是唯一一间位于城外的酒庄。

  至于他为何会知道沈家庄里全是前朝的遗孤,自然有他的管道。

  云初夏此时悔得要命,她日子过得太安逸了,身为曾经的第一杀手,她绝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一个杀手怎么能让气味残留在身上?

  她太大意了,以为那时辰乡间野道并不会有人,谁知竟会遇上楚离歌……

  身分被识破,她犹想做垂死挣扎,“我的确去过沈家庄,只不过我不晓得什么前朝——”

  “阿初!”他打断她,那一双俊秀的眸子早已洞察一切,“我会如此问,自然是早已知晓沈家庄的底细,你不必否认,你只要回答我,你是或不是?”

  其实他心中早有答案,只是想听她亲口说出。

  云初夏的脸色苍白如纸,“你……你真的早就知道了?”

  见他颔首,心头最后一丝希望瞬间熄灭,她彷佛看见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平稳生活就要在眼前崩解毁灭……

  她抿着唇,面无表情的看向他,“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面对这般威胁,楚离歌非但不怕,反而扬起一抹笑,“我知道你身手了得,今日会出现在一以萱楼,恐怕就是为了子逾去的吧?”

  他本就足智多谋,只要有一点端倪,便能抽丝剥茧推敲出整件事情的经过,云初夏是去“兼差”不错,可兼的并非那卖笑卖艺的花娘子,而是取人性命好赚取钱财的杀手。

  “……你一向都是这么聪明的吗?”这还是云初夏头一回在一个人面前如此挫败,无怪乎两人头一回见面,她便想离这人远远的,在他面前,她的一切都将无所遁形,这感觉……真不是普通的差。

  他没回答,而是道:“阿初,我说过你不必怕我,若是我想钟除沈家庄,早已去举报了,何必等到今日?”

  云初夏见他一脸真诚,丝毫不似作假,顿时不解了,“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我们的赏金有多少?”

  对西楚国而言,他们那群人就是叛党,是祸乱的根源,即便建国之初,国库并没有太多的银两,悬赏金仍是天价,他难道毫不动心?

  楚离歌好笑的道:“我不差钱,为何要为了那一点钱造杀孽?倘若他们不犯罪,我又何必多事?不管你信还不信,对我而言,沈家庄与寻常的庄子没有两样,唯一不同之处,便是沈家庄酿的酒比他处醇厚且浓郁,我……很喜欢。”

  他在说最后一句话时,意味深长的看了云初夏一眼。

  那一眼让她的胸口莫名又是一跳,忍不住在心中骂了句妖孽。

  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我如何能相信你?”

  她是聪明人,自是听得出他话中的意思。只要他们没有异动,他自然不会去举报,相反的,若是他们作乱,他也不会手下留情……

  这些话她其实是信的,这份信任感来得很莫名,但她就是相信他并没有骗她。

  只是事关重大,她需要一个保证,谁知——

  “我不知道。”楚离歌双肩一耸,“就是白纸黑字签下字据都能翻脸不认人了,我实在不知该如何让你信我,不如……要是违背今日之言,这条命便送你了,如何?”

  他并未说谎,比起父皇与皇兄对于前朝余党的打压,他倒是不甚在意,对他而言,云翔国早已破败,余下的男丁不过十来个,就是要起事也掀不了什么风浪,再者,他相信只要楚豫能好好统治国家,百姓安居乐业,过得比之前还好,就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如今的西楚不宜再添杀戮,且沈家庄那些人就只是寻常的妇孺罢了,又何必赶尽杀绝?

  他并非残忍之人,楚豫也不会是暴君,他既能放过他们,自然也有办法挟制他们,这也是为何他能说得如此真诚的缘故。

  云初夏额角一抽,这男人把自己一条命当大白菜吗?说送就送……

  她虽不知眼前男人所想,但却是真正的松了口气,“好,我信你。”

  楚离歌胸口顿时有股说不出的愉悦,温声问:“可是庄子上有人病了?你还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看着眼前男人真诚关怀的目光,云初夏最后的一丝防备也卸下。

  罢了,直觉什么的就暂且抛到一旁吧!既然自己的底细都被楚离歌给查了彻底,她自然得紧盯着他,虽然信任,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是我养父的侄女,她生来体弱,需要一些滋补的食材与药材,否则……”

  她没将话说尽,楚离歌却明白她的意思。

  “不过有了郡主送的药材,小妮的身子应当能好好养一养,就不用劳烦你了。”

  “既是朋友,又怎会麻烦?”他很是不喜她对他这般客气。

  朋友……云初夏敛下眼眉,轻声问:“你知道我是前朝之人,还肯与我做朋友?”

  这不是不自信,而是很现实的问题。

  身为杀手,她极擅察言观色,虽不知缘由,但她能察觉到楚离歌对她有着那么一丝的不同,以一个仅仅见过三次面,连熟识都称不上的陌生人,他对她不仅宽容,甚至可以说是放纵。

  就算她救了他两回性命,这样的放纵及关怀仍让她觉得……超出了朋友的界限。

  要么他就是与霍子逾一样,是个花心大萝卜,只要是女子都是这么怜香惜玉,要么便是对她有意。

  以她看人的眼光,楚离歌并非那种喜爱颜色之人,就是在苡萱楼,除了她之外,他瞥都没瞥其他女子一眼,若她不是自作多情,那肯定就是后者了。

  楚离歌凝视着眼前雪肤花貌,气意自在,比秋光更明媚的少女,笑了笑,“说不准。当你得知我是谁时,换你不愿与我当朋友了也不一定。”

  云初夏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

  她没再问他是谁,能查到沈家庄的底细,他的身分肯定是朝廷位高权重的高官,端看他被刺杀的次数,那品阶肯定不低,而有些事说破了反而进退两难,就算她隐隐察觉到他的身分,却还是不问。

  就在两人沉默之际,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啊——”

  夜凉如水,飘渺的白雾之中,一具失了双手的尸体颓坐在一处角落,他的身旁写着几个歪斜的大字——

  杀人偿命!

  “呕——”

  冷肃的夜色中,霍子逾干呕的声响特别的清晰。

  云初夏戴着从件作那拿来的手套的右手一顿,古怪的看着吐个不停的霍子逾,无语的道:“……这人究竟是来做什么的?”

  稍早她与楚离歌听见更夫的惨叫,不约而同前来察看,没料到竟看见一具没了双目、双手,以及舌头的男尸。

  楚离歌日理万机,这桩连续杀人案早些日子大理寺已上呈至刑部,他也看过呈报,只是当时他并未太在意,而是扔给了楚豫,让他学习,毕竟整个西楚国杀人案不知凡几,若不是霍子逾稍早请托时仔细说了死者的惨状,他也不知凶手竟在相隔不到十日内,又犯下了第六桩命案,且就在离他们不远之处。

  在打发更夫去报官以及去忠远公府唤来霍子逾后,楚离歌这才看向云初夏,果然,他看中的少女并不似其他娇滴滴的女子只会颤抖哭泣。

  她睁着一双明媚的大眼,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尸体上的切口,喃喃道:“这人的手法很粗糙啊,把手砍得七零八落的,一双眼睛也挖得血肉模糊,一看就知道是生手……不!不对,应该是半生不熟,仍存在着进步的空间。”

  楚离歌听见这话时,险些笑出声。

  这丫头以为她是在评判杀猪的屠夫?那语气活像在说今儿个的肉剁得不够漂亮,明日仍需努力。

  若不是场面不合适,他肯定忍不住。

  云初夏嘟嚎了几句后,一听楚离歌让人叫官来,下意识转身便要溜,却被他给拉住。

  “不怕,有我在,谁也伤不了你。我有份工作,不知道你接不接?”

  沈家庄生活清苦,就是再会酿酒,那些钱也不够庄子里百余号人生活,更何况里头还有几名身患重病,需要药材养着的妇人。

  他知道沈家庄中像云初夏这样身强体壮的姑娘,大多会去外头做工,云初夏比他想像中的还要缺钱。

  果然,云初夏一听这话,顿时停下了脚步,回过头,双眼一闪一闪的看着他,“你要聘我给你给保镖?”

  楚离歌可以算是她见过被暗杀最频繁的人了,两人一共见过三回面,她便救了他两回,她真不知他究竟是惹了多少的仇家。

  那清冽的墨瞳闪过一抹幽光,“你可愿意?”

  他本来只想留她在身旁打打杂,让自己时不时能看一看她,没想到她竟替他想了这么一个能贴身随行的好主意,他自然是顺势而为。云初夏在心中点头,愿意,怎么可能不愿意!

  她本就在想要怎样才能无时无刻的盯着他,确定他不会举报沈家庄,他这提议她自是再愿意不过了。

  不过答应归答应,条件还是得谈。

  “当你的贴身保镖俸禄多少?有没有比你身旁那位侍卫大哥多?我告诉你,那位大哥可打不过我,所谓能力越高责任越重,这代表我的俸禄肯定不能比他低。依我看,你那侍卫首领的头衔不如给我算了,我保证比他要尽责。还有这工作是不是包三餐?若是不包,可有给伙食费?一个月有几日休沐……”

  赶来的朱陆正巧听见这一段话,当场便气笑了,“主子,你当真要用这丫头?当初不是说了不妥?”

  他从未像这一刻对自家王爷做出的决定感到质疑。      

  “当初会这么说,是因为她是女子。”女子给他当侍卫自是不妥。

  “难不成她现在变成男人了?”朱陆一脸茫然。

  楚离歌但笑而不语,那笑容不知为何,看得朱陆直发毛。

  自家王爷宽容大方、体恤下属,可只有了解他的人才知,当他露出这么意味深长的笑容时,就代表着有人要遭殃,于是他立马闭上嘴,目不斜视、耳不妄听,当一个专业的侍卫首领,彷佛他方才什么都没问。

  总之,云初夏就这么成为楚离歌身旁热腾腾的贴身女侍卫,且在件作来之前,已细细的观摩过尸体。

  此时听到云初夏对于霍子逾的评论,楚离歌难得替好友解释一句,“子逾他晕血。”

  “……晕血还能在大理寺任职?”云初夏无语,若西楚国人人都是这么当官,云翔国也不会败了。

  楚离歌彷佛知她心中所想,双眸带笑,“查验得如何?”

  方才在等件作来时,他已告诉她,这案子他受霍子逾的请托接手了,这阵子会很是忙碌,交代她今夜回去后与家人说一声,接下来的日子可能都会住在大理寺内。

  一听到要查案,云初夏一双眼倏地发亮。

  她曾想过,若不是小时候没被抓进组织当杀手,那她想当刑警,如今有这大好机会,她自是不会放过。

  楚离歌见她兴致勃勃,也不阻止,本以为她就是好奇罢了,没想到他这随口一问,她竟能有条不紊的回答。

  “死者年约四十,双手被砍,所用利器为剁刀,就是屠户屠猪用的那种,然而刀钝且带着铁钥。双目被挖,利器为勺,手法不纯熟,依我判断,至少挖了三次以上。最重要的是,死者死前没有任何挣扎迹象,这一点很奇怪……”

  楚离歌虽不懂验尸,却也知正常人遇袭定会反抗,除非他在死前便已陷入昏迷。果然,他正想着,云初夏已探向死者的鼻间,挑起了眉,“果然是中了迷药……霍世子,敢问你吐完了没?”

  一旁吐得昏天暗地的霍子逾因伤了脚,是坐着轮椅被人给推来的,此时正一脸苍白无力的捂着嘴,不停的挥手表示还没。

  云初夏翻了翻白眼,可不管那么多,朝他走去,不由分说的把人往尸体前一推。

  “你、你要干么?”霍子逾吓得花容失色,忙伸手捂着自己的眼,也不顾那双手方才才捂过那呕个不停的嘴。

  “这人你识不识得?”云初夏问。

  楚离歌闻言也走近一看,双眉倏地拢起,“这不是忠远公府的车夫?我记得叫彭源。”

  彭源?霍子逾一愣,虽说还是不敢瞧,但他却大喊,“阿四!阿四快过来!”

  “公子你叫我呀?”被挡在封条外的霍四忙跑过来,话才刚落便被霍子逾一扯。

  “你去看看,看那人是不是彭源!”他说得咬牙切齿。

  本以为他都把锅甩到楚离歌身上了,只要在破案时露一露面便成,谁知楚离歌竟把他给挖来,轻飘飘的扔了句——

  “我只说会帮你,可没说你不必参与。”

  听见这话,他险些吐血。

  依他之见,这姓楚的才是损友!

  霍四自小便跟在霍子逾身旁,自知自家世子那晕血的毛病,即使心头发毛,还是硬着头皮上前看了。

  就见那尸首眼睛之处仅剩空空的两个血洞,嘴半张,里头的舌头早已没了踪影,嘴上、衣襟上全是血,身子歪曲的倚在墙边,双肩下空空荡荡,没有了手。

  这情景让霍四差点也吐了,他娘的!就是他不晕血也不敢多看一眼……目光飘向一旁泰若自然的云初夏,他突然有些恍惚。

  “看清没?是不是彭源?”霍子逾仍只会出张嘴。

  “看、看不清了呀……”霍四腿肚子直颤,哭丧着脸道:“这眼睛都没了,小的、小的只认出他身上那套衣服是咱们忠远公府秋季订制的下人衣裳,至于是不是彭源,小的真的看不出来……”

  他又不是那人老子娘,都伤成这样了,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霍子逾暗骂一声,深怕被云初夏逼去指认,拼了命的绞尽脑汁,最后终于让他给想到了,“彭源的左额上有块指甲大小的黑痣。”

  要进忠远公府的下人都得是家世清白的,像彭源这样不是家生子也不是自幼买来签了死契的下人是极少的。

  彭源是忠远公府老车夫的远房侄子,因老车夫伤了脚腿,这才让自家侄子来顶替,这不过才上工没三个月,谁知便出了事。

  霍子逾会知道他额上有痣,也是有一回无意间瞧见。

  自家世子吩咐,霍四不敢不从,双腿却还是抖得很,本打算让件作瞧,谁知件作被唤去了别处,正无助之时,就见身旁那貌美如花的少女似是不耐等候,一个跨步拂开了死尸额上的发。

  沾了血液的发下,一块指甲大小的黑痣就这么静静的躺着。

  “是彭源没错。”云初夏看了身后的楚离歌一眼,楚离歌朝她眨了眨眸,他的眼力一向不差。

  既然确认了身分,那么就剩动机了。

  “你说什么!”南琴一个激动,连小姐都不喊了。

  “我说,我这阵子不回来了。”云初夏啃着楚离歌让人买来的包子,就着白开水呼噜呼噜地吞下肚。

  忙了一晚,她都快饿死了。

  验完尸已过了子时,就是摊贩都收了,这些包子据说是楚离歌让人敲了店家的门特地给她做的,且一整笼全给了她。

  吃着热呼呼的包子,她不禁感叹,这朝代上哪儿找个这么体贴的男人?可惜了……

  “不行!”南吉这几天早出晚归,直到今日才遇见云初夏,谁知便听见这样的消息,“胡叔要是知道,肯定不会答应。”

  云初夏身分矜贵,要不是她以死相逼,众人也不会让她去外头抛头露面,当初胡俊便设了底线,再怎么晚都得归家。

  “胡叔这不是不在嘛……”云初夏很无奈,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争取与男友外宿的小少女,正奋力的与家长抗争。

  “正因胡叔不在,我才得看着你!”南吉比云初夏大五岁,虽说云初夏贵为公主,却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私底下他一直以兄长自居。

  看着一脸“你要想外宿就得先从我身上踩过去”的南吉,云初夏吃了最后一颗包子,叹了口气说:“南吉,我这是为了赚钱。”

  “什么工作需要住在外头?”南吉一脸“你休想骗我”的表情。这朝代除了被买断的仆役,并没有宿舍这一说。

  “正经工作。”云初夏可不敢把自己要去大理寺上工之事说出口。

  大理寺是专断刑狱案件之处,他们若是被抓,头一个要进的便是大理寺,只要大理寺一断定他们是逆贼,便能直接挪送刑部,到时说不定连三司会审都没有就能直接斩了,所以她去大理寺一事绝不能让让南吉知道,他要是知道,肯定连门都不让她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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