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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遗珠(上) 第六章 她也想念他(2) 作者:千寻

  中午,杨掌柜关了铺子,在雅室摆上两桌,大伙儿一起吃顿饭。

  半年以来,铺子上下没这么高兴过,没想到人才刚坐定,听到消息的岳锋就匆匆忙忙上门来。

  关宥慈走到孙叔、孙婶身边,人还没坐下就让侯一灿一把拉住,往大桌那边挪,她一挪位儿,雪球自动自发地跟着跑,雪球比她的影子更尽忠职守。

  一张桌子四个面,侯一钧、杨掌柜、岳锋各占一边,侯一灿带着关宥慈和自己同坐一张长板凳。

  雪球抬起头,左看看、右看看,最后钻到桌子底下,趴在侯一灿和关宥慈的脚中间。

  侯一灿扬眉,这个有灵性的好家伙,是不是认出自己也是救命恩人一小枚?

  人还没开动,侯一灿抓起一只大鸡腿,奖励雪球懂得站队,他拍拍它的头说:“好家伙快吃。”然后把另一只鸡腿夹进关宥慈的碗里,很公平地说:“好丫头,快吃。”

  再一次,他成功地惹恼了关宥慈,他真把她当成雪球了?

  她生气,打定主意不理他,直接把碗里的鸡腿夹给雪球,就这样,一只鸡最精华的部分全便宜了雪球。

  “不喜欢鸡腿?没关系,菜很多,孙婶的手艺是五星级的。”

  侯一灿不断往她碗里夹菜,鸡鸭鱼肉布置成一座小山,好像她这辈子从没吃饱过。

  他下意识又要摸上她的头,幸好杨掌柜及时轻咳一声,他连忙换个位置,拍拍她的肩膀说:“多吃一点,瘦成这样,当纸片人哦?”

  五星级?纸片人?他老说些听不懂的话。低头,关宥慈安静吃饭,不理不应。

  侯一灿在心里低叹一声,青春期的少女就是难缠,不过再难缠他也要缠。“宥慈,苏先生到京城来了,明儿个让孙叔去寒舍接关宥默和关宥善,与苏先生见上一面。”

  闻言,关宥慈的双眼瞬间一亮。“你怎么知道?”

  “皇上想办百叟宴,反正我返京顺路,就把人一起接了。”

  “书院盖好了吗?”

  “嗯,你娘的塑像已经立起来了,雕得很漂亮,下次去济州,带你一起?”

  关宥慈摇摇头,那个地方,她再也不想回去。

  “想不想知道徐家的事?

  她拧了眉,淡声问:“徐家能有什么事?”

  “你那招够狠,没了铺子田地,徐家只好搬回祖宅,可是两亩地哪够一家子嚼用,赵姨娘天天吵,闹得狠了,徐国儒连家都不回,闹到徐老夫人病得无法下床,听说没有几天光景了。”

  “你那个妹妹更狠,过去你母亲铺桥造路、济贫救苦,徐家在济州颇有善名,秦知县才会想与徐家结亲,如今徐府没落,谁还肯提这门亲事?没想到徐宥菲居然私下勾搭上秦知县的三儿子,被赵姨娘逮个正着,秦家满心不乐意,还是得用一乘小轿子把人接回府里当姨娘。”

  “女儿勾搭,母亲逮人,当中猫腻谁看不出来,秦家肯吞下这个闷亏?”关宥慈问道。

  “哪里亏了?不过是个可打可卖的小妾。”侯一灿笑着回话。

  杨掌柜叹道:“宥慈的妹妹才多大,竟有这等心机?”

  关宥慈在心里冷哼一声,徐宥菲都能给娘和自己下药了,这算什么?察觉到众人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似是担心她不开心,她微微一笑道:“没事,若不是她们母女,我和大哥、弟弟也不会上京。”

  “没错,就算同一组爹娘,都能生出两款人,她们还不同娘呢!”侯一灿指指自己和大哥,笑道。

  还不同爹呢!这句话,关宥慈到底没说,她无意认父亲,也无意透露身世。

  “爷,这段时间你到底藏到哪儿去了?我们到处找不到你。”岳锋问出众人心中的大困惑。

  侯一钧和侯一灿相视一笑,他们找不到,但隐卫找到了,托他们的福,这次返京,侯一钧的位置该升一升了吧。

  “我被北夷人俘掳,他们误以为我是侯一钧,不知道正牌将军还坐在中军帐里。”侯一灿可乐着了。

  可关宥慈看得却直皱眉,被敌军俘掳很有趣吗?他怎说得这般云淡风轻?

  “然后呢?”岳锋又问。

  “然后咱们兄弟里应外合,吃掉北夷三州,这会儿他们的头头该换人做了。”这年代不知道有没有负责下台这种事?

  旁人还一头雾水,但熟悉朝中事的岳锋恍然大悟,满脸惊喜地问“原来这场胜利是爷和世子爷连手,那朝廷会不会给主子爷封赏?”

  侯一钧和侯一灿又互望一眼,一个板着脸孔,一个笑得满眼桃花,但两人异口同声回道:“不会。”

  侯一钧确实在生气,揽着弟弟的功劳让自己升官值得高兴吗?一点也不!他要名声、要官位,会自己去挣,不需要靠别人帮忙,明明这场胜利两人功劳各居一半,偏偏弟弟的事不能搬到台面上,只能让他独领风骚,害得他受之有愧,升官升得无比心虚,他最痛恨心虚的感觉了。

  相较之下,侯一灿当真是乐歪了。

  千万别以为他损失很多,开玩笑,他可是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他比谁都清楚自家兄长的心态,不乐意占便宜的大哥,在官位上占了便宜,自然会在别的事情上头给足补偿。

  不只侯一钧如此,那位大老板更是如此,明面上少一分利,暗地里多两分好处,他亏吗?不,半点不亏!

  “为什么?主子爷,虽然镇国公府的势力能让咱们的生意顺风顺水,但主子爷若能找个肥差,里头有多少好处啊!”杨掌柜兴奋极了。

  “没错,主子爷应该同皇上讨价还价……”岳锋跟着附和。

  一屋子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赏赐,但关宥慈不一样,她放下筷子,转头问道:“六个多月,只有里应外合四个字?”

  很轻的一句话,却给了侯一灿重重一击,震得他心悸。

  她……她在乎他的际遇?在乎他受苦?

  侯一灿和侯一钧同时亮了眼睛,齐齐地注视着她的眼眸。

  侯一钧在乎,是因为双生子心有感应,弟弟受刑时,他也痛着;弟弟被逼供时,他慌张不已,但没想到有个人也是这般在乎着弟弟……

  桃花眼上开桃花,侯一灿说不出满肚子的快活。

  因为穿越,因为占足先机,因为事事过人,不管是爹娘长辈或同侪兄弟,所有人都以为他很厉害,当他是不败的无敌铁金钢,却没有人想过,就算穿越人也有吃瘪的时候,也会受苦、受伤、受磨难。

  他从来没有撒娇过,但这次他想要撒娇,对一个小丫头。

  很奇怪吗?或许是,不过他就是想这么做。

  侯一灿用力点头,满脸委屈,嘴唇还微微噘起,低声道:“当然不只这四个字,你知不知道那群人有多可恶?侯大将军在北疆立威立名,那些马背上的将士都以为他是神佛转世,不可轻易待之,所以把我抓住后,不敢乱砍乱杀,却又舍不得放掉,他们怕绳子捆不了我,居然用铁丝,你看……”他拉开衣袖。

  关宥慈看见了,心瞬间被狠狠

  甩上两鞭,痛得说不出话。

  “铁丝捆得很紧,从手腕到手肘,割出一道道伤口,捆的时间太久,铁丝嵌进皮肉里,后来伤口长了肉,把铁丝包进肉中,军医花了大把功夫才把铁丝弄出来,这还不打紧,捆成这样怎么睡?整整五个月,我没有躺下来睡过一天。”

  她轻轻抚摸着他的疤痕,想象着非人的折磨,这些北夷人真可恶!

  侯一灿看见她的心疼,形容得更仔细了,“我一面和他们讨价还价,一面探听他们部落兵力分布情形,后来隐卫找到我,我让他们把讯息带给大哥,北夷还以为侯大将军身陷敌营,无法发动战争,却没想到大军突然压境,杀得他们片甲不留。”

  “那你呢?你还在敌营里?”关宥慈问道。

  又一次,她不在乎胜利失败,只在乎他的安危,侯一灿笑得快要看不见眼了,突然间觉得,被人宠爱的感觉超美妙。

  “我低估侯大将军的战力,原本打算多等两天才逃命的,没想到大军来得这么快,这下子我的冒牌身分被揭穿,北夷人暴怒,把我绵在柱子上,打算把我从活人鞭成死尸。

  “幸好我和大哥有心电感应,他猜出我在哪里,带领数千兵马,来得及时,北夷人听到侯一钧这个名字,吓得屁滚尿流,才打几下就弃鞭而逃,然后我就被丢在那里,前后左右到处都是沙,太阳又毒又辣,我都快被烤成人干了,背后那根柱子像烙铁似的,烧得我的背快要冒火,我很渴,整个人都快要烧焦,我很生气,想要指天骂地,可是全身上下榨不出半点力气……”

  故事的后面,随便都能猜出结局,大可略过不提,但关宥慈认真而同情的表情让他想要加深故事张力。

  “我开始出现幻觉,张开眼睛,放眼望去,竟发现自己在大海里面游泳,你见过大海吗?那是会让人溺毙的地方,可是那一刻,我觉得能溺死是幸福的……”

  侯一灿是说故事的好手,说得关宥慈动容,一张小脸因为紧张而苍白,两个拳头死命攥着。

  补这段做什么,想哄小丫头同情?侯一钧听不下去了,冷冷的插话,“没那么可怜,我很快就找到他,军医给他灌下一大囊水,他就活过来了。”

  侯一灿很不满,怒瞪大哥一眼,他痛恨打架,痛恨见血,前辈子和一个老外小霸王打架,打到染上艾滋病,因此他打死不承父志,打死不进行武打这类粗鲁活动,可是今年犯太岁,他被误认成是大哥,被搞得伤痕累累,他已经够亏了,大哥不但不自我反省,还来拆他的台?

  难得他撒一次娇,难得有这么合作的听众,难得……

  这个时候,侯一灿还不晓得,这份难得对他而言有多重要。

  关宥慈叹气起身,垂着头离开,所有人盯着她的背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生气了吗?不喜欢男人吹牛皮吗?侯一灿忧郁的问道:“杨掌柜,我又惹毛她了?”

  “应该……没有吧。”杨掌柜也弄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实话说,她今天有点怪,平常很好打交道的,再难搞的客人都能让她梳顺毛,怎么今天主子爷怎么做怎么错?

  关宥慈没多久又踅了回来,她坐回侯一灿身边,把药盒轻轻放到他面前。

  玉肌霜?侯一灿恍然大悟,瞬间心花大开,他橹起袖子,把手伸到她面前,再度撒娇道:“帮我擦,我怕痛。”

  侯一钧额头浮出三条黑线,岳锋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杨掌柜吸气呼气又吸气,因为他有种到口肥肉要飞走的感觉,内定媳妇好像要踏进别人家的大门了……

  侯一灿第一次觉得刘太医的玉肌霜卖得超便宜,尤其在关宥慈帮他上药的时候,她那软软的指头在他的伤口上轻轻划过,半点都不痛,唉……原来小丫头最适合的职业是南丁格尔。

  那时候他突然希望时光暂留,永远停在那一秒。

  只要时不时的想起,他就会忍不住偷乐,想要往丫头身边蹭。

  这会儿,他比雪球更像雪球。

  “你在干什么?”侯一钧双手环胸站在门边,看着小偷灿光明正大地在翻他的战利品。

  “找好东西啊!”侯一灿回答得理直气壮。

  往外丢出两块上好皮子,他在箱子底部找到一把匕首,轻薄小巧,柄上镶着一排闪闪发亮的宝石,款式很时尚。

  “就它喽!”他拿着匕首在大哥眼前晃两下,“我要了。”

  “你不问问主人的意思,说要就要,你改行当土匪啦?”

  “喂,从四品将军升到正三品,我有没有跟你争功劳?这点小东西你居然跟我计较?”

  几句话,便把侯大将军打进地狱。

  侯一钧二话不说,走进屋里,从箱子里翻出另一柄匕首给他。“这是一对的,都给你!”

  “有来历吗?”侯一灿把匕首拔出来比划两下。

  “北夷的镇国之宝,喝过不少血,一直收藏在王廷里。”

  “能不能镇邪祟?”

  侯一钧眉一挑,“天底下还有比你更邪祟的脏东西?”

  侯一灿嘻嘻两声,在实质上占了便宜,口头上让几分不打紧,他是商人咩,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的早中晚餐。

  他眉开眼笑地将两把匕首塞进怀里,顺手从袖口抽出一张地契塞到大哥手中。“别说我小气,我在这座庄子里埋了一万两黄金。”

  “你、你、你……”又是一万两?所以岳锋说皇上的国库恐怕没有主子爷的大,不是开玩笑?

  “东西收好,闭嘴,别让人知道。”

  侯一灿满足地叹口气,他肯定是属松鼠的,喜欢到处挖地藏果实。

  没办法,上头那只黄鼠狼老板虽让他四处去敛财,却成天觊觎他的财产,哪里水涝旱灾,非得逼他出点血,真把他的家库通国库了?所以啊,有好东西还是放在侯大将军名下比较安全,因为黄鼠狼会刨他的地,可不会去刨大将军的。

  这是第几座藏宝庄了?侯一钧越拿越头痛,直觉想把地契塞回弟弟怀里。

  侯一灿笑眼眯眯地望着大哥,其实他有个小秘密,不确定是直觉还是错觉,他老觉得大哥是前辈子的贺钧棠。

  上辈子贺钧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贺钧棠对他有严重的罪恶感,老认为他会和小霸王打架、染上艾滋病,是为了替他打抱不平。

  自从得知他染病,贺钧棠就一路陪伴,把他从低潮中拉出来。

  贺钧棠开化妆品公司,日以继夜工作,赚的辛苦钱却拿来让他坐享其成,让他当个名不符实的总经理,在平均薪资2、30K的时代里,他坐领高薪,还能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贺钧棠对他的好,好到让他惭愧。

  总之,贺钧棠是他最信任、最要好的朋友,所以前世他才会把亮亮托付给他。

  既然前辈子是贺钧棠养他,这辈子就换他来养侯一钧。

  “你什么时候进宫?皇上想见你。”

  又不能表彰,见面有啥屁用?侯一灿翻了个白眼,回答“我不是受重伤吗?”

  “受重伤的人能够成天往外跑?”要装病也装得像一点,成天蹦跶,当皇上是个傻的啊?

  侯一灿叹道:“好啦好啦,明儿个找时间去见见,知不知道皇上找我干么?”

  “许是要问堂姊的事。”

  唉,这两位还真看对眼了,他不反对当国舅爷,可皇上那个后宫实在太令人发指,“好事”多到罄竹难书,把堂姊往宫里送,不就等于把鸡腿晾在雪球眼前吗?“不能再拖拖吗?”

  “皇上需要皇子。”侯一钧直指重点。

  “就算堂姊真的怀上龙胎,皇上有把握保得住?”侯一灿反问,他可不相信镇国公的威力够大,能镇得住宫里那两位。

  “你有办法吗?”兵行诡道,偶一为之,可他家的弟弟从不走正道,他喜欢东弯西拐绕小巷,可绕着绕着,每回都让他第一个找到目标。

  侯一灿垂下眼睫,片刻,抬起眼,笑得让人冷汗直流。“外室。”

  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小姐当人外室?这象话吗?“不成,祖父绝不会同意的。”

  “那就让皇上熬着呗,是他缺儿子,堂姊又不缺。”在这个小三名正言顺的时代,养在家里和外头有什么差?

  这话就只有弟弟敢说!侯一钧没好气地道:“你就不怕把皇上逼急了,直接下令,让祖父把堂姊往宫里送?”

  桃花眼转两圈,桃花眉勾三下,侯一灿拍拍大哥的背说:“放心,交给我。”

  “你好好处理,别让皇上跳脚。”

  “嗯嗯,安啦!”

  “阿灿。”侯一钧欲言又止。

  “怎样?”

  “别和二皇子走得太近,父亲手握兵权,我又在军中,若是被认为选边站了,很危险。”最近谣言四起,他担心皇上多想。

  “放心,这件事皇上知道。”意思是,此事是老板点的头。

  哥是个武将,但是心思细腻,做事有计划,追求完美的程度让人惊讶,这几个特色和贺钧棠简直

  一模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前世亮亮归他,这辈子公平起见,亮亮是不是该归自己了?

  这是个傻念头,却常在脑中一闪而过。

  视线一转,侯一灿发现……“哥,你的玉佩呢?”

  他们的生肖是老鼠,他命人刻了两块玉佩,米奇和米妮,一人配戴一块,他的那块送给关宥慈了。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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